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成文日期: 2025年03月11日 |
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5512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 |
发文字号:桂环函〔2025〕212号 |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21日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经研究,现就华海德等7名代表/玉林市代表团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支持炉渣资源综合处理利用行业发展的建议(2025512号),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为规范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强化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监管,筑牢防范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风险底线,近年来我厅多次组织开展全区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污染排查整治。其中2023年共排查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678座,进一步提升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监管水平,构建工业固体废物长效管理机制,解决现有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污染问题,逐步推动广西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二)扎实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提升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2022年,南宁、柳州、桂林三市入选国家“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以来,培育一批“无废企业”,打造一批可看、可学、可推广的特色亮点,同时围绕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领域和关键技术开展探索创新,解决一批共性、突出、重大和重点问题,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模式,为广西推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提升做了良好的开端。
(三)拓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渠道。指导玉林等市争取亚洲开发银行贷款,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拓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渠道,探索炉渣等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强化炉渣等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鼓励各市积极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探索炉渣等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支持企业积极申请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专项资金,加快组织研究制定炉渣资源综合处理利用行业规范,提升炉渣综合利用项目总体水平。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