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
根据中央编办批复精神,对总局内设机构作如下调整:
一、自然生态保护司加挂“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生物多样性保护办公室”牌子。
二、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司更名为核安全管理司,并加挂“辐射安全管理司”牌子。
特此通知。
二○○五年八月三日
主题词:环保 机构 调整 通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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