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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命名首批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机关(单位)”的决定

2010-01-16 21:04     来源: 区环保宣教中心     作者: 区环保宣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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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环保局、文明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自治区环保局、自治区文明办、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创建“绿色机关(单位)”活动的通知》(桂环字〔2009〕6号)文件精神,全区各级各类机关(单位)积极参与创建活动,把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理念融入到机关建设和管理之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环境意识,降低了机关运行成本;通过绿化美化和倡导绿色文化的环境建设,创造了和谐的办公和生活环境,创建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经过自治区绿色环保系列创建活动办公室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单位进行了认真地评审,自治区“绿色机关(单位)”评选领导小组决定,命名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等5家机关(单位)为首批自治区四星级“绿色机关(单位)”、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等26家机关为首批自治区三星级“绿色机关(单位)”、马山县财政局等14家机关为首批自治区二星级“绿色机关(单位)”。

  希望被命名的机关(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开拓创新,深化创建活动,不断推动绿色创建活动取得更大发展和成绩。全区各级各类机关(单位)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和借鉴先进单位的经验和做法,把绿色创建活动作为促进本单位环保工作的重要抓手,积极参与创建活动,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生态广西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附件:首批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机关(单位)”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绿色机关  命名  决定

附件

首批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机关(单位)”名单

四星级(★★★★):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梧州市审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城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防城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中共来宾市委市人民政府驻柳州管理处

 

三星级(★★★):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党校

南宁市邕宁区国家税务局

广西国际博览事务局

马山县白山镇人民政府

马山县地方税务局

马山县国家税务局

宾阳县地方税务局

隆安县国家税务局

灵川县地方税务局

阳朔县国家税务局

阳朔县气象局

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柳城县国家税务局

百色市国家税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检察院

钦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钦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浦北县国家税务局

玉林市玉州区国家税务局

东兴市旅游局

中共象州县委员会办公室(县委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贵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口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星级(★★):

马山县财政局

宾阳县人民检察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隆安公路管理局

横县横州镇人民政府

共青团柳州市委员会

柳州市柳北区洛埠镇人民政府

阳朔县地方税务局

荔浦县修仁镇人民政府

平乐县国家税务局

田东县财政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贺州办事处

忻城县红渡镇人民政府

忻城县欧洞乡人民政府

武宣县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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