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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成文日期: 2024年03月28日
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4272号代表建议的协办意见
发文字号:桂环函〔2024〕436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01日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4272号代表建议的协办意见

2024-04-01 16:10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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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石方雪、覃钰、杨崇杰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快建设北海铁山港高等级航道,打造高质量向海经济的建议(第2024272号),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一、对接生态环境部报送铁山港外临时性海洋倾倒区扩容需求情况

根据生态环境部要求,沿海省(自治区)每年均需上报本年度工程建设所需海洋倾倒需求量。2023年11月30日,生态环境部发函要求开展2024年废弃物海洋倾倒及倾倒区扩容选划需求统计工作,我厅发文征求了自治区相关部门和北钦防三市政府意见。经汇总意见,我厅于2023年12月26日向生态环境部海洋司报送了2024年我区废弃物海洋倾倒及铁山港外临时性海洋倾倒区扩容需求情况,并恳请生态环境部根据北海市的倾倒需求情况,尽快开展铁山港外临时性海洋倾倒区扩容工作。

二、对接生态环境部加快批复廉州湾外临时性海洋倾倒区

2022年,生态环境部分配南海海域(包括广东、广西和海南)1个新增选划海洋倾倒区指标,经我厅积极争取,最终同意将指标分配给我区。此后,我厅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珠江南海局选划确定海洋倾倒区位置,经多次征求自治区发展改革、交通运输、海事、农业农村、海洋、林业、北部湾办等相关部门和北钦防三市政府意见,确定的海洋倾倒区位于大风江和廉州湾以南海域,由108°46′6.866″E,21°19′4.331″N;108°48′3.218″E,21°21′1.113″N;108°49′12.624″E,21°20′18.144″N;围成的三角形区域,从选划地理位置看,可兼顾北海和钦州两市倾倒需求。2023年4月20日,廉州湾外临时性倾倒区选划论证报告通过了专家评审;此后我厅多次赴京汇报,请求加快廉州湾外临时性海洋倾倒区批复。2024年2月29日,生态环境部向我区征求对《廉州湾外倾倒区选划论证》的意见,我厅汇总相关市及部门意见,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于2024年3月21日反馈了选划论证意见。

三、对接生态环境部珠江南海局跟进北海港航项目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办理进展

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办理层级为生态环境部珠江南海局,为加快倾倒许可办理流程,我厅主动联系生态环境部珠江南海局跟进北海港航项目办理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办理过程,力争法定时限内最快完成重大港航项目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办理。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向生态环境部争取新增临时性海洋倾倒区选划指标,力争“十四五”期间为我区选划更多海洋倾倒区;继续协调北海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相关部门做好新增选划海洋倾倒区的选址工作;继续服务好北海市重大涉海项目办理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

专此函达。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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