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以提升公开质量为主线,聚焦社会公众需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提升了公众的生态环境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
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成员
结合机构和人事变动,2019年我厅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厅分管领导任组长,厅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厅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各处室和直属单位指定1名同志作为信息公开联络员,负责本处室(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
(二)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在原有制度基础上,根据修订后于2019年5月15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公开条例》)要求,参照2019年10月发布的《生态环境部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修订出台了新的《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
(三)编制和更新公开指南、公开目录
适应新《公开条例》实施和机构改革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形势变化,2019年6月发布和实施了新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新的公开指南进一步明确了我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载体和依申请公开办理相关规定。新的公开目录明确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16大类68项,涵盖新《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主动公开内容、生态环境部统一要求公开的内容,以及自治区关于做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力求让办文人员和受众对我厅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一目了然,提高主动公开水平,推动生态环境决策、管理、执行、服务和结果“五公开”走上制度化和常态化轨道。
(四)不断优化公开平台建设
改进和提升厅门户网站使用功能。在充分发挥公告栏等传统公开载体作用的同时,2019年我厅着重优化厅门户网站页面设置和使用功能,充分发挥其信息公开主载体作用。着力解决检索设计不合理、信息展示不完整、提供方式不便捷等问题。依托信息资源规划及大数据应用平台,实现实时交互政务服务、环境数据、在线互动信息,保障数据精准和无障碍衔接。实现站内精准搜索,提供下载、复制服务,实现公开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
加强政务微博微信、政务客户端建设管理。政务微博@广西生态环境与全区14个设区市生态环境局“两微”形成广西生态环境系统微矩阵,并与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微矩阵有机联动。实行“每工作日更新”制度,定向发布,精准推送,提升生态环境信息覆盖面、到达率。制作特色栏目,转发重大环境要闻,同时努力提高原创度,加强宣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广西环境空气质量预报”等中心工作和重点领域信息,及时发布相关“区内要闻”“市县动态”。
(五)积极接受外部监督和开展内部监督
在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和公开指南中,明确了对公开工作的社会监督办法。2019年共收到2个关于环评信息公开的社会监督来信。经自查,已将我厅环评信息按要求公开的情况进行反馈,推动公众进一步理解和支持我厅信息公开工作。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厅内部绩效考核,根据公开工作责任分工,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评定,并定期不定期检查指标执行情况,对存在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
2019年,我厅政府网站绩效考评获得了全区第2名的好成绩。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相关要求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及其实施细则、《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及国家、自治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19年我厅围绕着力推进决策、管理、执行、服务、结果“五公开”和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平台建设、公众参与、组织领导等六大任务,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发展。
1.深入宣传贯彻新《公开条例》,推动生态环境领域政府信息“五公开”。新《公开条例》正式实施前后,我厅在内网集中发布了新《公开条例》全文、解读材料、新旧条例对比等资料,要求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广泛深入组织学习;对照新《公开条例》要求,于5月15日当天及时更新信息公开办理内部流程和公开要求;组织处室、单位反复讨论新编制的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推动新《公开条例》要求与职能工作深度结合。
2.全面落实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36号)要求,对2019年我厅制发的10个政策性文件,在主动公开文件时同步链接解读材料。同时,在中央驻桂、自治区等主流媒体刊播新闻报道,多角度多样化地宣传解读全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我区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在中国环境报、广西日报刊登《广西开展“帮企减污”受欢迎》《广西畅通重大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广西生态环境保护砥砺奋进70载》等一批重点报道。依托“一台一网一报”大力宣传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成效,累计刊发新闻200多篇。全年在中央和自治区主流媒体刊播生态环境新闻报道共416篇,其中《中国环境报》78篇、《广西日报》89篇、广西电视台60篇、自治区政府网站112篇、生态环境厅网站77篇。围绕社会关注热点问题,以新闻发布会、通气会、记者采访等多种形式举办15次新闻发布。
