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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批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环保酒店(宾馆)”复查情况的通报

2010-01-16 21:07     来源: 区环保宣教中心     作者: 区环保宣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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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环保局、文明办:

  根据原自治区环境保护局、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关于开展创建“绿色环保酒店(宾馆)”活动的通知》(桂环字〔2002〕13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创建单位不断进取、保持荣誉,已获自治区命名的“绿色环保酒店(宾馆)”,每两年需接受一次复查。为此,自治区“绿色环保酒店(宾馆)”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和专业人员组成复查小组,自2009年8月起,对获得自治区第三批命名表彰的6家“绿色环保酒店(宾馆)”进行复查。现将复查结果通报如下:

  本次复查采取实地考察和审查上报材料的方式进行。复查显示,绝大多数被复查单位能够自觉按照“绿色环保酒店(宾馆)”的宗旨较好经营活动;以对社会、环境负责的态度,为消费者提供舒适、安全、环保、有利于人体健康的产品和服务;坚持节约和有效利用资源、能源,保护生态环境;宣传环境保护知识,倡导绿色消费,积极参与保护环境的社会实践活动,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根据自治区“绿色环保酒店(宾馆)”的创建的管理办法结合复查考核情况,经研究决定:继续保留贵港国际大酒店等5家“绿色环保酒店(宾馆)”原命名等级;百色市平果铝宾馆在近年创建工作中在宾馆环境改善、清洁能源应用、环境宣传教育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将其等级由“AAA”晋升为“AAAA”。保留、晋升等级资格有效期为两年,时间自2010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止。

  希望获得保留、晋升等级资格的单位,再接再厉,提高创建水平,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复查合格的第三批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环保酒店(宾馆)” 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绿色环保  复查  通报

抄送:环保部宣教司、环保部宣教中心,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旅游局,各有关单位。


附件

复查合格的第三批广西壮族自治区

 “绿色环保酒店(宾馆)” 名单

四星级(★★★★)

百色市平果铝宾馆

三星级(★★★)

贵港国际大酒店

柳州市交通大厦

百色市百色饭店

二星级(★★)

百色市田阳县金世纪大酒店

百色市平果县平果大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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