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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成文日期: 2011年03月25日
标  题: 自治区环保厅关于组织收听《阳光在线•厅长在线》直播节目认真处理群众投诉的通知
发文字号: 桂环办函[2011]100号 发布日期: 2011年03月25日

自治区环保厅关于组织收听《阳光在线•厅长在线》直播节目认真处理群众投诉的通知

2011-03-25 16:04     来源: 监察室     作者: 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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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环保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自治区纠风办《关于做好〈阳光在线•厅长在线〉直播节目上线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直播质量,及时有效地处理和解决群众咨询、投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直播时间及参加人员
  根据自治区纠风办安排,我厅于2011年4月1日11:30~12:00在广西人民广播电台《阳光在线•厅长在线》节目上线,直播当天,节目将同时在北部湾在线进行网络直播。我厅由冯振年副厅长带队,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参加,就群众关心的环保问题,现场接听群众电话,解答群众的咨询和投诉。

  二、工作要求
  (一)按时组织人员收听
  各市环保局按时组织本局及所辖县市环保局工作人员收听或观看节目。区厅机关、直属单位及时通知本单位工作人员收听或观看节目。
  (二)按要求处理群众投诉、举报问题
  按照《〈阳光在线〉节目投诉、举报问题处理办法》的要求,对《阳光在线》节目受理的群众诉求要认真办理,以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1.转办。厅监察室负责群众投诉问题的转办。广西人民广播电台节目组将节目当天接听的群众诉求电话记录整理并转我厅,厅监察室按照厅各部门职责范围转厅相关处室、直属单位或市环保局相关单位办理。相关单位在收到《阳光在线节目受理群众举报投诉转办单》后5个工作日内落实具体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并将《〈阳光在线•厅长在线〉受理群众诉求情况表》(见附件1)于7个工作日内报厅监察室以便汇总上报自治区纠风办和广西人民广播电台节目组。

  2.办理。一般政策咨询问题,在7个工作日内答复群众;属于我厅办理的事项,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并答复群众,属于市级环保部门办理的事项,在5个工作日内落实部门办理并将情况告知来电群众。

  3、三方连线电话的处理。每周一到周四的11:30-12:00,《阳光在线》节目由主持人、群众、有关单位负责人三方连线通话的方式,现场受理或答复群众所反映的问题。我厅三方通话负责人为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副总队长甘阳,此项工作由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具体负责,请于每月5日前将《〈阳光在线〉三方通话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办理情况表》(见附件2)上报自治区纠风办和广西人民广播电台节目组。

  4、监督。自治区监察室负责对群众诉求问题的处理和答复情况进行监督。

附件:1.《阳光在线•厅长在线》受理群众诉求情况表
       2. 《阳光在线》三方通话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办理情况表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