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建议提案结果公开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成文日期: 2025年05月09日
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516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桂环函〔2025〕454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5月12日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516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2025-05-12 16:20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肖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桂林市纳入“无废城市”建设重点支持名单的建议(2025165号)》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全力支持桂林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

2021年12月,生态环境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我厅向生态环境部推荐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贵港市、百色市等5个城市作为“无废城市”候选城市。2022年4月,生态环境部发布“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我区南宁、柳州、桂林等3个城市成功入围。我厅积极指导桂林市编制“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开展“无废城市”建设。

2024—2025年,我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安排专项资金300万元,用于支持桂林市“无废城市”建设,积极争取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574万元,用于桂林市兴安县原大锰锰业历史遗留废渣综合治理。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安排200万元资金,对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的4家桂林企业实施奖补,安排资金100万元支持桂林意康铜业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铜制品建设项目,支持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加快推动桂林市“无废城市”建设。

二、加强技术支撑,推动固废资源综合化利用

为更好推进我区“无废城市”建设,一是我厅成立了“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帮扶技术组,依托技术服务单位对口开展指导帮扶。二是每年定期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开展技术帮扶指导,并召开年度“无废城市”建设推进会。三是通过全国“无废城市”信息化管理平台定期指导调度桂林市“无废城市”建设进展,指导桂林市打造“无废城市”建设固废综合利用典型案例,并报送生态环境部“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

三、强化建筑垃圾监管,加快资源化利用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指导桂林市编制完成《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年4季度以来,我厅指导桂林市深入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共排查出问题114个,整改102个,整改率达89.47%。指导桂林市建成3个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5个消纳场。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全力支持桂林市深入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建设,指导桂林市构建固废资源化利用全链条综合管理体系。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5年5月9日

按回车键打开无障碍说明页面,按Shift + 1键打开导盲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