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成文日期: 2025年03月10日 |
| 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5634号代表建议 协办意见的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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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桂环函〔2025〕222号 |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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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移民发展中心:
经研究,现就李冉等1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建议(2025634号)》,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我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助力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一是加强调查研究和论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在今后推进生态补偿工作中吸收转化,稳步推进生态环境补偿工作,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效率;二是持续推进库区水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列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水库环境监管力度,推进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定期开展监测,保障饮用水水质达标入库。
下一步,我厅将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加强大水面“人放天养”生态养殖环境监管,推动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和地方经济协同发展。
专此函达。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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