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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厅第三督查组开展“督政治污除隐患”督查工作

2017-07-31 15:43     作者: 蓝皓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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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以及2017年全区环境安全隐患问题整改,7月25日,由粟定成副厅长任组长的环境保护厅第三督查组到南宁市开展“督政治污除隐患”督查工作,督察组首先在南宁市环保局会议室听取了南宁市关于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2017年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随后督查组一行分别赴横县、宾阳等地有关企业和单位开展实地督查,南宁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韦好鹏陪同检查。 

督察组听取南宁市汇报

检查组在广西东正甲醛有限公司现场检查

检查组检查企业台账

督察组在广西挂华丝绸有限公司现场检查

督察组在宾阳县清平水库检查(1) 

督察组在宾阳县清平水库检查(2)

  督查组分别对广西桂华丝绸有限公司、横县华城酒精厂纳污坑塘、南宁市桂合丝业有限公司、广西东正甲醛有限公司等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以上公司在“清废打假促达标”督查执法行动发现存在环境问题,督查组一行现场检查了以上公司的整改情况,对以上公司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表示满意,同时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监管,确保企业达标排放,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督查组最后驱车来到了宾阳县清平水库,该水库是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低问题整改现场点,拟申请验收销号,经过整治,宾阳县清平水库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已达100%,督查组对宾阳县采取的整改措施和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

  在听取和了解了南宁市关于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2017年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后,督查组一行对南宁市做法和成效给予充分肯定。

  据了解,自2016年11月17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向自治区正式反馈意见以来,南宁市高度重视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迅速行动,扎实开展整改工作,现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根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及自治区整改方案,南宁市涉及的问题共有五个大类7个问题,目前已有3个问题已按要求基本完成整改(其中2个问题已进行整改情况公开和申请验收销号),有4个问题正按计划推进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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