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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成文日期: 2025年05月07日
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527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桂环函〔2025〕430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6月04日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527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2025-06-04 15:31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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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茂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广西“零碳农业”示范区建设的建议(2025276号)》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具有重要意义。我厅高度重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工作,持续推进县域生态产品总值核算和价值实现路径探索及成效评价,大力推动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和绿色转型发展,持续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相关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积极开展县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

2021年9月,我厅联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工作方案》,加快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2023年,开展“基于GEP核算结果的试点县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方向和路径探索研究”,并纳入全区改革提升年任务,科学凝练出具有试点县域特色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方向和路径。探索构建县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评价指标体系,对容县、金秀瑶族自治县和乐业县等试点区域开展评价。结果表明,2020—2023年,乐业县的生态产品实现成效指数均呈现逐年增长趋势。

二、大力推动生态文明示范区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

截至2024年底,广西共有19个县(市、区)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6个县(市、区)成功获得“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命名。为进一步深化绿色转型发展成效,广西持续加强对相关县域的指导帮扶工作,我厅先后举办了三期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色转型发展现场推进会和业务培训,指导获命名的相关县(市、区)编制完成绿色转型创新发展规划,为可持续发展锚定清晰方向。2021年,乐业县凭借生态建设领域的突出成效,成功获评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成为广西生态建设的标杆样板。2022年,我厅为激励乐业县县域生态可持续发展,下达100万元奖励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项目。实现从政策规划到资金投入的全方位保障,切实推动生态建设成果转化为高质量发展动能。

三、持续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

截至2024年底,全区共推荐76个EOD模式项目进入国家、自治区级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总投资1139.70亿元,融资需求831.21亿元。其中国家级、自治区级EOD模式项目共52个,已有11个项目获得银行授信89.61亿元,放款21.25亿元,形成一批农村污水治理+乡村振兴产业、小流域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生态农文旅产业等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和产业融合发展模式。2024年,组织生态环境部有关专家深入百色市乐业县开展零碳农业调研指导两次,会同气象、农业、水利等部门探索“零碳农业”与气候投融资融合发展路径。

下一步,我厅将加快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积极探索以县域为主体的“零碳农业”示范区建设。推动建立地方生态产品总值核算技术指南或技术规范,探索开展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总值核算。加强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机制创新,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程度评价指标体系,加大生态补偿、权益交易、绿色金融扶持、市场化交易等领域试点力度。打造广西生态环境与大健康暨宜居康寿品牌,加大“零碳农业”宣传推广力度,拓宽项目投资建设渠道。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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