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成文日期: 2024年04月30日 |
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462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
发文字号:桂环函〔2024〕658号 |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14日 |
梁邦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建议(第2024625号),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广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全力提升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水平。2024年第一季度,全区295个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4.6%,同比上升6.5个百分点,确保了群众饮水安全。
一、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和管理的建议
一是我厅严格按照“划、立、治”工作,扎实推进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截至2023年底,全区共划定3622个农村千人以上水源地,其中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011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95个。二是加强饮用水水质监督性监测,建立监管工作机制,定期开展饮用水水质监测,及时将水质超标情况通报给属地人民政府,要求立即整改,保障饮用水安全。三是每年组织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行动,持续推进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督促指导相关地市推进不达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不定期对重点区域、重点问题进行检查,督促各地形成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成效。四是自治区水利厅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季节性缺水地区农村供水找水打井和机井维护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调查,持续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建设,为农村供水提供稳定水源支撑。
二、关于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建议
一是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已成立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项督查工作组,厅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赴全区14个设区市开展种养殖企业(基地)、农药化肥经营市场、农资销售门店、乡镇动物卫生检疫点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尾水处理、测土配方施肥、秸秆综合利用等项目进行实地督查,形成专项督查报告,督促指导各市开展问题整改。二是印发《到2025年化肥和化学农药减量化行动实施方案》《全区2023年化肥减量化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以点带面推进化肥、化学农药减量增效,在隆安、柳江等12个县(区)开展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示范县(区)建设,持续推进化肥、化学农药减量增效工作。三是印发《2023年全区农业农村系统深化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截至目前,全区累计有35个县(市、区)获得国家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获得国家补助资金12.7亿元,同时做好台账管理。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为89.73%,粪污处理利用设施装备配套率为99.43%,分别高出年度目标9.73个和3.43个百分点。
三、关于提高农民环保意识的建议
一是以六五环境日等主题日宣传活动为契机,开展饮用水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将“加强水源地保护,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列入活动宣传重点清单,通过现场宣传、新媒体推送、新闻报道等形式,增强全社会的水环境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常态化制作饮用水政策解读读本、宣传短视频、宣传海报等,积极组织专家、工作人员、环保志愿者前往乡镇、社区、企业、学校等开展现场宣传活动,普及饮用水水源保护知识。三是积极鼓励各市县将一些有条件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地创建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实践基地,组织群众、学生等前往参观学习,牢固树立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的意识。四是不定期邀请媒体记者参与集中采访报道,大力曝光破坏或影响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的案例、负面典型,威慑环境违法犯罪分子,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五是利用全区生态环境系统各级各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号等推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方式方法,鼓励群众监督、举报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或线索,加大对破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四、关于健全四级网状监督体系的建议
一是我区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明确了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办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职责,并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建立和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公众参与的平台,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饮用水水源保护活动。二是自治区水利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源地确定和名录公布工作的通知》,指导市县做好水源地确定和名录公布工作,加强农村饮水安全、水源保护等政策宣传,全力提升群众水源地保护意识,强化社会舆论和政府监督,切实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下一步,我厅将充分采纳您的意见建议,积极推动与落实相关管理部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县(市、区)、乡镇、村组和群众四级监督体系,进一步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五、关于建立突发事件的防范机制的建议
一是我厅每年印发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持续加强环境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特别是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二是我区乡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已纳入各县(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立了饮用水突发事件的防范机制。三是我厅联合自治区水利厅、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建立饮用水水源地日常监管制度和协调联动机制,定期召开自治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供水保障专责小组工作会议,联合开展城市集中式供水安全检查、农村供水水质提升等专项行动,切实提升我区农村供水水质保障水平。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年4月30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