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成文日期: 2024年01月15日 |
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布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的通知 | |
发文字号:桂环函〔2024〕86号 |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15日 |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为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进一步总结提炼行之有效、可供借鉴推广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我办对各设区市推荐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进行了筛选、评审,形成7个典型案例,并邀请有关专家进行了点评,现予发布。同时,对办理相关案件的南宁市生态环境局、钦州市生态环境局、贵港市生态环境局、玉林市生态环境局、百色市生态环境局、贺州市生态环境局予以表扬。
附件:1.南宁横县(现横州市)县城某卫生填埋场垃圾渗滤液泄漏事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2.广西灵山某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私设暗管排放水污染物案
3.贵港市广西某锰业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4.贵港市某铝业制品有限公司谭某、苏某、李某3人非法转移危险废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5.北流市某禽畜养殖专业合作社非法排放粪污废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6.靖西某矿业有限公司排泥库泄漏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7.贺州某矿业有限公司压覆性稀土资源抢救性回收利用项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