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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成文日期: 2025年05月08日
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580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桂环函〔2025〕461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26日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580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2025-12-26 18:00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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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边境地区环境监测执法能力建设的建议(2025802号)》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生态环境监控预警技术体系建设

我区高度重视跨国界河流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开展跨境河流水质预测预警和水环境综合治理,全力保障跨国界河流水环境质量。

一是全面开展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防城港市跨国界河流为北仑河,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每月对北仑河水质进行手工监测;同时,在防城港市北仑河建设了狗尾濑、边贸码头2个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以及东兴1个区控水质自动监测站实时监测河流水质。二是加强水质预测预警。全面整合水质自动监测站、工业企业排污口、水文站等水生态环境数据资源,构建广西水生态环境管理大数据平台,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构建水质预测模型,实施“未来3天水质预测+日超标提醒+月超标预警”的水质预测预警,提升跨国界河流水环境监管效能。三是深化水文同频报汛,自治区水利部门发布重要水情信息专报、水情快报等41期,发送短信13.6万余条;向有关市县党委、政府提供了《水资源信息月报》53期,为中越边境地区水旱灾害防御、水工程调度提供决策支撑。

二、加强环境监测执法能力建设

(一)支持环境监测执法能力建设补助资金。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高度重视市县环境监测执法能力建设,根据生态环境领域自治区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的相关规定予以支持,近年来配合自治区财政厅通过自治区生态环保专项资金补助防城港市环境监测执法能力建设资金314万元。

(二)强化落实河长制,促进河流长效管护。

《中越陆地边界管理制度的协定》明确了“边界水”管理要求,广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相关市县乡镇水利站所负责相应河段水利工程日常管护。2018年6月,广西全面建立河长制,根据河流情况建立了市、县、乡、村河长体系,有关河流均落实了河长,各级河长按规定履职巡河,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鼓励各地尝试探索与越南邻省共同开展界河管护行动,开展河流保洁、幸福河湖共建等交流活动,维护河流生态系统健康。

(三)加强对外交流沟通机制,助推边境地区环境保护。

持续利用广西与越南各层级对外交流合作平台加强沟通,助推边境地区环境保护、提升边境地区生态环境质量有关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一是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推动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越南农业与环境部签署环境保护合作谅解备忘录。二是2月21日,自治区外事办牵头成功筹办2025年中国广西与越南边境四省党委书记新春会晤暨联工委第十六次会晤活动,陈刚同志率广西代表团参加会晤。

下一步,一是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持续开展跨国界河流水文水质监测及预测预警工作,进一步完善“空天地”一体化环境监测预警系统,提升跨国界河流水环境监控预警能力;二是加强指导防城港市进一步做好东兴市生态环境监测执法中心项目储备等前期工作,争取纳入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储备库;三是积极配合自治区财政厅结合实际需要争取在2025年第二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水污染防治资金中予以适当支持,同时,在今后年度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分配中予以倾斜支持;四是配合自治区水利厅持续推进中越双方水资源管理合作,进一步提升水资源监测、预报、调度和流域性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五是配合自治区外事办继续通过广西与越南边境四省委书记会晤、联工委会晤等沟通机制保持与越方联系,共同加强边境地区环境保护,提升边境地区生态环境质量。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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