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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环管函〔2008〕298号
各地级市环境保护局,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机构:
近年来,随着我区经济快速发展和我区对环评业务市场的开放,在我区开展环评业务的环评机构逐渐增多,为加快广西经济发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发挥了重要的技术支持作用。但是,在工作中也反映了环境影响评价中的一些突出问题,如:有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承接环评业务与其环评资质证书所列评价范围不一致;有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工作质量较差,所编制的环评文件与相关规范要求相差甚远,经技术评估后还需做大幅度修改,延误了项目建设时机,给业主带来损失,影响了环评制度的执行。
为加强对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管理,环境保护部于2008年7月25日印发了《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的通知》(环发[2008]69号)(见附件1),根据该文件精神和我区实际情况,现就贯彻执行环保部环发[2008]69号文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管理办法》(桂环字[2006]94号)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从业人员日常监督管理
(一)环评工作质量实行日常考核制
各地级市环保局应有一名副局长负责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工作。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过程中,应结合技术评估环节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日常考核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考核细则》(见附件2、3)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工作质量实行日常考核,下列三种情形均为质量不合格:一是考核评分低于60分的环评文件;二是环评文件通过技术评估后修改时间超过10个工作日的;三是环评文件不符合审批要求被审批机构退文的。
各市环保局应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分别将半年、一年的环评文件质量日常考核结果上报自治区环保局。各环评机构编制环评文件的质量考核情况将由自治区环保局在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二)进一步规范环评机构行为
环评机构所承担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特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须由登记于该机构相应类别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主持,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须由登记于该机构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主持,不满足上述资质要求的人员不得并列为项目负责人。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合作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由主持机构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作为项目负责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附主持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登记证彩色复印件。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环评文件,有审批权的环保局不得受理、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要健全内部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双重把关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审核机制,环评文件审核人应由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担任。
(三)环评机构项目负责人须出席环评文件技术评估会议,由环评机构项目负责人作环评文件技术汇报并回答专家询问。
(四)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现状监测工作的机构必须是国家或省级计量认证合格单位。如需引用大气、水环境质量例行监测数据,只能引用现状监测前一年内的监测数据。项目环境现状监测原始数据须供技术评估和审批部门备查。
(五)广西辖区外的环评机构在广西境内承揽属自治区级及以下环境保护局审批项目的环评业务,须向自治区环保局申请备案,未经备案,不得在广西辖区承揽环评业务。备案应提供环评机构资质证书、驻广西机构负责人任命书、环评工作人员名单(附本人签名)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环境影响评价岗位证书、环评工作业绩材料,并接受各级环保局日常监督管理。
(六)自治区环保局将不定期对广西境内各县、市环保局审批的环评文件进行抽查。
(七)对不合格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负责人,我局将适时予以通报批评并将情况报告环境保护部。
二、认真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管理专项检查工作
按照环保部《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的通知》(环办[2008]69号)要求,我局开展广西辖区内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管理专项检查,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要高度重视,并于2008年9月30日前将自查报告报我局,逾期未报,责任自负。
我局联系人:监督管理处 刘 杰
联系电话:0771-5301565(兼传)
通讯地址及邮编:南宁市教育路5号(邮编530022)
附件:1.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的通知(环办[2008]69号)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日常考核表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考核细则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
二○○八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一:
环境保护部文件
环发〔2008〕69号
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环境管理的不断深化,环境影响评价业务量明显上升。与此同时,环境影响评价队伍建设呈现良好发展态势,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从业人员规模持续扩大,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稳步推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执行发挥了重要的技术支持作用。但是,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工作质量不高,内部管理松散,出借资质以及人员“挂靠”等,影响了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的严肃性,干扰了环境影响评价市场秩序。为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促进环境影响评价队伍健康发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从业人员考核与监督,建立国家与地方环保部门上下联动的管理机制
