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2011年01月25日 |
| 标 题: 关于上报2011年广西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名单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桂环办函[2011]4号 | 发布日期: 2011年0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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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关于全面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010〕5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60号)的要求,全面推进我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工作的开展,确保我区2011年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任务的完成,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环保局按环境保护部(环发〔2010〕54号)要求会同各县(市)环保局统计、汇总各自辖区内造纸、铅铅锌冶炼行业;重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业、重有色金属冶炼业、含铅蓄电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五个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防控行业,部分国控源、挂牌督办的电解锰和水泥行业等重点企业名单,统计并汇总2011年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名单(2010年以前已列入的除外)。
二、对2010年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2011年进一步推进该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并于2011年1月15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与重点企业统计名单一并报送自治区环保厅科技标准处。
联系人:张小萍 0771-5302411 13607716523
电子邮箱: boxping07@163.com
王岑生 0771-5302411 13077111082
电子邮箱: gxwcs@tom.com
二○一一年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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