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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历史归档 >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信息公开专栏 > 案件交办查处情况

关于报送流山镇拉颡屯龙江河沿岸捞砂船非法采砂问题(第四批编号D450000201806100015)调查处理情况

2018-06-17 09:07     作者: 罗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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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广西迎检组: 

  转来《关于认真办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四批)的通知》(桂环督信〔2018〕40号)编号D450000201806100015反映的关于“在流山镇拉桑屯龙江河沿岸及该屯萝卜洲小岛附近一带存在非法采砂的行为。投诉人称是流山镇拉桑屯中的一个家族使用两台捞砂船进行采砂作业,造成水土流失,下游养鱼网箱受到影响,造成生态破坏,环境污染。”已收悉。柳州市高度重视,立即转交柳江区政府对此问题展开调查处理。现将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非法采砂河段位于流山镇龙江河拉里鲤龙滩河段。流山镇拉桑屯龙江河段萝卜洲小岛当地人称鲤龙滩,属于柳江区流山镇辖区。该河段是柳江区和柳城县交界河段,不通航,以河道中心线为界,按水流方向左侧属于柳城县辖区,右侧属柳江区辖区。长期以来,有非法采砂船在龙江河拉里鲤龙滩河段柳江区、柳城县流窜作业。 

  位于鲤龙滩河段右岸(按水流方向,属柳江区辖区)有两个砂场,分别是:柳江县洛吉建材经营部,负责人是梧雄斌。柳州市柳江区流山镇富建强沙场,负责人是韦传富。这两个砂场涉嫌违法用地,均无环保手续。 

  二、现场核实情况: 

  经调查,群众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2018年6月11日下午,柳江区环保局、水利局、国土局对龙江河鲤龙滩河段进行现场调查,发现位于鲤龙滩河段有2艘采砂船进行采砂作业,上游采砂船采砂位置位于柳城县辖区水域,下游采砂船采砂位置位于柳江区辖区内。两艘采砂船发现有执法人员检查后,立即停止采砂作业,遂把采砂船驶向柳城县辖区水域。经查,在柳江区辖区水域内的采砂船船主是韦传富。现场调查未发现有水土流失情况。 

  三、处理结果: 

  2018年4月16日,柳江区国土局针对两沙场违法用地行为,已依法责令其即日整改,要求其即日拆除违法用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恢复土地原貌。 

  2018年4月27日,柳江区水利局已对韦传富下达了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韦传富停止向河道排放淤泥,并于2018年5月31日前将淤积在河道内的淤泥清理干净。2018年6月11日,柳江区水利局向韦传富下达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水事违法行为,并要求其把采砂船和运输船拖至砂场码头停靠等候处理。同时,柳江区水利局与柳城县水利局对接。6月12日发函通报现场巡查发现的位于柳城县辖区水域内的非法采砂情况。下一步,柳江区水利局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符合立案条件的将立案查处。 

  2018年6月12日,柳江区环保局对两沙场下达了《柳州市柳江区环境保护局责令整改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两沙场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在未通过环保审批及环保竣工验收前,停止生产,并对两沙场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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