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成文日期: 2025年03月18日 |
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50363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 |
发文字号:桂环函〔2025〕270号 |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27日 |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现将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50363号提案提出的有关大力发展我区海洋旅游与海岛旅游,推动向海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的建议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我厅高度重视我区海洋旅游与海岛旅游发展,将海洋生态环境的高水平保护作为推进向海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从美丽海湾建设、海洋垃圾清理整治和提高环评审批效率方面助推沿海三市海洋旅游业发展。
一、深化美丽海湾建设,助推海洋海岛旅游发展
我厅高度重视美丽海湾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美丽海湾建设基本要求》、《美丽海湾建设参考指标(试行)》等文件要求,加强顶层设计和示范引领,以“一湾一策”为抓手,统筹实施陆海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岸滩环境整治等举措,推进美丽海湾建设扩面、提质、增效,北海银滩和涠洲岛成功入选第二批和第三批全国美丽海湾优秀案例。
北海市开创银滩“生态+”、涠洲岛生态“闭环”美丽海湾建设模式。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将海域生态优势转变为发展优势,通过“坚持陆海统筹、综合治理”、“坚持尊重自然、科学治理”、“坚持生态理念,打造‘零废弃’海岛”,北海银滩旅游度假区获评“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涠洲岛荣获联合国授予的年度国际“新可持续城市与人居环境奖”。2024年,北海银滩度假区旅游总消费约296亿元,同比增幅29.55%,北海涠洲岛旅游消费约64亿元,同比增长37.43%。
二、实施海上环卫制度,开展海洋垃圾清理行动
海洋垃圾清理整治是“十四五”时期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工作任务,我厅积极推进沿海城市海洋垃圾清理行动,推动建立长效机制。2023年8月,我厅联合自治区相关单位印发实施《广西海上环卫制度》,推动海洋垃圾清理整治工作由重点区域向整体岸线全覆盖扩展。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岸滩和海面漂浮垃圾清理整治考核办法(试行)》,加强工作成效考核。
2024年,我厅全力推进海洋垃圾问题整改,沿海三市累计清理海洋垃圾4万余吨,廉州湾、银滩、钦州湾、防城港西湾等重点海湾海洋垃圾盖度降低至1.6‰以下,防城港市率先在27个重点区域建设岸滩和海漂垃圾视频监控系统,智能化实施岸滩垃圾治理。目前,我区岸滩清洁状况明显改善,促进滨海旅游业绿色发展。
三、提高环评审批效率,为向海经济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
我厅坚持以服务向海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有效化解环境风险为目标,为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提前介入指导环评文件编制,创新机制优化审查流程,在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加快审批进度,在审批时限内提前完成相关批复。
为提高涠洲岛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促进涠洲岛旅游业发展,我厅主动服务220千伏涠洲岛跨海联网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前指导,容缺受理,确保项目开工建设前完成环评审批。该项目实施,将为涠洲岛建设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休闲度假海岛提供电力保障。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