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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成文日期: 2010年12月07日
标  题: 自治区环保厅关于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文字号: 桂环办函〔2010〕310号 发布日期: 2010年12月07日

自治区环保厅关于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活动的通知

2010-12-07 10:43     来源: 监察室     作者: 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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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自治区纪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反腐倡廉新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桂纪办通〔2010〕5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10年12月在我厅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活动。结合我厅的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宣传我厅近年以来,特别是今年在加强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等反腐倡廉建设方面所采取的做法、举措和所取得的经验、成果,形成宣传舆论氛围,为推动环保各项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宣传重点
  (一)在加强廉洁教育,提高环保干部职工反腐倡廉意识所采取的做法、所取得的成效。
  (二)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内容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情况。
  (三)结合工作落实年和今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意见,对各项目标任务完成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环保工作任务完成的举措和成绩。

  三、活动安排和要求
  (一)12月份,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要在我厅门户网站廉政建设专栏中发表文章1篇以上,宣传近年特别是今年以来反腐倡廉工作所取得的成果,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各处室、直属单位结合反腐倡廉宣传重点,于12月17日前向厅监察室提供本单位有关素材、资料1份以上,图片资料需配文字说明;12月下旬由自治区环保宣教中心制作成反腐倡廉宣传板报摆放到教育路5号大院门口内侧。
  (三)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活动情况形成文字材料于12月24日前将电子版本报厅监察室内网邮箱,以便向自治区纪委报送我厅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活动的情况。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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