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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成文日期: 2025年03月10日
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5873号代表建议
协办意见的函
发文字号: 桂环函〔2025〕233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26日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5873号代表建议
协办意见的函

2025-12-26 17:59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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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水利厅:

经研究,现就吴国军等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对罗城河湖水系连通及生态补水工程重点支持的建议(2025873号)》,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积极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2024—2025年我厅从中央和自治区水污染防治资金补助河池市5435万元,用于支持饮用水水源保护、流域综合治理、地下水污染调查等工作。

下一步,一是针对罗城已提交河池市发展改革委进行提级论证的“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成龙湖区域再生水资源配置循环系统工程项目”,我厅将持续跟踪指导,尽力推动该项目进入中央项目储备库,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二是加强指导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开展项目谋划储备工作,对符合相关要求的项目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或其他资金,并予以优先安排。

专此函达。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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