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辖区内开展业务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从业人员的业务指导,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过程中,对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从业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日常考核,并定期在当地环境保护政府网站公布考核结果;对日常考核中存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6号)第三十八条所列情形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予退回,计入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日常考核结果,向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对编制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机构和相关人员提出处罚建议。
各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设专人负责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技术交流,定期开展辖区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年度考核,检查其工作条件、人员条件、管理机制、工作质量等情况,并于次年三月底前将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结果报送我部。
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氛围,做好引导和服务,不得干涉建设单位自主选择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不得限制外系统、外地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本地区承接环境影响评价业务;鼓励建设单位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同时,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加大对辖区内外埠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分支机构或办事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杜绝个人或无资质机构从事环境影响评价业务。我部将于近期在政府网站建立《全国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系统》,进一步方便公众查询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资质、业绩及其专职技术人员等情况,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规范申报和审查程序,严格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审查
我部审查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申请机构申报材料时,向申请机构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征求意见的,各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对申请机构的办公条件、专职人员、内部管理以及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并综合考虑当地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行业、地域分布和申请机构专业特点,结合申请机构综合实力和日常表现,及时向我部反馈书面意见。首次申请资质、申请调整评价范围、申请晋升资质等级以及因改制、分立或合并等原因申请名称变更的机构,亦可先行征求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申请机构要防止资质申请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对申请材料内容进行核查过程中,确需申请机构补充提交相关材料的,申请机构应按要求一次性补齐。申请晋升甲级资质的机构,一般应具备五年以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经历,并具有良好的工作业绩;申请扩大评价范围的机构,一般应在现有评价范围工作一年以上;同一法定代表人的机构和同一出资人设立或控股的机构只可申请一个环境影响评价资质。
三、健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保证体系,提升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部管理水平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须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双重把关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审核机制,并认真分析、审核协作单位提供的相关技术报告和监测数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使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规范和专职技术人员签字等相关要求。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承接的环境影响评价业务,必须与所具备的资质等级和评价范围相一致。承接环境影响评价业务时,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严禁借用和出借资质证书。书面委托合同或协议不得由其分支机构、办事机构代签或通过个人、其他中介机构签订。两个或两个以上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合作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由主持机构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作为项目负责人。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应对所承接项目建立完整档案,档案中应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纸件和电子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批复文件、项目委托合同或协议、环境监测报告以及公众参与材料等相关文件和资料的原件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应及时掌握本机构环境影响评价从业人员情况和所承接项目情况,严格执行年度业绩报告制度,于每年三月底前将上年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年度业绩报告表》报我部,同时抄报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四、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管理
针对目前部分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专职技术人员“挂靠”现象,我部将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情况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对登记在兼职单位或非供职单位的“挂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予以清理,并对存在此类问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资质予以重新审查。
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分自查、复核和抽查三个阶段。2008年9月底前,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完成自查。2008年10月底前,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完成本辖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自查情况的复核,将复核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建议报我部。我部将适时进行抽查。
二○○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二: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日常考核表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机构:
环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章节(专题)负责人:
评估专家:
专家职称(职务):
专家所在单位:
