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2011年05月25日 |
| 标 题: 自治区环保厅转发在中国环境报开设党风廉政建设专栏有关事项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桂环办函[2011]206号 | 发布日期: 2011年05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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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环保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报道,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环保部拟在《中国环境报》开设党风廉政建设专栏,现将中纪委驻环保部纪检组《关于在〈中国环境报〉开设党风廉政建设专栏有关事项的通知》(驻环纪函〔2011〕2号)转发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加强专栏的学习和宣传,做好党风廉政信息的报送工作,在向驻环境保护部纪检组监察局、中国环境报社报送稿件的同时也及时将稿件报驻自治区环保厅监察室、驻中国环境报广西记者站。
联系人及电话
(一)驻自治区环保厅监察室 陆 娟
电话(传真):0771-2835968
电子邮箱:38122892@qq.com
(二)驻中国环境报广西记者站 昌苗苗
电话:0771-5325782
电子邮箱:584021585@qq.com
附件:关于在《中国环境报》开设党风廉政建设专栏有关事项的通知(驻环纪函〔2011〕2号)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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