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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广西环境好新闻”评选活动的通知 | |
发文字号:桂环函〔2021〕309号 |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01日 |
各市生态环境局,各新闻单位:
为表彰和鼓励新闻工作者在宣传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面所做的积极贡献,进一步推进美丽广西、生态广西建设,营造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在往届“广西环境好新闻”评选表彰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举办2020年度“广西环境好新闻”评选活动。现将《2020年度“广西环境好新闻”评选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参评活动。请参评单位于2020年4月30日前将参评作品以纸质件加邮件的形式报送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附件:1.2020年度“广西环境好新闻”评选方案
2.2020年度“广西环境好新闻”参评作品目录
3.2020年度“广西环境好新闻”参评作品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1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0年度“广西环境好新闻”评选方案
为鼓励新闻工作者广泛宣传广西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多出好新闻、好作品,为广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推动环保新闻宣传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经研究,决定举办2020年度“广西环境好新闻”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名称
2020年度“广西环境好新闻”评选活动。
二、活动宗旨
表彰新闻工作者在宣传广西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面做出的积极贡献,进一步调动新闻记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优秀新闻作品和优秀新闻工作者示范作用,营造环保宣传的良好氛围。通过开展评选活动,深入挖掘广西环保事业改革发展取得的新举措、新成绩和新亮点,为广西环保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益借鉴和参考。
三、主办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四、评选机构
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广西新闻工作者协会各推荐5名思想品德好、业务素质高并在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或具备高级职称的人员共同组成评委会,负责作品评定。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五、评选项目
广西环境好新闻评选共分为文字类、广播电视类2个评选项目。
六、参评对象
全区各级生态环境系统、广西区内地市级以上媒体及驻桂中央级媒体单位及个人。
七、评选条件
凡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各地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公开批准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上刊播发表的有关广西环保工作的文字类、广播电视类新闻报道,均可参加评选(含广西区内作者在国家级媒体发表的作品,但获得过全国奖的作品除外)。
要求报道写作(制作)真实准确,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社会效果好,新闻性强,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特色突出,富于创新,为人民群众所喜闻乐见,手法新颖,具有可读性、可听性、可看性,符合宪法和法律,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八、评选标准
(一)文字类:报刊、通讯社、新闻网站作品参评项目。
1.消息:以简要文字迅速报道新闻事实的新闻作品。每条字数在1000字以内;作者署名超过3人或未署名的,按“集体”申报。
2.评论:对社会关注的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等进行事实分析和说理的新闻作品。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署名评论等,每篇字数在2000字以内;作者署名申报要求同上。
3.通讯:用多种表现手法对新闻人物、事件等进行深入报道的新闻作品。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每篇字数在4000字以内;作者署名申报要求同上。
4.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系列报道是指年度内围绕某一主题或已经发生的新闻事件所做的多角度、多侧面、多层次、多方式报道,单件作品不少于3篇。连续报道是指围绕正在发生的新闻事件连续刊发的“跟踪式”报道,单件作品不少于3篇。组合报道是指围绕同一主题、现象、人物、事件在同期同一版块内刊发的不同体裁的多篇报道,单件作品不少于3篇。
