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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环保局:
根据环保部“关于举办2011年全国地市级环保局长岗位培训班的通知”(环办函〔2011〕363号)要求,结合广西环保工作实际,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中央和国家重要会议精神和环保会议主要内容,重要规划解读,生态文明建设,环保重点工作领域,党的理论体系,领导综合素养。通过多主题互动座谈讨论,破解若干环境管理难题。
二、报名参加培训的主要对象:
地市级环保局新任不满2年的局领导班子成员、近三年来一直未参加全国地市级环保局长岗位培训班的局领导班子成员。报名表上序号及姓名按重点在前的先后次序依次排列。
三、分配给广西的名额
|
培训班次 |
培训对象 |
培训时间(2011年) |
培训地点 |
名额 |
|
第一期 |
地市环保局领导班子成员 |
5月10日至5月26日 |
柳州(广西) |
1人 |
|
第二期 |
地市环保局领导班子成员 |
6月14日至6月27日 |
乌鲁木齐(新疆) |
4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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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期 |
地市环保局领导班子成员 |
7月5日至7月18日 |
北戴河(河北) |
3人 |
|
第四期 |
地市环保局领导班子成员 |
8月22日至9月3日 |
北戴河(河北) |
2人 |
四、上报名单要求:
请各市环保局于4月19日(星期二)中午下班前将参加培训班人员报名表及统计表(见附件)传真上报给自治区环保厅人事处(同时发送电子邮件),环保厅汇总研究调整后将下发正式参加培训班的人员名单及培训班次。
联系人:蔡永忠(环保厅人事处),邮箱:cyz8000@126.com。
联系电话:13607713118, 0771-2807406(办公兼传真)
(注:此通知已挂在自治区环保厅官方网站上,栏目:干部人事>干部培训)
自治区环保厅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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