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成文日期: 2025年03月10日 |
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5366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 |
发文字号:桂环函〔 2025〕202号 |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21日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经研究,现就吴情操代表/梧州市代表团提出的《关于支持龙圩区打造苍海岭南小镇的建议(2025366号)》,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已开展的有关工作情况
小城镇是连接城市和农村的重要纽带,在国家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以及美丽乡村建设的深入推进中具有重要意义。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高度重视特色小镇的健康发展工作,牵头制定发布广西生态保护正面清单和禁止事项清单,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促绿色发展;推动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做好服务保障;推进百镇千村生态特色文化旅游示范创建工作,促进生态、文化旅游与乡村振兴有机融合,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具体如下:
一是出台制度,深化改革。我厅牵头制定印发《广西生态保护正面清单(2022)》《广西生态保护禁止事项清单(2022)》,从源头上处理好小城镇的保护和发展关系,确保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守住环境底线。树立鲜明的高质量发展导向,切实引导各级、各部门在小城镇发展中更加聚焦质量、效益和结构的转型优化,推进绿色转型发展升级。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将环境影响可控、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能接得住、管得好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下放,实现“当地事当地办”。督促各市生态环境部门及环评审批部门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要求,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一律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降低特色小镇的前期手续办理成本。二是主动服务,做好保障。主动服务,利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指导特色小镇科学选址,绕避生态环境敏感区域,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主动对接,第一时间掌握地区拟上报的建设项目清单,对于存在重大制约因素或不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的项目,提前与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指导建设单位修改设计方案,避免因项目存在“硬伤”而无法落地建设。环评报告编制完成后,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依法在最短时限内完成审批,保障项目建设进程。三是持续推进百镇千村生态特色文化旅游示范创建工作。百镇千村生态特色文化旅游示范创建是自治区党委、政府为推进镇村层级生态文明建设而创立的自有品牌,已完成两批百镇千村生态特色文化旅游示范创建评选活动,评选出49个“广西生态特色文化旅游示范镇”和399个“广西生态特色文化旅游示范村”。通过百镇千村生态特色文化旅游示范创建,使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镇村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态产业蓬勃发展,乡村旅游提质增效,优秀的传统乡村文化得到传承发展,为广西小城镇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指引。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厅高度重视吴情操代表的建议,梧州市龙圩区苍海岭南特色小镇在生态本底、文化底蕴等方面优势突出,具备开展宜居和美乡村建设先行试点的良好基础,作为先行试点对于推动当地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转型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我厅将积极配合主办单位推进该事项。一是积极做好规划指导和审批服务。大力支持梧州市龙圩区苍海岭南特色小镇编制相关规划,在小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自然生态保护、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美丽乡村建设等做好指导。针对苍海湿地公园周边排水综合治理建设项目,我厅将积极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服务,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及建设方推进项目建设。减少污水对周边水体的污染,为居民创造更加舒适、健康的生活环境。二是加强指导梧州市龙圩区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我厅已指导梧州市累计创建了1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4个自治区级生态县和44个自治区级生态镇,4镇26村获得广西百镇千村生态特色文化旅游示范镇、村称号,有力的促进“生态+文化+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2022年,指导龙圩区人民政府印发《梧州市龙圩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1—2028)》,为龙圩区申报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筑牢了坚实基础。三是大力支持梧州市龙圩区生态文旅康养产业发展。我厅将积极推动我区生态环境与大健康暨宜居康寿品牌建设,支持加快建设梧州苍海新区恩义片区康养建设等项目,利用我厅的宣传平台,组织开展生态大健康产业发展交流推介活动,对苍海岭南特色小镇康养文旅产业进行宣传推广,增进地方政府与大健康企业的合作与交流,提升其知名度与影响力,吸引更多游客和投资。
专此函达。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