3.扎实推进数据共享,助推数字广西建设。升级改造广西环保审批信息系统,与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对接。配合新版数据交换共享平台资源迁移工作,完成自治区下达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确认和资源挂载工作,按要求实现数据资源动态更新以及资源共享调用。建成生态环境行业电子证照系统,配合建设电子证照基础信息资源库,完成电子证照分库证照数据资源挂载,供总库调用。
4.优化窗口政务服务,落实服务公开。修订完成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权责清单,研究提出不纳入权责清单事项21项,增加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水利厅、海洋局划转调入的权力事项,修订后提交权责清单事项44项。落实政务服务线上线下“简易办”,转出自治区林业局3项、转入自治区海洋局1项行政许可事项,完成行政许可、给付、其他权力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共54项进驻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和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集中办理,实现我厅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率100%,其中“最多跑一次”事项40项,“一次不用跑”事项14项。积极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摸底调查厅本级证明事项总数110项,经清理,取消76项,保留34项,取消证明事项占比达69.09%,在48个区直单位中居第3位。深入推进“放管服”工作,制定和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承诺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积极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涉生态环境行政政务事项中介服务机构摸底,完善中介服务机构监管制度和手段,为中介机构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提供有效数据。优化行政许可办理流程,缩短办结时间,全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平均办结时限为7.63日,提速率为87.3%,其中部分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时限做到0工作日办结(不含法定公示时间),保持零超时、零投诉纪录,群众现场评议满意度100%,先进事迹经验得到《中国环境报》(2版)、《广西日报》(头版头条)和人民网、新华网等主流媒体的报道刊发。
5.加强调研和培训,统筹推进全区生态环境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新媒体建设情况、公众链接制建立情况调研和指导,部署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重点指导全系统落实生态环境行政许可、行政服务事项公开及监管信息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全年共举办全区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审批培训班1期、排污许可证填报(公开)及审批培训班7期、政务公开工作培训1期,培训人员达2145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基本情况。对本厅所有主动公开信息按公开目录进行归类整理,在网站“信息公开”栏集中发布;通过“数据中心”“政务动态信息”“网上办事”“公众互动”“专题专栏”等栏目,对生态环境质量数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行政许可权责清单和办理流程、政策解读和公众互动情况等生态环境领域重点信息进一步细化公开和解读、回应。2019年,我厅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总量3691条,其中“信息公开”栏公开量为2031条,政务动态信息发布804条。全厅文件类信息新增主动公开数量同比增加8.9%,通过内部事项“信息公开审批”程序推送的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同比增加30%。同时,广西生态环境厅政务微博全年发布(含转发)微博2705条,日均发布7.4条,阅读量达334万次。
新《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我厅涉及的主动公开主要情况如下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19年法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0 | 10 | 1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503 | +223 | 72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91 | +37 | 228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 | -3 | 0 |
行政强制 | 1 | -1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257 | 35260.54 |
上表中,我厅无行政事业性收费,数据为0;因全年无发生影响重大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处理决定数为0。
2.生态环境监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结合职能工作要求,建设“互联网+监管”系统,加强生态环境管信息公开。厅门户网站在首页采取比较醒目的悬浮条形式设置了9个链接入口,链接7个我区生态环境系统平台(企业自行监控信息公开、广西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广西空气质量预报、广西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机构名录管理系统、信用信息双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2个国家级平台(垃圾焚烧发电厂信息公开、全国排污许可信息管理)。通过系统整合这些平台,实现数据对接和汇集,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协同监管、信用监管等提供数据支撑,落实国家对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的信息公开要求,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水平,推动实现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
