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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 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分行关于共同推进生态环保重大项目融资的通知 | |
发文字号:桂环函〔2022〕278号 | 发布日期: 2022年03月03日 |
各市生态环境局,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分行各分支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作出的“1+1+4+3+N”决策部署,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探索建立市场化的生态环保投融资机制,增强金融服务生态文明建设能力和水平,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与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分行共同推进生态环保重大项目的融资,支持加快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生态环保重大项目融资的重点领域
以贯彻落实广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生态环保专项规划或计划等为重点,以中央、自治区生态环保资金项目储备库为基础,重点围绕加强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及资源综合利用、区域环境协同综合治理以及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生态补偿、“无废城市”建设试点项目等重大项目建立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择优支持。
二、加大生态环保重大项目融资的政策支持
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分行充分发挥开发性、政策性的金融优势,结合生态环保重大项目融资的需求,加大对生态环保重大项目融资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力度,坚持市场化、可持续、多方共赢的新融资模式,积极探索创新适用于生态环保重大项目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在资源配置上给予倾斜,加大支持力度。对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中符合开发性、政策性金融主责主业的项目开辟“评审绿色通道”,加快授信审批,在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方面给予最优政策支持,以市场化原则激励和带动社会资金投入绿色环保产业,推动绿色产业加快发展。
三、加强生态环保重大项目融资服务对接
加强生态环保重点任务与金融资金的供需对接,构建区、市、县(区)三级线上线下生态环保重大项目融资对接服务机制,畅通信息沟通渠道,推动融资服务对接常态化。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分行根据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推荐的项目,积极主动对接,在项目立项和可行性分析报告编制阶段提前介入,提供融资融智金融服务,各市、县(区)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四、合力推进生态环保重大项目融资落地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与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分行建立生态环保融资联络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密切合作,及时共享金融政策、生态环保信贷项目信息以及项目调度情况,积极协调解决融资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沟通衔接通畅到位。各市、县(区)生态环境局及时收集项目融资推进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积极与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分行各当地分支机构对接,共同协商研究解决办法,对于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送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不定期就重要议题进行专题研究会商推动,及时就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协调推动解决并对取得的经验成效开展总结和宣传等相关工作。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周子伦,0771-5773998;
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 钟浩,0771-8018341;
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分行 林秀姬,0771-5596372。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2022年3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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