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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批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环保社区(小区)”复查情况的通报

2010-01-16 21:06     来源: 区环保宣教中心     作者: 区环保宣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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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环保局、文明办:

  为了推动我区“绿色环保社区(小区)”更扎实有效、持续深入的开展,根据《关于开展创建“绿色环保社区(小区)活动的通知》桂环绿办字〔2002〕14号文件精神,自治区“绿色环保社区(小区)”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和专业人员组成复查小组,自2009年8月起,对获得自治区第三批命名表彰的42家“绿色环保社区(小区)”进行复查。现将复查结果通报如下:

  经复查,大多数被复查单位都能按照自治区“绿色环保社区(小区)”创建的评选办法和评估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因地制宜地根据社区(小区)的条件和特点,注重对居民的环境宣传、教育,增强居民的环境意识,不断完善环境文化建设、宣传设施建设,社区的环境质量进一步得到改善,创建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但也存在创建档案有待规范、对居民的环保宣传教育和培训的活动形式不够丰富,活动开展不经常等问题,个别社区(小区)在取得自治区级“绿色环保社区(小区)”荣誉以后,没有持续深化创建工作,没有新的创建成效。

  经研究决定,第三批42个自治区级“绿色环保社区(小区)”中39个社区(小区)为复查考核合格单位,继续保留称号,有效期两年,时间自2010年1月1日起2012年12月31日止。由于南宁市建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江南馨园小区、柳州市东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银华庄园小区、柳州市金山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丽园小区没有递交复查申请表,因此撤销其自治区级“绿色环保社区(小区)”资格,给予摘牌处理。

  希望复查合格的单位,能充分发挥“绿色环保社区(小区)”的作用,调动公众参与环保的积极性,推动社区(小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建设不断发展,为促进广西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加快“生态广西”的建设步伐,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复查合格的第三批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环保社区(小区)”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绿色环保  复查  通报

抄送:环保部宣教司、环保部宣教中心,各有关单位。


附件

复查合格的第三批广西壮族自治区

“绿色环保社区(小区)”名单

一、南宁市 (19个)

广西区气象局新竹生活小区

南宁市润和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阳光新城春江苑小区

深圳市海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新加坡城小区

南宁市佳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凤凰小区

南宁愉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岭南家园小区

南宁振宁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振宁公寓小区

广西农垦糖业集团良圻制糖有限公司生活小区

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办事处金州社区

南宁市西乡塘区上尧街道办事处南罐社区

南宁福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香港花园小区

南宁福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金湖湾小区

南宁日报社琅东住宅小区

广西电网公司光明苑生活小区

广西电网公司民主路南北生活小区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生活小区

南宁市阳光居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绿城翠堤湾小区

南宁市华清园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绿城小区

宾阳县国税局生活小区

宾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生活小区

二、柳州市 (11个)

柳州市隽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龙潭欧洲花园小区

柳州市柳北区元宝社区

柳州市金绿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金绿洲小区

广西福来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吉祥苑小区

广西福来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天富华庭小区

广西福来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钻石苑小区

柳州市柳北区运输社区

柳州市柳北区福利社区

柳州市柳北区宏柳社区

柳州市柳北区欣发社区

柳州市鱼峰区天山明珠苑社区

三、梧州市(2个)  

广宇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广宇花园小区

港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世纪新城小区

四、贵港市 (2个)

万家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阳光都市小区

贵港湖畔人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湖畔人家小区

 

五、百色市(2个) 

百色市欧景花园小区

田阳县田州镇中山社区

六、崇左市(3个)  

龙州水口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生活小区

扶绥县国家税务局大院生活小区

扶绥县交通局大院生活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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