刊播时间跨年度的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按作品结束刊播年度申报。平均单篇作品字数不超过2000字,作者以代表作刊播时的署名为准,刊播时署名超过6人的,按“集体”申报。
(二) 广播电视类:广播电台(简称广播)、电视台(简称电视)作品参评项目。
广播类作品,应清新活泼,串联自然,播音得体,编排得当,有鲜明的广播特点;电视类作品,重在表现手法、编辑制作创新,画面真实,声音与画面协调。
1.消息:定义同报刊、通讯社评选项目。时长不超过4分钟,作者指采写、编辑等主创人员,超过4人按“集体”申报。
2.新闻专题:从不同角度报道、分析同一新闻事件、新闻人物、社会现象的广播电视新闻作品。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时长不超过45分钟,作者署名申报要求同上。
3.系列(连续、组合)报道:定义同报刊、通讯社评选项目。平均单件作品时长不超过8分钟,作者指代表作的策划、采写和编辑等主创人员,署名超过7人的,按“集体”申报。
九、报送要求
(一) 各推荐单位报送参评作品中,须填写1份《广西环境好新闻优秀作品推荐目录》(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同一项目2件以上参评作品,按照初评结果顺序填写。
(二)参评作品文字材料的打印件及复印件均用A4复印纸。
1.每件参评作品须报送文字材料(具体套数见后),装订顺序为1份推荐表(附件3)和6份作品文字稿。报刊类作品要求是剪报的清晰复印件;广播、电视类作品请报送完整文字稿;网络评论作品要求是当前页面的打印件、专题作品要求是首页及3件代表作的打印件、访谈作品要求是在线访谈全部页面的打印件。
2.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须在开始、中间、结尾三部分中各选1篇代表作,组合报道选择不超过3件代表作,并附1000字以内报道内容简介,完整的作品目录和刊期。
(三)格式标准。
各推荐单位均须发送电子文本到评委会办公室指定电子邮箱。
1.文字类:须报6套文字材料,参评作品须报送1份完整样报刊,并将作品发表所在版面的电子版(制作成分辨率为72dpi,RGB模式的JPEG图片),连同作品文字稿(word文档,标题字体用14号黑体加粗,居中;小标题为12号宋体加粗,居中;正文字体为12号宋体)发送到评委会办公室指定电子邮箱。新闻网站报送作品每件参评作品须报送1张能够离线浏览参评作品网上页面,并另起word附上网上链接地址。评论要求为参评作品所在网页;专题要求含所在网站或频道的页面、专题首页和3件代表作的网页。
2.广播类、电视类:须报6套文字材料,并将原版播出作品电子版一同发送到评委会办公室指定电子邮箱。
专题、系列(连续、组合)报道原作有片头、片尾的,须和作品文字稿的电子版(word文档,标题字体用14号黑体加粗,居中;小标题为12号宋体加粗,居中;正文字体为12号宋体)发送到评委会办公室指定电子邮箱。
十、奖励办法
(一)广西环境好新闻评选共分为文字类、广播电视类二个评选项目。本次评选共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获奖者将获得证书和奖金,以资鼓励。获奖证书评选结束后颁发。
(二)评选结束后即由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将评选结果通知各推荐单位,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上公布。
十一、有关要求
(一)参评作品个人同一类型作品报送数量不超过5篇。
(二)所有推荐作者均须按作品推荐表要求(见附件2、3)填写,内容填写不详不能参评。
(三)参评作品统一由各市环境保护局或作者所在新闻单位推荐,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报送的作品。
(四)各市所辖县区新闻单位的参赛作品由各市生态环境局统一组织推荐。
(五)各推荐单位要按照评选相关规定认真审核参评材料,对作品是否存在抄袭、虚假、失实,事迹材料和其他申报材料是否存在造假、虚夸、篡改、伪造及是否未按规定程序推荐等要认真进行核查。
(六)个人对推荐作品享有版权,但必须确保作品为原创、内容真实。
(七)本次评比不退参评作品,请作者自留底稿;评选组委会有权编印获奖作品集并在生态环境系统的网站或用于其他环保公益形式等非商业性使用。凡上报参评作品的作者或单位即视为同意以上条款。
十二、报送日期
请于2021年4月30日前,将参评材料寄送至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地址:南宁市佛子岭路16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综合业务办公大楼9楼903室,邮编:530028),所有参评材料请用特快专递邮寄,以免延误或丢失,以邮戳时间为准。(请在信封上标注“参评2020年广西环境好新闻”字样并标注“文字类”、“广播电视类”字样)
联 系 人:林晖
联系电话:0771-5870705
电子邮箱:gxhbxck@163.com
附件2
2020年度“广西环境好新闻”参评作品目录
单位(市):
编号 | 作品标题 | 参评 项目 | 字 数 (时间) | 作者 姓名 | 刊播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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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电话 | ||||||||
地址 | 邮编 |
附件3
2020年度“广西环境好新闻”参评作品表
作品标题 | 参评项目 | ||||||||
作者姓名 | |||||||||
刊播单位 | 首发日期 | ||||||||
刊播版面(栏目) | 作品字数(时长) | ||||||||
联系人 | 电话 | 手机 | |||||||
联系地址 | 邮编 | ||||||||
作品内容简介 | |||||||||
社会效果 | |||||||||
推荐单位初评意见 | 年 月 日(请加盖推荐单位盖章) | ||||||||
专家评审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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