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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成文日期:
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应急监测预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桂环发〔2021〕43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23日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应急监测预案》的通知

2021-12-23 16:16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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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生态环境局,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自治区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各驻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工作的意见》(环办监测201840号)精神,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级生态环境应急监测预案编制指南》(总站应急字〔2020585号)相关要求,我厅组织编制《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应急监测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应急监测预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1122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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