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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6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历史归档 >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信息公开专栏 > 案件交办查处情况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八批2018年6月24日)

2018-06-24 20:45     来源: 环境保护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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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450000201806140025

反映两个问题:1、中海国际社区那考河湿地公园附近进1年以来时不时就会味道难闻的猪屎味,实在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一直都没得到解决。2、中海玖玺施工地,每晚施工作业时产生的噪音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的休息,近半年跟兴宁区环保局放映,都没得到任何反馈。2018年4月份兴宁区环保局一个工作人员反馈说对该工地进行了处罚。但在环保局网上未看到对该工地的行政处罚信息。

南宁市

大气,噪音

该投诉为重复投诉案件,兴宁区政府在之前对该案件处理的基础上,继续采取相关措施。6月15日夜晚20:00,兴宁区政府组织三塘镇政府、环保、农林、住建、城管、公安等部门负责人和中海九玺项目开发商、施工方、物业公司负责人、广西畜牧大院内养殖场负责人召开中海国际片区施工噪声、异味扰民问题协调会,就中海国际社区居民诉求进行了回应,并对养殖场、建筑工地再次提出了整改要求。从6月16日开始,兴宁区政府加强了对中海九玺项目监管,安排执法人员每天进行巡查,并在中海国际社区内张贴《致中海国际社区居民的一封信》,加强与中海国际社区居民沟通。同时,广西畜牧大院内养猪场正在有序逐步转移生猪,减少存栏量,政府委托监测公司对该片区猪粪异味进行监测分析。

基本属实

限期整改,责令立即改正、限期整改

2

D450000201806140028

圩亭小区周围有许多小型修车店、钢材店等。每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音严重扰民,还有喷漆产生的油漆味污染空气。这个现象已存在十多年但一直都没得到有效处理,相关部门也对这些店进行过处罚和查封,但现在又开始偷偷生产。

南宁市

大气,噪音

举报件反映的圩亭小区位于隆安县城城厢镇原旧菜市内,小区内现有5家汽车维修、钢材个体经营户,主要从事五金经营加工,汽车、农用车、小型船舶维修等。2018年6月1日,隆安县组织联合执法检查组进行检查,对被加工点经营者进行了法律法规宣传,严禁经营者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从事机械切割、加工等干扰居民正常休息的经营生产活动行为;县住建局对被投诉经营点下达了禁止占道经营通知书;县环保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县供电局对被投诉经营点进行了断电处理;县工商质监局指导个体经营户进行工商营业执照加工地址进行变更。2018年6月15日下午进行现场调查时,发现有2家加工店开门营业,但未发现存在切割等产生噪声作业行为,其它店面未见开门营业。经走访周边居民及个体经营户业主了解的情况,自2013年起在圩亭小区的个体经营户已不再进行喷漆作业。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立案处罚

3

D450000201806140029

反映两个问题:1、小区后方的一座山属于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有人打着建设良凤江国家公园花圃基地的旗号在山上修了一条道路到山顶的凹槽处。破坏了很多松树,每天晚上有大量泥头车沿着道路将泥土和垃圾物倒入山顶的凹槽处污染环境。现在泥土堆得很高也未做任何防护措施,一到下雨天就有大量黄泥水流下来,存在安全隐患。2、小区附近有多家饲料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气味难闻,造成周边空气污染。

南宁市

大气,土壤

(一)2018年6月17日,良庆区政府组织对玉洞苗圃项目进行核查。经查,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已于2017年12月21日印发《关于良庆区玉洞苗圃回填项目停止受纳建筑垃圾的通知》(南城管通〔2017〕410号),玉洞苗圃项目已从2017年12月21日起停止回填工程施工。举报者反映的每天晚上有大量泥头车沿着道路将泥土和垃圾物倒入山顶凹槽处不属实。瑞和家园小区前道路通行的泥头车主要来自瑞和家园小区旁秀禾路延长线工地及荣和半山华府工地,上述工地将开挖的泥土清运至其他建筑垃圾消纳场。玉洞苗圃项目回填主要在山坳低洼处,回填区雨水不往瑞和家园、机场第二高速公路快速路段方向排放。回填区下游筑有拦坝防止泥土被雨水冲入下游。机场第二高速公路快速路段至银海大道路段的黄泥水主要来自玉洞苗圃项目区外玉洞村1队弃土堆、秀禾路延长线工地及荣和半山华府工地。玉洞苗圃项目在回填及道路修建过程中,确实砍伐部分松树及杂木,但其使用林地未超出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准予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书》(桂林审政字〔2017〕46号)的许可范围。举报者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对进入回填区道路两侧裸露黄土隐患问题,良庆区已要求广西东椿木业投资有限公司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边坡破损绿网进行修复及绿化,严防塌方等事故发生。对玉洞村1队历史遗留弃土堆、秀禾路延长线工地及荣和半山华府工地被雨水冲刷黄泥水排往机场第二高速公路快速路段至银海大道路段等问题,良庆区正采取措施分类整治,一是由良庆区大沙田街道办制定整治方案,对玉洞村1队历史遗留弃土堆进行整治;二是由秀禾路延长线道路建设方对施工设计进行调整,增加边坡支护工程;三是由荣和半山华府施工方加快基坑支护工程建设进度,完善工地周边排水设施,有效防止地块土方坍塌,防止雨天泥水外溢至周边小区。
(二)2018年6月17日至18日,良庆区环保局对良庆经济开发区园区全部饲料生产及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进行排查。经查,各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均使用管道燃气、电能等清洁能源,配套有布袋除尘器等污染治理设施并正常运行。园区内饲料行业企业密集,举报者反映的小区附近有多家饲料厂,生产过程产生的气味造成周边空气污染的问题属实。良庆区已要求各企业加强污染治理设施配套和维护,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4

