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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5-03-31 16:15     来源:环境保护厅     作者:环境保护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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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35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桂政办发〔2009180号)等要求,现予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度报告》。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度报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5331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公开办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桂政办发〔2009180号)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2014年度环境保护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我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文件精神,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体系建设,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提高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质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总体情况良好。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我厅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及时成立了由厅主要领导为组长,厅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厅机关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厅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各处室和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处室(单位)的第一责任人,每个处室(单位)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负责本处室(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每年还根据人员变动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不断得到加强。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我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2008年逐步建立了一套涵盖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澄清虚假或不完整环境信息、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度。为适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发展的需要,我厅于201010月,对有关工作制度进行了补充、修改和完善。2011年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22号)。2014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了信息发布协调机制,明确了环保信息公开内部流程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有关工作制度。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我厅按要求编制并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指南。2014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年度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明确的有关环境保护信息公开重点内容,我厅主动、及时地对门户网站的公开目录进行更新和调整。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我厅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主要有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厅门户网站,并适时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进行公开。通过加强对网站等主要公开载体的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更加丰富、通畅,厅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实现了按业务主题、文件体裁和内设机构三种方式分类和显示;在门户网站开通了“网上办事大厅”,提供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竣工验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等20多项业务网上在线审批结果查询和部分审批项目在线申报服务,方便了公众查阅信息;在厅门户网站开设了领导信箱、在线咨询、投诉举报、民意征集、在线访谈等栏目,进一步畅通了我厅与社会、公众和企业之间的信息互动渠道。落实专人维护厅门户网站和信息发布工作,网站运行安全稳定。

  二、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我厅把推进重大项目环评审批、主要污染物减排、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生态文明建设等作为主动公开的重点内容,及时公开工作推进进度信息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信息,并拓展群众参与和知晓渠道,努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要求,通过政府网站、各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环境质量监测、环评审批、污染防治信息和污染物减排等相关政策、项目建设计划、项目落实情况等信息,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努力推行阳光行政。2014年,我厅还对本级负责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只保留法律、法规确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形成行政审批公开事项目录,在我厅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根据清理结果,我厅目前承办和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共33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15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8项(含预审8项)。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厅通过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82条,其中:发布文件562份、公众参与的公示公告和许可项目受理、办结信息735条、工作动态信息893条,其他信息692条。全年在主流媒体刊播新闻共411篇,其中,《中国环境报》86篇、《广西日报》86篇、广西电视台77条、环境保护厅网站162条,共制作环保重点工作宣传板报60块;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全年主动向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各提供主动公开文件信息205份;全年无澄清虚假信息和不完整信息事项。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厅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件,经审查同意完全公开11件,同意部分公开5件,信息不存在3件,不予公开4件(均向申请公开人作出答复,说明不予公开的理由)。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由于我厅受理的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数量较少,为方便群众,全年未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对相关信息公开一律给予免费,无涉及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没有发生针对我厅政府信息公开问题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事项。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个别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的配套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2015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人员队伍的素质。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三是进一步拓宽公开范围,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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