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2011年01月13日 |
| 标 题: 关于报送2011年广西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及工作建议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桂环办函〔2011〕4号 | 发布日期: 2011年0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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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关于全面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010〕5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60号)的要求,全面推进我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工作的开展,确保我区2011年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任务的完成,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环保局按环境保护部《关于全面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010〕54号)文件精神,会同各辖区内的县(市)环保局统计、汇总各自辖区内重点企业名单,包括:造纸、铅锌冶炼行业;重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业;重有色金属冶炼业;含铅蓄电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重点防控行业;对完成“十二五”节能和减排任务有较大潜力可挖的企业;部分国控源、挂牌督办的电解锰和水泥行业等重点企业。
二、从以上统计汇总的名单中,根据本市今年的环保工作计划,统筹筛选2011年本市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名单(2010年以前已列入的除外)。
三、对2010年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2011年进一步推进该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上述材料请于2011年1月20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并报送自治区环保厅科技标准处。我厅将根据实际情况统筹筛选2011年全区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联系人:张小萍 0771-5302411
电子邮箱:boxping07@163.com
联系人:王岑生 0771-5302411
电子邮箱:gxwcs@tom.com
二○一一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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