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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环保局、文明办、卫生局:
根据原自治区环保局、自治区文明办、自治区卫生厅联合颁发的《关于开展“绿色环保医院”创建活动的通知》(桂环字〔2004〕62号)文件的精神,2009年,在全区各级医院认真开展了“绿色环保医院”创建活动,环境宣传教育得到了强化,医院干部职工的环境意识明显增强,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措施进一步落实到位;绿色管理机制逐步建立,绿色服务模式不断优化,取得新的成效。
按照“自治区级绿色环保医院”创建标准,经过申报、推荐、审核等相关程序,自治区“绿色环保医院”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决定,命名柳州市肿瘤医院为第三批自治区四星级“绿色环保医院”,命名南宁市社会福利医院等4家医院为第三批自治区三星级“绿色环保医院”,命名横县妇幼保健院等2家医院为第三批自治区二星级“绿色环保医院”。
希望以上被命名的医院进一步明确创建理念,不断提高创建质量,发挥更大的示范带动作用。全区其他医院要认真学习先进单位在“绿色环保医院”创建方面的成功经验,积极参与创建活动,为建设生态文明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第三批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环保医院”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绿色环保 医院 命名 决定
附件
第三批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环保医院”名单
四星级(★★★★):
柳州市肿瘤医院
三星级(★★★):
南宁市社会福利医院
桂林市人民医院
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
玉林市红十字会医院
二星级(★★):
横县妇幼保健院
兴安两江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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