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通知公告 > 公文通知

广西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方案

2009-05-23 11:29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各市环境保护局:

  为全面推动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环境保护部决定于2009年开展全国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为配合环境保护部做好本次调查与评估工作,我局组织编制了《广西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方案》(详见附件),现印发你们,请各地按照方案要求,加强领导与协调,精心组织辖区内调查评估及补充监测工作,并努力争取同级财政配套资金支持。相关技术工作由广西环科院具体负责。

  附件:广西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方案

二○○九年五月十四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二○○九年五月

目录:

一、任务来源
二、调查目标
三、主要任务
四、实施方案

 

  一、任务来源

  《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国发〔2007〕37 号)明确要求,围绕实现“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目标,把污染防治作为重中之重,把保障城乡人民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2006年以来,我区按环保部要求开展了21个县级以上城市(含县级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工作,编制完成了《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专项广西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讨论稿)》。2008年,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文件 环办〔2008〕28号“关于印发《全国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开展并完成了广西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基础调查和评估工作,进一步摸清底数,针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饮用水水源地研究环境对策,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按照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总体部署,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 环办〔2009〕27号“关于印发《全国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为进一步了解广大乡镇地区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状况、污染排放状况和水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情况,组织开展本次调查及评估工作。

  二、调查目标

  (一)总体目标

  重点查明广西城镇和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基础状况,建立并完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础信息;科学评估广西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提出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对策建议。

  (二)调查基准年

  调查基准年为2008年,补充使用2007年以来的相关数据资料。缺乏水质监测水源地于2009年5-6月开展水质监测。

  (三)调查范围

  典型调查:广西所有县级行政区至少选择1个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基础环境状况调查。

  问卷调查:组织志愿者选择部分乡镇和农村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基础环境状况问卷调查。

  (四)工作思路

  1.突出重点,深入调查

  以环境监测与分析为基础,重点开展典型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建立并完善典型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信息库,全面评估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禀赋、环境质量、环境监管与环境风险状况。

  2.统筹协调,综合分析

  综合考虑典型乡镇饮用水的水源、供水、用水特征,统筹总量减排、污染源普查、水环境功能区划等相关环境管理工作,全面分析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污染防治、环境政策及环境监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对策建议。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广西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技术大纲》

  按国家要求制定《广西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技术大纲》,明确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方式、数据收集来源、监测办法、监测项目、计算方法、调查问卷等内容,保证调查的真实性和可操作性。

  (二)开展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

  按照《技术大纲》要求,各地级市、县选择确定典型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定量调查。有条件的地区可开展其他污染指标调查。选定试点地区,增加部分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定量调查。组织志愿者到部分乡镇和农村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基本信息的定性问卷调查。

  (三)建立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信息数据库

  对典型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数据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建立广西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信息数据库。

  (四)评估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

  建立广西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的综合评估指标体系,从环境禀赋、污染状况,环境监管、环境风险等方面分析评估广西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

  (五)提出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对策建议

  开展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对策研究,提出并完善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技术保障和环境政策等方面的对策措施,研究制定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控方案、信息平台方案和宣传教育方案。

  四、实施方案

  (一)进度安排

  1.2009年5月

  编制调查与评估技术方案、开展技术培训,确定典型乡镇,全面启动调查与评估工作。

  2.2009年5-6月

  完成典型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试点地区完成全部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同时进行基础信息调查及数据库填报工作。

  3.2009年7月

  各地全面开展本辖区的调查与评估工作,各地级市汇总辖区内基础调查数据于7月底前提交调查数据。

  4.2009年8月

  技术汇总各市调查成果,编制形成《广西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报告》。各辖区市可自行编制调查与评估报告。

  5.2009 年9月

  完成《广西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报告》上报环保部。接受环保部组织审查和验收。

  (二)组织方式

  1.主持单位

  自治区环保局污控处:

  主持单位设立领导小组,组长为分管副局长,成员为污染控制处等相关处室领导。设立项目办公室。

  2.实施单位

  各地级市环境保护局。

  3.技术支持单位

  广西环科院为技术支持单位组织实施。

  (三)任务承担单位及分工

  领导小组:负责落实经费及有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工作。

  环保局污染控制处:主持单位;指导、督促广西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信息数据库的建设。指导、督促广西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指导、督促技术支持单位,提出饮用水水源管理及技术政策建议。负责项目综合协调、组织管理和实施,开展相关交流,向环境保护局领导汇报工作进展,召开有关会议。

  环保局相关处室:负责与职能相关的业务技术支持工作。

  环保宣教中心:负责相关的宣传工作。

  各地级市环保局:项目实施单位。按照环境保的统一要求,负责组织本辖区的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

  各市环境监测站:辖区内典型水源地补充监测。

  广西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技术组成员单位;组织制定《技术大纲》,组织技术培训与技术支持,组织开展各地级市调查及评估成果的技术验收,编写广西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报告。

  (四)预期成果

  建立广西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信息数据库,完成广西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报告。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