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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厅关于授予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环境保护厅窗口直接办理两项进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审批权限的通知

2016-12-08 16:47     来源: 自然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处     作者: 自然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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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简化行政审批程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我厅行政审批效能,根据《行政许可法》并结合本厅实际,决定授予自治区政务中心环境保护厅窗口直接办理我厅负责审批的“因科学研究需要进入环保部门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审批”和“外国人进入环保部门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审批”两项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批权限,办结时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行政审批专用章”。

  附件:1.因科学研究需要进入环保部门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审批操作规范

     2.外国人进入环保部门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审批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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