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成文日期: 2025年03月11日 |
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5056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 |
发文字号:桂环函〔2025〕215号 |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21日 |
自治区商务厅:
经研究,现就周思泉代表/柳州市代表团提出的《关于加快全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建议(2025056号)》,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加强涉危险废物再生资源利用企业服务
我厅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靠前服务指导,按照审批程序及时限,加快再生铅、再生铜、再生铝等再生资源利用企业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
二、优化再生资源利用企业回收渠道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2〕66号),我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方案》(桂环规范〔2023〕4号),着力构建危险废物“收运一张网”体系,主要解决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等再生资源利用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运难、处置难、监管难等问题。
三、支持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
我厅配合自治区相关部门积极组织梧州市申报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2022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名单,确定了我区梧州市成功入选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指导梧州市加快开展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试点城市建设,健全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体系,因地制宜提升再生资源分拣加工利用水平,推动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发展。
四、推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
我厅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加强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和处理企业的支持和监管,不断提升拆解处理企业的管理和技术水平,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加强与生态环境部固体司和固管中心汇报沟通,争取推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修订,大力发展我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产业。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支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配合各有关部门推动我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严格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审核,指导做好危废“收运一张网”项目建设工作,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环境监管。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