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成文日期: 2024年04月29日 |
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430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
发文字号:桂环函〔2024〕648号 |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14日 |
吴东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粤桂两省区共建九洲江-鹤地水库美丽河湖的建议(第2024306号),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自治区党委、政府历任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高度重视九洲江流域环境治理,连续多年将九洲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列为自治区重大项目重点推进。在自治区各级、各部门通力合作下,2023年跨省界山角断面平均水质为Ⅲ类,月均水质达标率100%,九洲江流域水质逐年改善,为鹤地水库饮用水安全提供保障。
一、积极推进“三水”统筹,推动美丽河湖建设
我区积极探索九洲江流域“三水”统筹、系统治理,在水环境方面,持续加强流域污染防治,以城乡生活、畜禽养殖、工业、农业种植等污染治理为抓手,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黑臭水体治理等重点任务,保障九洲江水质持续保持优良;组织玉林市与广东省湛江市生态环境部门开展九洲江流域联合执法检查,加强边界监管,推进流域联防共治,提升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在水资源方面,积极开展文官(三)水文站考核断面生态流量监测、预警及考核工作,并及时通过水工程调度及取用水户管控等,保障九洲江流域生态流量,为九洲江流域水环境提供源头活水。在水生态方面,实施九洲江流域陆川、博白县域内植树造林及森林质量提升,累计完成造林面积31.64万亩,桉树纯林改造乡土树种、珍贵树种或混交林2.13万亩,营造珍贵树种0.07万亩;以九洲江流域为试点,开展九洲江流域水生态状况评价,形成《九洲江流域水生态环境评价体系构建》报告,为九洲江流域“三水”统筹、系统治理工作制定奠定科学基础;开展九洲江蓝藻水华调查研究,形成《九洲江山角断面水环境模拟与水华成因诊断报告》,诊断山角断面水华成因,提出水华发生应急措施和污染控制措施,为改善九洲江-鹤地水库水生态状况提供科学依据。下一步,我区将进一步加强与广东省沟通协调,持续深化九洲江-鹤地水库水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做好美丽九洲江保护与建设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助力九洲江水体稳定达标、生态流量有效保障、水生态系统持续向好,将九洲江打造成为美丽河湖、玉林名片。
二、推进流域生态补偿,加强生态环境治理资金保障
国家、粤桂两省区高度重视九洲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2015年以来共签订三轮《九洲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已下达生态补偿资金29.97亿元,为九洲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提供资金保障。2023年第四季度,在第三轮九洲江流域生态补偿协议结束之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宁耘带队赴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协商沟通第四轮九洲江流域生态补偿协议签订有关事项。下一步,我区将积极推动签订第四轮粤桂九洲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各项工作,指导、督促玉林市加快推进生态补偿资金项目实施,完成第三轮生态补偿绩效评价,推动新一轮九洲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签订,深化九洲江治理的“互利互惠,合作共赢”。同时指导玉林市高标准谋划九洲江水环境治理项目,积极争取各级资金支持,将环境治理与经济高质量发展有机结合,打造九洲江流域生态环境长期稳定的新发展机制。
三、加强帮扶指导,充分发挥自治区技术优势
我区大力推进美丽河湖建设工作,2020年至今,从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文化、水管理、水经济等七个维度,高质量推动广西幸福河湖建设,累计建成幸福河湖349条(段、个),其中九洲江陆川县城区段于2021年评为广西幸福河湖,2022年、2023年桂林漓江、南宁那考河先后列入全国美丽河湖优秀案例,我区在美丽幸福河湖建设工作中积累较多经验、取得较好成效。生态环境部印发《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参考指标(试行)》《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清单》,要求将九洲江流域建成美丽河湖。下一步,我区将根据各市、各流域情况,制定符合广西特点的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清单,同时充分加强与财政、水利、林业和农业农村等部门沟通,形成工作合力,紧密围绕九洲江流域面源污染、汛期污染、生态补水、蓝藻水华治理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加强资金支持与技术指导,全面建设“水清岸绿、人水和谐”的美丽九洲江。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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