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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成文日期:2013年01月27日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桂环函[2013]128号发布日期:2013年01月27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3-01-27 16:32     来源:广西环境保护厅     作者:广西环境保护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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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办公室编制。报告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网站、自治区环境保护厅门户网站、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自治区档案和图书馆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办公室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佛子岭路16号,邮编530028,电话:0771-2822861,电子邮箱:gxhbjbgs@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

  201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和环境保护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不断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及早进行工作部署,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认真做好重点环境信息的公开工作,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一)不断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2012年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先后组织有关人员认真传达学习了《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2012年全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2 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国办发〔2012〕26号)等文件精神。4月份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组织召开了全区环保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部署2012年度的工作任务,不断提高大家思想认识,努力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公开载体建设。为适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对厅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升级,2012年8月份,在门户网站开通了“网上办事大厅”,提供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竣工验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等20多项业务网上在线审批结果查询和部分审批项目在线申报服务。在加强厅门户网站建设基础上,2012年初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为设区市环保局开发了一套带有统一信息公开目录的免费门户网站软件,并陆续为9个设区市环保局安装了这套软件。目前,全区14个设区市环保局均建起了门户网站,为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搭建起了重要的平台。

  (三)将设区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评范围。为推进全区设区环保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2年3月自治区环保厅制定下发了《2012年自治区环保厅对设区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与网站建设绩效考评标准》,明确从2012年起将设区市环保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评,较好地促进了设区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四)认真做好重点环境信息的公开工作。为做好国务院明确的环评审批、上市环保核查、重点流域地表水环境质量、重点城市空气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等重点信息的公开工作,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认真贯彻环境保护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作出重点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及时召开了全区环保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视频会议,重点就如何贯彻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明确的环境信息公开重点进行了具体的布置,会议要求各单位切实采取措施,对网站上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及时公开国务院明确的重点环境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主动公开环保政策法规、人事任免、行政审批、行政处罚、政府采购、环保规划计划、总量减排、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质量、核与辐射安全等政府信息。

  (一)利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据统计,全年在厅网站和自治区政府信息统一公开平台网站主动公开各种政府环境信息4712条。

  (二)利用新闻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公开政府环境信息。据统计,全年在《中国环境报》发表稿件60篇,在区内主流媒体刊播环保新闻共1827条(篇)。其中,广西电视台56条、广西电台402条、广西日报302条、广西新闻网1067条。

  (三)利用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月4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1年广西环境质量。

  (四)及时向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在印发属于主动公开的公文时,做到同步向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自治区档案馆和图书馆寄送一份该公文的规范性纸质原件,以便供公众查阅。全年分别主动向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共寄送各种文件各122份。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经审查同意完全公开3件,信息不存在5件,不予公开1件。

  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中,申请内容涉及环评审批的2件、环境污染事件的1件、行政处罚的1件、污染源和清洁生产5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由于2012年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受理的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数量较少,为方便群众,全年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尚未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对相关信息公开一律给予免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在门户网站公开了投诉电话、电子邮箱和通信地址,设有专人负责受理公众的投诉。一年来没有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事项。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有个别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的配套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2013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加政府信息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人员队伍的素质;三是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努力推进全区环保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四是进一步拓宽公开范围,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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