D450000201806140034

反映邕宁区蒲庙镇光明路戒毒所(拘留所)对面的一家养猪场,将废水排入自建鱼塘,雨天时鱼塘水溢出排入周边沟渠,污水散发恶臭异味影响周边环境。

南宁市

大气,水

群众举报的养猪场位于邕宁区蒲庙镇那元社区光明路旁,养猪场建有2排猪舍,存栏量为生猪约100头,业主为刘月树。养猪场门口旁建有一个池子,池子占地约有15平方米;池子与场外自然沟相连。群众举报问题基本属实。2018年6月16日邕宁区环保局等部门对该养猪场下达了限期整改搬迁的通知。

基本属实

限期整改

5

D450000201806140037

反映青秀区竹排冲存在一个排污口(位于南宁市环保局后面,桥的对面),排出的污水直接进入竹排江,呈深灰色,污水散发的恶臭浓烈,蚊虫较多。

南宁市

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正在对竹排江排污口上游雨污管网错接混接点进行改造,实现雨污分流,污水不再经过雨水管溢流入竹排江。治理及整改情况如下:(一)上游共有雨污管错接混接点19处,截至目前已完成10处错接混接点的改造,正在进行1处错接混接点的改造,剩余的8个错接点正待组织实施,由南宁市海绵水城办责令项目业主加快该排口上游剩余改造点实施进度,并对该排口治理工作进行工期倒排,预计锦春桥东南排放口治理完成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届时可实现排口旱季无水溢流。

基本属实

限期整改

6

D450000201806140040

反映青秀区云景路38号升禾绿城世界小区北面的汽车出入口处,有多家餐饮店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餐饮油烟经改造后的烟道排向小区造成油烟污染,影响周边居民,居民曾多次投诉该问题,但由于经营餐饮店的人员情况比较复杂,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

南宁市

大气

6月16日上午,青秀区组织工作人员到升禾绿城世界小区北面餐饮店现场调查,经了解,目前升禾绿城世界小区北面餐饮店只有B1001号商铺兰州拉面没有接入油烟主管道,存在油烟直排污染问题,青秀区组织相关街道、部门工作人员上门对经营者进行宣传教育,劝说其立即停止油烟直排行为,青秀区环保局对该店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同时协调物业将餐饮店直排油烟口封上,当场将该店油烟管道接到总排烟管道,确保该店的油烟直排问题不再反弹。6月17日,青秀区街道工作人员再次到兰州拉面餐饮店,向其发放督办函,对其整改情况进行复查,不允许油烟直排问题复发。

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

7

D450000201806140047

南宁市将整个城市的道路换成沥青。沥青吸热,导致环境越来越差越热,不适宜居住,希望政府整改。

南宁市

其他污染

经调查,举报件反映城市的道路换成沥青情况属实,但“沥青吸热,导致环境越来越差越热,不适宜居住”情况不属实。城市的热岛效应是当今社会的一个普遍现象,除了与道路铺装有一定关系外,还与燃料的燃烧、建筑物吸热能力、城市绿化率、水域、建筑物间距等因素有密切关系,并不能笼统地认为城市热效应直接就是沥青路面造成。同时,南宁市普遍使用的是大孔隙的透水沥青混凝土路面,其孔隙率一般在20%左右,具有较小的热容量和较大的导热率,有利于路面热量挥发。南宁市在进行沥青路面改造的同时,也大大增加了水车洒水的频率,都可以有效降低沥青路面的温度。

部分属实

8

D450000201806140051

青溪府项目施工噪音扰民,向当地政府反映未解决。

南宁市

噪音

群众反映的“青溪府”项目位于经开区壮锦大道东侧与北海路南侧交界处,目前处于主体建设阶段,由浙江新东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施工,与北侧的汇东星城小区相距不到100米。在日常建筑工地监管巡查中,该项目前期存在未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明擅自进行夜间施工的环境违法行为,经开区管委会于2018年3月至5月期间依法做出2次以上行政处罚。针对该工地的噪声扰民问题,经开区管委会组织召开了青溪府项目噪声防控会,同时加大夜间巡查频次。下一步,经开区管委会将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环保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加强现场管理。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

