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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环保局、文明办、人大办公室、教育局、团委:
根据《关于开展创建“绿色环保教育基地”活动的通知》(桂环字〔2002〕12号)文件要求,自治区“绿色环保教育基地”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了由自治区环保厅、共青团广西区委相关负责人及专家联合组成的复查小组,自2009年8月起,对获得自治区第三批命名表彰的4家“绿色环保教育基地”进行复查。现将复查结果通报如下:
经复查,多数创建单位能按照自治区“绿色环保教育基地”评选标准和管理办法,认真落实创建工作,充分利用各自特色环境教育资源去教育群众,同时注重对内部职工的环境教育,促进群众环保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的提高,不断提升创建成效,创建工作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同。但也存在个别单位环境宣传教育的形式及内容较单一,与社会群众实际结合不够紧密等有待改进的问题。
经研究决定,原命名的第三批自治区级“绿色环保教育基地”4个单位为复查合格单位,保留自治区“绿色环保教育基地”称号,有效期四年,时间自
希望通过复查考核合格的单位,充分发挥绿色环保教育基地的作用,根据本单位的条件和特点,不断完善教育基地建设,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为提高人民群众的环境意识,促进广西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建设“生态广西”战略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复查合格的第三批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环保教育基地”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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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二○一○年
主题词:绿色环保 复查 通报
附件
复查合格的第三批广西壮族自治区 “绿色环保教育基地”名单
广西药用植物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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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州县中国红军第八军革命纪念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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