会议日期: 年 月 日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日常考核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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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
满分 |
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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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环评机构资质:资质证书符合规定;工作人员持证上岗;环评报告加盖环评机构和建设单位公章;环评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编写人员亲笔签字。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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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评价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齐全:正确使用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准确掌握城市规划、环境功能区划、产业政策;立项(核准)部门文件齐全。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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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评价等级、范围及评价因子:评价等级、评价范围符合技术导则要求;评价因子筛选正确。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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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目概况:项目基本情况、规划选址、建设内容、生产工艺、产品方案、施工安排等论述清楚。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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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工程分析:污染源分析和源强估算准确;工程参数合理可靠;物料平衡分析准确:产品生命周期环境影响分析准确;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准确。 |
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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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环境现状:项目选址附近的自然、社会环境现状、司边环境敏感点、区域污染源等均已调查清楚;环境现状监测数据可靠;现状评价结论正确。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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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预测的方法、 内容、对象正 确;环境影响预测模式、参数正确,预测结果可靠;生态环境影响预测准确;影响评价结论正确。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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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环保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施工期和运营期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有针对性和可行性,并且符合技术经济原则。 |
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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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选址合理性分析:项目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规定、满足环境敏感点保护要求;排污方案合理性;规划及项目布局符合环境优先原则。 |
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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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清洁生产:生产工艺、生产废料处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清洁生产控制技术指标明确;实施清洁生产的建议合理可行。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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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日常考核评分表(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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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
满分 |
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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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排放量满足评价要求;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准确,满足环境容量要求;总量控制和削减措施有针对性和可行性,满足环保监管要求。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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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风险评价:环境风险分析准确;环境风险预测可靠;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可行;环境风险防范预案符合管理规范。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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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环境监理、环境监测建议:结合工程实际合理定制施工期环境监理方案;根据技术规范提出合适的环境监测方案。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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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保投资能够能够有效控制生态破环和环境污染;环保投资和项目效益符合最优原则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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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公众参与: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征求公众意见;公众调查表设计合理、有针对性;对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情况分类作出详细说明;对公众意见不采纳的理由充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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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评价结论:确定项目新建、改建、扩建内容;选址合理性结论;产业政策评价结论;影响预测评价结论;清洁生产和总量控制及削减要求;项目建设可行性结论。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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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环评报告规范化程度:依据充分,材料齐全;图表清晰;量纲统一;用语客观准确;排版规范;符合环评报告编制规范要求。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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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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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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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考核细则》
