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负其责、责任处室(单位)全力抓负主责,切实加强领导,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对34条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提出27项措施涉及11个主要责任处室(单位),对4条非建设性意见也作出了情况说明,并将整改方案在本厅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截止2020年12月,34条群众意见建议均按照“五个有”的要求完成整改。
附件:2019年度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完成情况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