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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2010年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定点加工利用单位的通知

2009-09-17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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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市环境保护局、各进口废五金加工定点单位:


  根据环保部《关于核定2010年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定点加工利用单位的通知》(环办〔2009〕109号)的要求,为做好我区2010年度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以下简称“废五金电器类废物”)定点加工利用单位(以下简称“定点单位”)的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2010年度废五金电器类废物定点加工的企业,请认真填好《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定点加工利用单位申请表》(附件一),于2009年9月30日前(以邮戳为准)一式两份报送我局污染控制处,并同时提交电子文件,逾期不再受理。从今年起,仅接受原定点单位的申请,凡新申请从事进口废五金电器类废物加工企业,必须进入我区梧州市、玉林市的进口废物加工园区。

  二、请各市环保局按照《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定点加工利用单位环保考核评估标准》(见附件二、三,2009年定点单位没有加工实绩的,按照新建企业进行考核),督促辖区内定点单位做好准备工作,我局将于2009年10月10日起会同相关市环保局对申请单位进行考核。

  三、我局将对考核合格的申请单位在本局网站上公示5天,再上报环保部,2010年定点单位资格以环保部确认公告为准。

  四、对考核不合格,特别是管理混乱、污染防治工作不力、有关经营记录与实际情况不符,以及发生过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进行清理淘汰;对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定点资格并依法严肃查处。

  请各有关市环保局重视定点单位核定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门人员,严肃纪律,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联系电话:0771-5301152

  通信地址:南宁市教育路5号 邮编 530022

  Email:电子信箱gxwkc@163.com

  附件:1.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定点加工利用单位申请表。

     2.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定点加工利用单位环保考核评估标准。

     3.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定点加工利用单位环保考核评估标准—新建企业。

     4.各有关市的定点单位名单。
    


 2009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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