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成文日期: 2025年03月10日 |
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5296号代表建议的协办意见 | |
发文字号:桂环函〔2025〕196号 |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12日 |
自治区林业局:
经研究,现就农李泽等 2位代表/百色市代表团提出的《关于将德保自然保护区内人工林纳入改造范围的建议(2025296号)》,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我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实现自然生态安全为总抓手,持续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督工作,加强生态保护,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力推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工作措施和成效
(一)强化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督检查,不断筑牢南方重要生态屏障。2024年,共开展6次遥感监测核查。一是常态化开展自然保护地遥感监测,2024年我厅自行组织开展4次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共发现疑似变化图斑735处,未发现重大生态破坏问题。通过自然保护地遥感监测核查,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破坏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的人类活动,促进保护地监管责任落实落地。二是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遥感监测线索核实。2024年国家下发双月遥感监测线索共86处,实地核实疑似违法违规问题26处,均已移交地方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和整改。三是强化监督加快问题整改。会同自治区林业局等相关部门连续七年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破坏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人类活动。根据生态环境部自然保护地问题台账调度结果,我区国家监督重点问题42个和地方核查重点问题26个均已全部整改完成。全区自然保护区生态破坏现象逐年减少,自然保护区内人类活动面积逐年减缓,自然保护区人为干扰面积和重点问题面积实现“双下降”,采砂采石、工矿企业以及核心区和缓冲区旅游和水电设施“四类重点”问题得到明显控制。
(二)建立多部门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印发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暂行办法》《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地四项执法事项的通知》《广西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等多项自然保护地监督执法政策性文件,有效提高了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率和水平。2024年,各市生态环境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地执法检查472次,出动执法人员1566人次,发现自然保护地内违法建设、修路、养殖等问题22个,已完成整改10个,立案查处8起,罚款105.55万元。督促地方切实担负起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的主体责任。
(三)强化生态保护修复,助力县域经济发展。一是根据生态环境部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的部署要求,积极组织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已成功创建19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6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结合地方特色积极推进经济绿色转型发展新路径,取得积极成效。二是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文化和旅游厅、农业农村厅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印发《广西百镇千村生态特色文化旅游示范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5年)》,在生态、文化和旅游上积极探索广西特色生态文明建设新模式,促进生态、文化、旅游、乡村振兴深度融合发展及广西自创镇村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品牌—百镇千村生态特色文化旅游示范创建。截至目前,广西2批次评选并联合命名49个“广西生态特色文化旅游示范镇”和399个“广西生态特色文化旅游示范村”,其中德保县城关镇获得广西生态特色文化旅游示范镇称号,德保县城关镇那温村、云梯村及燕峒乡兴旺村获得广西生态特色文化旅游示范村称号,在自治区内引起广泛关注,影响力逐步增强。三是高标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4年,全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97.1%,位居全国第6名;细颗粒物(PM2.5)浓度25.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8%,创有监测数据以来最优记录,位居全国第8名。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9.1%,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水质排名中,柳州市收获“五年冠”,前30名中广西占8个、前10名中广西占6个,百色市排名全国第9。2021—2023年生态质量指数分别为75.10、74.93、74.85,生态质量指数等级保持基本稳定。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深入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严肃查处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生态环境破坏问题,扎实推进问题处理和整改,促进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和监督责任落实落地,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范围调整、总体规划等审核审批工作,依法稳妥推进自然保护区内人工林生态化改造。
(二)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做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作,不断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提升区域生态功能,不断筑牢祖国南方重要生态屏障。
专此函达。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