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成文日期: 2025年05月15日 |
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50436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 |
发文字号:桂环函〔2025〕477号 | 发布日期: 2025年06月04日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现将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50436号提案提出的有关支持河池市创建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方面的建议办理(落实)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一、加快推动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落地见效
“十四五”以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积极推进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有关工作。截至2025年4月,全区共推荐76个项目进入国家、自治区级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其中,河池市共有5个EOD项目纳入自治区级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总投资82.15亿元,融资需求60.01亿元。组织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专家前往河池市,开展气候投融资调研及建设绿色发展先行试验区工作帮扶指导,重点调研桑蚕茧丝绸产业链建设情况,提出针对性指导建议。
二、积极推进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
广西共有27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河池市有8个,是全区生态转移支付县域最多的地级市。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高度重视,积极指导河池市做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一是加强培训指导,举办11期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培训班。二是组织专家队伍开展现场检查及帮扶指导,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和监测评价各项有关工作,截至2025年4月,已对河池市8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开展现场指导帮扶,形成整改问题清单并持续跟进整改进展。三是落实考核奖惩机制,配合自治区财政部门,对县域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开展综合评价考核与奖惩调节,2023年,河池市获得自治区第二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增量资金补助共12.08亿元,目前已下达10.74亿元。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支持河池市积极创建碳达峰试点,加强对已入库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指导。同时加强对非EOD项目的宣传与推荐工作,加大全区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加大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指导帮扶力度,配合财政等有关部门加强与国家相关部委汇报沟通,积极争取提高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