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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成文日期:
标  题: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庆祝建党100周年期间全区环境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桂环函〔2021〕910号发布日期:2021年06月10日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庆祝建党100周年期间全区环境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2021-06-10 10:5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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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生态环境局,厅机关各处室、专员办、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各级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的各项工作,切实消除环境风险隐患,有效防范突发环境事件发生,为我区热烈庆祝建党100周年夯实环境安全基础,现就做好“七一”前后境安全保障工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落实环境安全责任制度

2021612日至14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端午节的假期“七一”前后,庆祝建党100周年各项重大活动密集,人流、物流、车流集中,公众聚集场所事故风险加大,加之正值主汛期,强降雨天气可能持续,并伴有雷电、大风、大雾、暴雨等强对流天气,洪涝、塌方、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极易引发各类安全事故。为防范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保障辖区人民群众平安过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和全局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落实环境安全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加强环境风险管控,严防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确保我区环境安全。

二、加强辖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以开展“强化执法控风险”专项行动为牵引,统筹安排“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和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问题整改工作,组织开展对辖区涉重金属、涉危险化学品、涉危险废物等高风险企业的明查暗访,督促相关企业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位,污染物达标排放要督促相关部门和企业落实存在问题的整改责任,集中攻坚重点难点问题,按整改时限完成整改要严格查处企业超标排污、偷排偷放、非法倾倒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认定涉嫌环境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曝光,以提升企业守法意识,切实保障辖区生态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

各市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与气象、水利、海洋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共享灾害信息,跟踪各类灾害发生、发展情况,切实做好自然灾害次生突发环境事件预报预警和应急工作要建立健全与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消防等相关部门间信息通报与应急联动机制,对因安全生产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可能次生环境污染,相关部门第一时间将事故信息通报生态环境部门,并在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中与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协同配合,避免因处置不当或“过度处置”导致环境污染影响扩大。“七一”前夕,各市要适度组织有针对性的环境风险应急处置实兵演练或推演。

四、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应急值守,做好值班安排,做到责任到人、联络通畅,确保24小时应急电话有人接听,突发事件有人处置收到或发现信息,要及时主动核实情况,特别是对社会关注度高、可能引发环境事件的信息要引起特别关注,对发生安全生产和道路交通事故等可能影响环境安全的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向上级生态环境应急部门报告,并积极主动参与指导事故处置工作。要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队伍、车辆、仪器设备调配以及应急物资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能够迅速组织人员,及时开展应急监测,指导当地政府开展应急处置,降低环境污染影响。

请各市生态环境局于73日(星期六)前将本市庆祝建党100周年期间环境安全保障工作开展情况(工作部署、采取措施、明查暗访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存在问题及突发环境事件情况等)报送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期间全区安全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2.2021年全区端午节、“七一”建党100周年期间生产安全事故防控预警

   3.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强2021年全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161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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