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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公开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2024-07-26 08:33     来源: 贵港市委、贵港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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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0日至29日,自治区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贵港市开展了为期20天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12月25日反馈了《贵港市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以下简称《督察报告》)。

对《督察报告》指出的问题,贵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高位推进整改工作落地落实、见到实效。一是及时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项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落实整改工作,审议整改方案;二是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整改工作作出指示批示,特别是对督察公布涉及我市的2个典型案例,要求迅速行动,抓好整改,并带队到现场督导推进问题整改;三是市政府分管领导深入问题现场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真抓实干推动问题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目前,《贵港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已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并由中共贵港市委员会办公室、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文印发,现向社会公开。

一、督察整改总体思路

《整改方案》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紧紧围绕建设壮美广西“1+1+4+3+N”目标任务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贵港市委员会关于实施产业转型升级三年攻坚行动的决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解放思想、创新求变,向海图强、开放发展,厚植生态环境优势,夯实绿色发展根基,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为建设美丽广西和生态文明强区贡献贵港力量。

二、督察整改总体目标

《整改方案》系统提出了5个“提升”整改目标、5个“坚定”主要措施和5个“强化”实施保障,将整改任务细化为30个问题共100条具体整改措施。其中5个“提升”整改目标分别为督察反馈问题扎实整改到位,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明显提升,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明显成效,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步改善,生态文明建设机制更加完善。明确到2024年12月底,累计完成50%的整改任务;到2025年12月底,累计完成90%的整改任务;到2026年12月底,完成全部整改任务。

三、主要整改措施

《整改方案》提出5个“坚定”主要措施,分别为:

一是坚定不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牢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时期”“四个重大转变”“五个重大关系”“六项重大任务”和“一个重大要求”,把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全市今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努力推动绿色发展实现更大进展。

二是坚定不移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牢固树立和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抢抓珠江—西江经济带和平陆运河经济带加快建设的战略机遇,大力实施产业转型升级三年攻坚行动,加快建设平陆运河经济带贵港经济开发区,着力提升贵港在广西发展格局中的地位和作用。

三是坚定不移加快补齐短板弱项,着力完善水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补齐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加强入河排污口的监管及治理成效跟踪,继续实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持续开展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新建、改扩建和配套管网建设,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率,推进城镇黑臭水体整治,全面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十四五”考核目标任务。

四是坚定不移发展壮大特色产业,稳妥有序提升行业污染防治水平。大力推进现代化港口建设、老码头提档升级,积极推动绿色港口码头建设,打造现代化内河船舶修造基地和中国(贵港)纺织服装时尚新区,提升特色产业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水平。

五是坚定不移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筑牢南方生态保护屏障。加强对全市矿产资源开发的联合监管和排查整治,督促全市矿产资源开发企业严格履行环境污染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水土保持、生态保护修复等法定义务,加快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切实提高矿山开采生态环境管理和绿色矿山建设水平。

四、整改实施保障

《整改方案》明确5个“强化”实施保障,分别为: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由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贵港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综合调度、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

二是强化整改验收。严格落实整改销号制度,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参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自治区整改验收销号备案工作规程》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贵港市整改验收销号备案工作指引》规定程序执行,切实把问题整改到位。

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各整改责任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压紧压实责任,对整改任务清单主动认领、照单全收,科学制定本辖区本部门切实可行的整改实施方案,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落实、取得实效。

四是强化责任追究。针对督察组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清单,由市纪委监委机关负责制定问责工作实施方案,深入开展调查,逐一厘清责任,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坚决杜绝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

五是强化信息公开加大督察整改宣传力度,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新媒体,及时宣传报道整改工作成效。强化舆论引导,不断提高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参与度和知晓度,营造人人参与贵港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贵港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全力以赴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美丽贵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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