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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成文日期:2009年03月30日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桂环函〔2009〕94号发布日期:2009年03月30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09-03-30 00: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作者: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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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和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各项要求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7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5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www.gxepb.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民乐路1号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公楼6楼656室,邮编530012:电话:0771-2803997,电子邮箱:gxhbjbgs@163.com)。

一、概述

2008年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年,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落实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重要举措。我局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学习、宣传、培训工作,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快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局于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副局长和纪检组长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机关各处室和直属主要领导为本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检查、评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受理;信息中心负责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的目录编制、指南更新、文本格式,网站信息管理发布等具体工作。法规处负责对拟公开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审查,处理司法厅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涉及的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区环保宣传教育中心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报道,组织召开新闻(信息)发布会等工作。监察室负责协助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社会评议和投诉受理等工作。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提供各类拟公开信息。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

(二)加强培训,提高素质。为使办公室和信息中心人员熟悉和掌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我局办公室和信息中心先后派出8人次参加了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环境保护部办公厅举办的《条例》培训班和中国政法大学举办的《条例》研修班。对全局各处室和事业单位的信息发布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学习《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及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的编制要求和方法等,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进一步提高了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为做好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编制公开目录和指南。我局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和环保部的部署,认真按照《条例》规定的公开内容及范围,制定了《自治区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明确了编制原则、主体、内容、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按“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在时间紧、内容多、要求高的情况下,认真梳理和整理出涵盖我局的机构设置、行政许可、办事服务事项、政策法规、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和目录及公开指南。在形式与内容上以简洁明晰、方便群众查询、有利于工作为原则,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我局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开。

(四)改版门户网站,完善信息发布渠道。为适应政府信息公开的需要,我局对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升级工作,改版后的网站重点加强了政务公开、在线咨询投诉等功能,网站的稳定性和扩展性得到进一步的加强,栏目设置更加合理,服务功能更加全面,版面设计更加优美,局长信箱、在线咨询、在线投诉、群众留言等互动栏目的开通,在政府部门与社会、群众、企业之间建立了更加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我局坚持每天更新上网信息,对公告公示、环保要闻、工作动态、空气质量等动态信息实行及时更新,使涉及围绕环保重点工作及全局性的重要活动在网站上得到及时有效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类别

全局对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梳理并及时予以公开,截至2008年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24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43条,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03条,规划计划类信息66条,财政预、决算类信息11条,行政许可指南类信息36条,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竣工验收公示类信息610条,政府集中采购类信息12条,应急管理类信息33条,环境保护监管类信息410条。

(二)公开形式

1.门户网站。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我局门户网站的子栏目可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通过“申请公开”栏目,可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在局门户网站可接受群众的环境污染投诉、建议和咨询,及时更新环保资料和环境质量数据,方便企业和群众及时查询,大大提高政府信息(政务)公开真实性和时效性。

2.自治区行政审批大厅查阅点。我局在自治区行政审批大厅设立了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等办事指南、流程图。

3.设立公开栏。在办公大楼的显要位置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栏,按要求公布应公开的主要内容,使来办事的群众一目了然。

4.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我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大力宣传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污染防治的有关知识和科普知识,报道最新环保工作动态,介绍环保工作先进典型,曝光环境违法企业,公告环境污染事故,公布年度环境质量状况等。2008年我局在电视台各栏目播出64条,在各类报刊刊登各类稿件203篇,使受众较好地了解了我区的环境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2008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有3件是申请公开建设环评审批情况,均按规定给予了公开。有1件因申请内容超出范围,无法答复,告知申请人做出变更补充。当事人未再提出同一申请。对可能涉及对方商业秘密的环评审批文件的部分内容不予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由于2008年到我局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较少,因此没有收取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1.有的部门和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致使信息公开更新不够及时、内容还不够全面,与广大公民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2.由于信息公开与保密没有非常明确的界限,因此可能存在有些信息应公开而没有公开的现象。

3.信息公开的载体主要依赖门户网站,还没有达到条例规定的在图书馆、档案馆等提供环保信息查阅的渠道。

(二)2009年打算

2009年,我们将在自治区政府和环保部的领导下,在自治区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提高学习贯彻《条例》的自觉性。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工作能力和自觉性,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二是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进一步优化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目录,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对尚未公开的信息要进行认真梳理,对已经公开的信息,将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行系统整合,满足公众对政府环境信息的需求。

三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和评估办法。逐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办法、考核评议制度和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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