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成文日期:2022年11月22日 |
标 题: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广西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项目2022年第三季度质量监督考核情况的通报 | |
发文字号:桂环函〔2022〕1726号 |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22日 |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西有限公司、广西博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广西绿保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广西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广西新桂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和广电计量检测(南宁)有限公司:
根据《2022年全区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及2022年度农村环境质量监测项目合同要求,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组织自治区各驻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开展了农村环境质量监测项目第三季度质量监督考核工作,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考核得分情况
7家中标单位第三季度考核得分为94.8—100分。得分从高往低排名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西有限公司、广西绿保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广西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广西新桂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广电计量检测(南宁)有限公司、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和广西博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各公司考核情况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检公司)负责南宁市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第三季度考核得分为100.0分。第三季度中检公司各项工作完成良好,无具体扣分项目。
广西博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测公司)负责河池和柳州市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第三季度考核得分为94.8分。扣分项为现场环境信息或部分样品信息填写不完整;部分点位现场采样人员未穿救生衣;部分现场仪器检定标识模糊,仪器使用前未进行流量校准和气密性检查,颗粒物采样切割头未清理干净;浊度计现场使用前未进行校准;监测报告中未明确环境空气检测结果值。
广西绿保环境监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保公司)负责钦州、北海和防城港市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第三季度考核得分为97.3分。扣分项为部分点位未记录附近污染源信息、未及时填写现场原始记录;部分样品交接单未确认交接样品数量;部分采样瓶内壁存在水珠;pH值测定时未同步进行标样测试。
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中检联公司)负责来宾和贵港市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第三季度考核得分为95.8分。扣分项为监测报告中菌落总数结果与其原始记录数据不一致;硫化物未按新方法添加固定剂。
广西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测公司)负责桂林和贺州市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第三季度考核得分为96.5分。扣分项为部分点位现场影像资料不完善、未及时填写现场原始记录;现场空白采集时未按规范使用采样工具;环境空气采样切割头未清理;部分点位未采集臭氧空白样品;部分点位车载冰箱配备不足。
广西新桂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桂公司)负责梧州和玉林市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第三季度考核得分为96.0分。扣分项为部分点位采样人员未穿救生衣,点位附近有船只时仍在岸边采样;环境空气采样时仪器采样口高度过低;部分点位未带石油类采样器;部分点位六价铬样品未使用玻璃瓶采集;部分点位测量浊度时未进行现场校准;监测报告中部分点位名称录入有误。
广电计量检测(南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计量公司)负责百色和崇左市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第三季度考核得分为95.8分。扣分项为采样人员未穿救生衣;部分点位现场原始记录未及时填写或填写不规范;周边环境条件记录不完整,视频照片资料不全;采集金属可溶态水样时,现场未过滤;部分实验室原始记录填写不完整或杠改不规范。
三、考核发现问题
一是重视程度需进一步提升。部分监测单位未对第二季度指出的问题彻底整改,如信息记录不完整、影像资料不完善,技术操作不规范等。
二是规范操作需进一步加强。第三季度考核情况表明规范性仍是主要扣分项目。在采样容器的选择、现场样品的采集、水样固定剂的添加以及原始记录、分析记录的填写等方面均存在不规范项。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监测单位要提高规范监测认识,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针对性开展整改,避免同类问题的出现。
(二)各驻市监测中心要持续做好现场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督促各监测单位提高监测数据质量。
(三)在做好常规监督考核的基础上,我厅在第四季度将重点对前两季度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检查。
附件:1.农村环境质量监测项目2022年第三季度质量监督考核成绩排名
2.农村环境质量监测项目2022年第三季度考核评分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2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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