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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1广西最美环保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 |
发文字号:桂环函〔2021〕1171号 |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03日 |
各市生态环境局,厅各专员办、各直属单位:
2018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已连续3年举办“广西最美环保人”评选活动,树立起一批先进典型,对宣传广西生态环保铁军起到了良好作用,在社会产生良好反响。
2021年,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生态环境厅将共同组织开展“2021广西最美环保人”选树宣传,以模范典型力量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学在前、干在前、行在前、冲在前、严在前、廉在前,展示广西环保人精神风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二)承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三)主办单位将组建由专家学者和媒体代表等组成的评审团
二、推荐范围
各市、县(区)生态环境局及其直属单位的在职干部职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各专员办、各直属单位在职干部职工。
三、推荐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乐于奉献,具有团队精神。
(三)业务过硬、踏实严谨;不畏艰难、勇于创新,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一定贡献。
(四)廉洁奉公,严于律己,公正守法,一心为民。
(五)长期扎根基层,在一线环保工作岗位工作超过10年。如有重大贡献者可放宽工作年限限制。
(六)推荐对象职级原则上应为县处级副职以下。
四、推荐程序
活动分为推荐候选人、投票评选、公示、确定入选名单、宣传展示等5个阶段。
(一)推荐阶段(8月):各单位推荐候选人。
(二)评选阶段(9月):由专家学者、媒体代表评选。
(三)网络投票和公示阶段(9月):邀请广大群众投票,并向社会公布投票结果,听取公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党风廉政方面存在问题的一票否决。
(四)确定入选名单阶段(10月):根据投票情况及公示结果,确定“2021广西最美环保人”入选名单。
(五)宣传展示阶段(11月):组织举办“2021广西最美环保人”集中宣传展示活动,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将与媒体记者共同寻访先进典型,对他们的事迹进行深入采访报道。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对本单位推荐人选进行专项研究,安排专人负责,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开展相关推荐事宜,明确工作职责。
(二)广泛征集,扩大影响。
各市生态环境局要广泛发动市、县(区)级优秀环保人报送材料。请各单位落实评选活动的各项宣传任务,共同推动本次活动形成声势、扩大影响。
(三)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1.各单位根据推荐条件,认真组织推荐本地区(本单位)政治过硬、业绩突出、事迹感人,具有显著带动、引导和示范效应的环保人。
2.各市生态环境局推荐至少3名候选人,其中县(区)级参评人至少1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各专员办、各直属单位可推荐1-2名候选人。
3.各单位负责收集、整理本地区(本单位)候选人信息,统一报送。对所有申报材料严格把关,保证材料完整无遗漏、事迹真实可靠。
六、推荐方法
(一)各市生态环境局,厅各专员办、各直属单位组织本地区(单位)候选人提交推荐材料,主要事迹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由相关单位审核汇总后统一寄出,寄出时需附带推荐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候选人需提交材料:
1.《“2021广西最美环保人”选树宣传推荐表》原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及复印件共计10份;
2.由相关纪检机构出具的党风廉政意见或由相关单位出具的廉洁意见1份(加盖公章);
3.相关获奖证明材料1份(获奖证明应与推荐表“获得荣誉情况”一致,否则将取消参评资格);
4.电子版半身标准照1张、日常工作照3张(需体现候选人良好精神面貌和工作状态,每张照片不小于2M);
5.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三)报送时间、方式:请于2021年8月25日前,以快递和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至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电子邮箱:gxhbxck@163.com。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佛子岭路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903室;邮编:530028。
联系人:刘莹,计韦杰;联系电话:0771-5870705。
附件:“2021广西最美环保人”选树宣传推荐表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1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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