3.生态环境质量数据公开情况。顺应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的高度关注,不断加大生态环境质量数据主动公开力度,环境质量数据发布展示升级列入全区政府网站优秀创新案例。运用大数据、云计算技术,整合现有资源,对环境质量数据发布展示功能进行升级,实现地图及图表展示。结合地图实时发布全区14个设区市、75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空气质量排名、首要污染物等监测数据,实时发布近岸海域16个浮标自动站监测数据;公众还可以查询历史环境质量数据,并以EXCEL表格形式下载数据。全年发布环境质量月报12期,水环境质量状况季报4期,区域及城市空气质量预报信息365期,14个设区市空气质量月度排名信息12期,近岸海域水质自动监测月报12期,广西近岸海域枯、平、丰海水监测信息3期,季度入海河流环境监测信息4期。
4.其他重点领域主动公开情况。全年公开生态环境标准共39项,其中本厅负责起草的广西地方生态环境标准10项。公开行政复议决定书12份。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我厅共收到和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1件。其中,申请人为公民的32件、法人的9件(含环保公益组织4件),全部已在规定时限内依法给予了相应答复,收费件数为0。
全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结果如下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2 | 3 | 0 | 4 | 0 | 2 | 4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7 | 3 | 1 | 2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 | 4 | 7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9 | 1 | 1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2 | ||||||||
(七)总计 | 4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注:“无法提供”原因是不属本机关公开内容;“不予处理”原因是重复申请,已告知申请人;“其他处理”原因是信息不存在。)
从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看,因项目征地被征用房屋或土地、为确认项目征地合法性而申请公开项目环评信息的共计16件,占比39%。项目征地的合法性审核属于自然资源部门的管理职能,同时这16件申请的提交渠道均为在线或邮寄,不便告知申请人撤回。为此,我厅依申请提供或告知如何获取相关项目环评信息,同时在答复中建议申请人另向相应层级的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公开项目征地审核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厅全年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我厅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主要面临以下3个问题:
1.生态环境信息公开水平与形势要求还不相适应。2019年初,我厅机构改革方案出台,涉及部分管理职能调整,信息公开工作职责要求也相应发生变化;同时全国、全区的生态文明建设也在向纵深发展,生态环境信息公开面临新形势新问题,有的还是全新课题,需要加快研究完善。
2.对公文公开属性的确定还存在顾虑。新《公开条例》出台后,对于应主动公开和不予公开的内容,界定更清晰了,但生态环境政府信息对于缺乏相关知识的部分公众而言,仍属于比较敏感和容易引发误解的领域,保密与公开的尺度较难把握,公开后引导难度大,因此在确定公文公开属性时,仍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不愿公开、不敢公开的现象。
3.新《公开条例》的完整准确落实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新《公开条例》出台后,一些新规定还需要在具体工作实践中不断加深理解,不断完善落实。
(二)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我厅主要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
1.多方反复讨论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在编制新的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过程中,对生态环境领域政府信息进行条分缕析,力求准确把握和体现生态环境政府信息的本质特点和公开内在要求;组织职能处室单位对初稿进行多种形式的讨论,并开展了多达3轮的修改意见征集,进行了历时3个月的反复修改,基本定稿后还请自治区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帮助审核把关。通过深入分析、多方反复讨论和征求意见,不断深化对应公开内容范围的理解和把握。
2.探索建立信息公开动态管理机制。定期不定期对制发公文的公开属性确定情况进行抽查,既尊重职能处室单位对公开属性把握的专业性和主动性,也对不断提高公开水平、增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透明度提出具体要求、加强提示和督促。
通过以上措施,提高了生态环境政府信息公开的把握能力,减少公文公开属性确定过程中的顾虑,对于提高我厅公开工作水平、落实新《公开条例》要求,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
(三)下一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思路
1.进一步完善公开工作机制制度。结合我区生态文明建设新形势新要求,以及生态环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践探索中总结的经验,不断完善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公开工作相关机制制度。加强重大决策预公开、决策执行情况公开、重点领域公开,不断扩大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努力打造全社会了解、理解和共同参与、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良好格局。
2.加强公开工作的教育培训。加大对新《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帮助公开工作队伍进一步明确公开要求,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素质。
3.规范新媒体管理。根据新出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119 号)要求,进一步深入调查和研究,协调引导全区生态环境系统政务新媒体规范发展、创新发展、融合发展。
4.落实《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统筹推进全区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对《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落实开展调研和督导,确保标准指引得到有效落实,推动基层生态环境部门不断提高行政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基层群众生态环境保护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