1、环评机构资质(3分)
(1)资质证书符合规定,包括:评价单位业务范围能覆盖所评项目行业,环评报告加盖环评机构和建设单位公章。
(2)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各专题评价编写人员、项目负责人、环评机构负责人均有上岗证,且在本环评单位注册。
(3)环评工程师负责制执行情况
(4)以上各人员应亲笔签字。
2、评价依据(5分)
(1)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文件引用恰当、齐全,无重要缺项,且版本有效;立项(核准)部门的相关文件齐备。
(2)项目选址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明确,正确执行的环境质量标准与污染物排放标准;
(3)准确评价项目符合所涉及的国家或地方相关产业政策,且满足城市规划、环境功能区划。
3、评价级别级别与范围及评价因子(3分)
(1)各环境要素评价级别确定依据明确,评价级别确定准确。
(2)各环境要素评价范围合理,且有适宜的评价范围图。
(3)评价因子筛选正确。
4、项目概况(3分)
(1)项目基本情况论述清晰、明确,包括:项目名称、地理位置、建设性质、规模、产品方案、主要建设经济技术指标、工程总投资等。
(2)工程建设内容清楚,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配套工程、公用工程、环境工程等。
(3)主要工艺路线、产品方案与工程布置等明确,有清楚的总平面布置图,主要生产设备和产污设备平面布置图。
(4)施工期限、施工人数、施工人员生活安排及施工组织方案明确。
5、工程分析(13分)
(1)项目基本数据论述清楚,包括,主要原辅材料规格、状态、耗量与理化性质,能源种类、数量与储运方式,主要设备规格与数量,产品与中间体的性质、数量等。
(2)项目所涉及的主要物料平衡、能量平衡、水平衡、土石方平衡等均已论述清楚。
(3)污染源强明确,包括:有清晰的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各种污染物产生的种类、性质、数量、浓度、削减量、排放量、排放浓度、排放方式、排放口位置、排放去向,达标情况等。
(4)生态影响因素分析适当,包括:明确生态影响范围、性质、特点、程度。
(5)资源、能源、产品、废物等相关影响分析充分,包括:其装卸、搬运、储藏、消耗、处理等环节的分析,核定各环节的污染来源、种数、性质、排放方式、强度、去向、达标情况等。
6、环境现状(13分)
(1)对项目选址所在地的自然环境(地质、地貌、气候、水文、土壤、生态等)和社会环境(人口、工农业、能源、交通、供水、供电、通讯、土地利用、发展规划等)有当地、当前情况的论述。
(2)周边环境敏感点已叙述清楚,区域污染源已调查明确,且均有图和表表示。
(3)环境现状监测项目、方法、点位、时间、频次等明确、合理。
(4)现状监测数据合理,现状评价结论可信。
7、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0分)
(1)方法:以定量为主,半定量或定性分析为辅,叠加了环境或背景值。
(2)时段:包括了施工期与运营期;正常、非正常和和事故排放情况。
(3)范围:评价范围内,项目选址周围敏感点。
(4)污染影响预测:预测环境质量变化,预测模式可行、参数和边界条件选择正确、预测结果可信。
(5)生态影响预测充分、可信:包括:野生动物、植物的自然生态、自然资源、农业生态、城市生态、海洋生态、区域生态等环境影响预测。
(6)对不能满足环境质量要求的,提出了削减方案或应对方案,并给出了实施环保措施后的预测结果。
8、环保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12分)
(1)针对性:依项目存在的实际环境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环保措施,能满足达标排放、环境质量和总量控制的要求。
(2)可行性:对提出的环保措施提供了工艺流程及国内外运行实例,或经过经济技术论证进行了方案比选。
(3)充分性:对项目所存在的环境问题,均提出了有针对性的环保措施。
(4)生态环境减缓、恢复、补偿方案可行、生态环保措施落到实处,施工期环保措施可行、有效。
(5)给出了项目的各种环保投资,且合理、符合要求。
9、选址(选线)及总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11分)
(1)项目的选址、选线等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环境敏感点保护要求等的符合性与合理性进行了分析;排污方案合理性分析。
(2)根据项目实际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替代方案,调整意见或措施建议。
(3)总平面布置满足环保要求的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调整建议。
10、清洁生产(4分)
(1)清洁生产水平评价:通过能耗、物耗、水耗、单位产品的污染物产生量与排放量等,对比项目与国内外同类型先进生产工艺,定量或半定量评价清洁生产水平。
(2)论述了已(拟)采用的清洁生产工艺。
(3)实施清洁生产的建议合理可行。
11、总量控制(2分)
(1)项污染物排放总量计算合理。
(2)制定的总量控制指标恰当,且不等同于浓度达标排放量。
(3)总量控制指标符合环境容量、增产不增污、区域削减方案等要求。
12、环境风险评价(2分)
(1)项目可能存在的事故风险源已识别且均已进行了评价,如: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运风险;生产非正常状态下风险;辅助设施或环保设施异常事故风险;特种设备、设施的物理损伤或机械事故风险;外来生物入侵的生态环境风险;潜在的交通事故或自然灾害的风险等。
(2)通过模式计算、类比调查或资料查询等,给出了项目的事故风险概率。
(3)提出了可行的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
13、环境监理、环境监测建议(3分)
(1)环境监理工作方案能够有效防治环境污染和保护生态环境。
(2)环境监测方案满足技术规范要求,监测项目、采样点、采样方法、监测频次中肯明确。
14、环境经济损益分析(2分)
(1)论述了项目有利环境影响取得的社会、经济、环境效益及采取环保措施后取得的效益。
(2)论述了项目不利环境影响所造成的资源和环境的损失。
15、公众参与(5分)
(1)公众参与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进行。
(2)调查范围合理,调查对象能代表受影响的公众。
(3)公众调查表内容设计合理,对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均有介绍,所调查问题是针对公众所关心的项目主要环境问题。
(4)调查结果真实可信,统计结果合理。
(5)对公众的意见有客观公正的分析,合理意见已采纳。
(6)对公众反对意见有反馈,且公众已接受。
(7)报告书简本编写符合要求。有两次公示信息。
16、评价结论(6分)
汇总了评价的主要结论,包括:
(1)项目概要、选址区域环境现状、项目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当地环境质量影响预测结果等明确。
(2)项目建设与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等的符合性清楚。
(3)项目选址、选线同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相容性明确。
(4)项目清洁生产技术、水平可以接受,且提出了进一步改进措施与建议。
(5)明确环保措施可靠、合理,达标排放可行。
(6)总量控制指标合理、可行。
(7)公众意见得到了回应和反馈。
(8)最终结论明确了:项目选址合理、建设可行。
17、报告书编制规范(3分)
(1) 内容全面,章节次序合理。
(2)语言通顺,符合逻辑。
(3)图表齐全、规范、清楚。
(4)计量单位(量纲)使用准确。
(5)排版规范、错别字少。
(6)附件齐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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