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2011年02月24日 |
| 标 题: 自治区环保厅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上报2011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分解书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桂环办函【2011】61号 | 发布日期: 2011年0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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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自治区绩效办关于制定上报2011年度区直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分解书的通知》(桂绩办发〔2011〕7号)要求,为制定好我厅2011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确保我厅2011年各项工作的落实,现将制定上报目标责任分解书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的分类和基本内容
分三大类分别制定和上报。
(一)重点工作
根据有关今年重点工作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重点规划的要求分解上报。具体为:
1.重要文件:《自治区党委常委会2011年工作要点》(桂发〔201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11年政府工作重要目标任务的通知》(桂政发〔2011〕8号)。
2.重要会议:突出抓好全国环保工作会议、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全区环境保护暨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工作会议、全区环保局长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3.重点规划: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发〔2009〕3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十二五”规划等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部署中分解到当年的相关工作任务。
(二)职能性工作
除承担自治区党委、政府重点工作目标外,还要按照我厅“三定”职责,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年度工作部署,结合各单位工作计划,制定体现本部门核心职能5至10项重点工作任务。通过年度重点工作体现本厅核心职能履行情况。
(三)临时性重大工作
在部门重点工作、职能工作以外,由自治区党委、政府或国家部委临时布置的重大任务而设置的,具有临时性、重要性、工作量和难度较大的特点,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报厅绩效办,厅绩效办汇总经厅办报自治区分管领导审定后向自治区绩效办申报。
二、制定分解书、分解表及目标制定说明书的要求
(一)制定《2011年度区直部门目标责任分解书》(以下简称《分解书》(附件1)的要求
1.类别。对照区直部门职能工作目标的基本分类,将目标内容分为重点工作、职能工作、临时性重大工作。各单位对照三类工作分别制定《分解书》。
2.指标名称。指标是目标的具体化。为了提高考评的科学性、准确性,2011年部门绩效考评体系采用三级指标方法,每个目标,由一、二、三级指标体系构成。一级指标按照政府的基本职能设计,为本部门职能类别。二级指标是对一级指标的细化和拓展,把目标细化为多项具体工作任务。三级指标就是履行职能的具体要求。
3.目标值。就是三级指标的具体和细化。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今年的管理要求,确定具体考评内容和标准,明确具体权重。具体要求:(1)考评内容、标准和权重体系要体现绩效导向、发展目标和战略,表述清晰,要符合可量化、可核实、可报告的要求。(2)进行时间节点控制:按照目标完成的总要求,采取倒排时间表的办法,把工作分解落实的具体时间点,明确到季度和月度的进度要求。(3)定量指标要求明确目标值、计分方式、权重、定量计算公式、数据采集部门、数据采集渠道和方式、统计口径等要素。定性指标要求明确可衡量、采用项目化和事件化描述方式,要求明确关键事项、责任分工、时间、产出及效果等。
具体可参考我厅2010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体系中目标值的设定。
4.目标来源。目标制定的主要依据。可填写自治区党委、政府、国家有关部委的相关文件及本部门工作要求等。凡属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要标注资金额度。
5.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及责任人。确定工作目标后,要制定实现目标的行动方案,明确工作进度要求的时间节点(具体到月份),搞好责任分工,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和责任人。
(二)制定《多部门配合完成工作目标责任分解表》(以下简称《分解表》)的要求(详见附件2填表说明)
涉及跨行业部门配合完成的工作,我厅作为牵头部门的,要根据责任分工,提出配合部门及其工作职责、具体任务、时间节点要求,并与配合部门沟通达成共识后,填写《分解表》报厅绩效办汇总报自治区绩效办,自治区绩效办将其纳入相关部门的年度考核目标。
(三)编制目标制定说明书的要求
以一级指标为单位从三个方面对编制该目标进行说明。一是目标的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进度以及预期效果;二是目标与往年工作相比进步、创新、发展的具体体现(原则上凡与往年类似的目标,在绩效标准中要体现进取性,是具体量化指标的,以过去三年完成的具体量化指标数的平均数为基数,逐年提高);三是该项工作目标在全国或西部省份同类工作中排名预期处于什么位置,具有什么特色。通过从以上三个方面阐述制定目标及确定目标值的依据。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2011年区直部门工作目标分解是今年绩效考核指标基础性工作,直接关系到今年绩效考核指标的制定。各处室、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一名领导负责,确保本处室、本单位的工作目标责任分解明确,具体量化,有可操作性,相关证明材料容易收集。
(二)保证质量,按时报送。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规范制定目标,重点工作、职能工作的《分解书》、《分解表》及目标制定说明书经部门领导签字后于3月11日前报厅监察室,同时将电子版本发至监察室内网邮箱。如各单位有工作列入
临时性重大工作范围,其《分解书》于10月初申报,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附件:1.2011年度区直部门目标责任分解书
2.多部门配合完成工作目标责任分解表及填报说明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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