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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成文日期: 2024年05月29日
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565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发文字号:桂环函〔2024〕791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29日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565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2024-05-29 18:30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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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现将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565号提案提出的有关推动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发展方面的建议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一、构建危险废物闭环管理体系

2022年8月,我厅印发了《广西危险废物闭环管理体系建设方案》(桂环发〔2022〕39号),以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与安全风险为底线,加快调整优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结构,促进全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总体匹配、布局合理、结构优化,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工艺技术、运行水平、信息化管理水平,培育形成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龙头企业,解决废铅蓄电池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和利用处置能力过剩问题。同时,强化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全过程规范化环境管理。

二、整合提升,构建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专业化收运“一张网”

2023年8月,我厅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方案》(桂环规范〔2023〕4号),健全完善我区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处置体系,加快推进广西危险废物“收运一张网”建设,有效打通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最后一公里”,切实解决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运难、处置难、监管难问题,确保危险废物及时、规范收集处置,防控环境风险。将废铅蓄电池纳入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整合、规范管理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企业,加快构建纵向协同、横向联动的危险废物收运“一张网”格局,促进废铅蓄电池利用处置资源共享和区域合作。

三、将废铅蓄电池纳入粤桂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

2023年3月,我厅与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签订《粤桂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合作协议》,纳入“白名单”的8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接收广东省的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可免去双方生态环境厅征求意见环节,直接审批,大大提高跨省转移审批效率,充分发挥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效能。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支持动力电池回收产业发展,主动服务企业,加强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过程中的环境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的决策部署。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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