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成文日期: 2024年04月02日 |
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319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 |
发文字号:桂环函〔2024〕501号 |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02日 |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现将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319号提案提出的有关加快发展北海滨海休闲旅游品牌方面的建议办理(落实)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2018年机构改革后,海洋环境保护职责划入生态环境部门,但海洋生态环境执法队伍以及相关设备设施未划转。目前我厅无海洋执法人员编制、海洋执法队伍、海洋执法装备,暂未实现“职责整合与编制划转同步实施,队伍组建与人员划转同步操作”的改革要求。
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做好自治区部门权责清单公布工作的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仍暂由广西海监总队承担。
我厅海上执法工作主要是参与广西海警局牵头的“碧海”执法行动,以“碧海”执法行动为契机,参与海上联合执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