9

D450000201806140071

位于横州镇长淇村里垌屯西面500米的一家养猪场,每天将废水直接排到附近的水塘,散发恶臭味污染周边空气,影响村民正常的生活环境。

南宁市

大气,水

投诉举报的养猪场位于横县横州镇,该猪场全部生猪已于5月26日出栏,目前处于清理消毒、空栏期。检查现场,初沉池及储存池内均有废水存储,查看废水处理设施周边情况,未发现废水外溢或渗漏痕迹。沼气池东面有一农灌水渠经过,储存池南面有一约30亩水塘,已长满水草。检查现场未闻到恶臭味,猪场周边500米范围亦无居民房。猪场四周500米范围内无居民。对猪场旁水塘水质进行监测,符合地表水Ⅲ类标准。

不属实

10

D450000201806140076

北湖南路44号旁的大嘉汇项目施工地,每天夜晚超时施工,施工噪音扰民,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向当地环保部门、市长热线反映但一直未解决。

南宁市

噪音

投诉人反映的是西乡塘区大嘉汇•康悦一期项目,目前处于土方施工及5号楼负一层顶板浇筑混凝土阶段,施工方办哩了2018年06月14日22时至2018年06月15日06时的夜间建筑施工许可(编号:夜间施工2018-40-7),未办理2018年6月15日22时以后的夜间建筑施工许可。西乡塘区政府组织职能部门现场下发了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施工方立即停止未经许可的夜间建筑施工行为,同时进行立案、处以1万元罚款;并约谈施工单位负责人,要求必须办理夜间建筑施工许可方可进行连续夜间施工,重新设置项目工地车辆出入口及车辆清洗平台,远离居民区,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其他各项施工作业。

基本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
立案处罚

11

D450000201806140082

来电人反映:万力隆皮革厂,整改不到位。该厂于2015年通过自治区有关部门审批搬迁事宜,但至今未搬迁。居民认为该厂符合关停条件,但未关停。

南宁市

其他污染

横县于2018年4月已开始陆续接到群众投诉并着手处理,5月2日横县环保局对企业存在环境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限期整改;5月17日委托第三方对企业臭气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表明企业超标排放,5月24日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决定书,5月28日下达了责令限制生产决定书,对该公司限制生产十五日。6月4日,委托南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该企业限制生产期间厂界臭气进行监督性监测,监测报告表明该企业厂界监测点各时段臭气浓度最大值为210至658,已超标。6月8日再次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决定书,6月9日下达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并拟进行罚款,现走法定程序中。目前该企业已经停产整治。

部分属实

停产整改、立案处罚

黄战线1人被诫勉

12

D450000201806140088

1、翠湖新城小区旁建设污水处理系统,没有环评审批,没有政府的公告,也未征求小区居民意见。

2、翠湖新城小区旁有大量废弃报废的汽车和电信公司专用的器材材料,担心下暴雨时废弃的汽车及电信专用材料会被冲入河,造成河流堵塞。

3、电信公司拉货汽车噪音扰民。

南宁市

噪音,其他污染,土壤

举报反映的江南区“翠湖新城小区旁建设污水处理系统,没有环评审批,没有政府的公告,也未征求小区居民意见”情况不属实。翠湖新城小区旁建设污水处理系统是由南宁博湾水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的南宁市城市内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PPP项目分项工程凤凰江治理项目的污水处理设施,该项目于2017年10月12日取得南宁市江南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南宁市城市内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凤凰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江环批字〔2017〕27号),并按规定在网上进行公示。江南区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属地街道工作人员对翠湖新城小区周边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在翠湖新城小区靠近凤凰江一侧的空地上确实停放有破旧的机动车及电信公司堆放的专用器材。现已对破旧的机动车和电信专用器材的相关业主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业主限期清理违法堆放物。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13

D450000201806140093

反映天狮岭路2号中海国际社区靠近那考河一侧猪粪味非常浓烈,夏天情况尤其严重,曾反映过很多次该问题,但一直未得到解决。

南宁市

大气

该投诉为重复投诉案件,兴宁区政府在之前对该案件处理的基础上,继续采取相关措施。6月15日夜晚20:00,兴宁区政府组织三塘镇政府、环保、农林、住建、城管、公安等部门负责人和中海九玺项目开发商、施工方、物业公司负责人、广西畜牧大院内养殖场负责人召开中海国际片区施工噪声、异味扰民问题协调会,就中海国际社区居民诉求进行了回应,并对养殖场、建筑工地再次提出了整改要求。从6月16日开始,兴宁区政府加强了对中海九玺项目监管,安排执法人员每天进行巡查,并在中海国际社区内张贴《致中海国际社区居民的一封信》,加强与中海国际社区居民沟通。同时,广西畜牧大院内养猪场正在有序逐步转移生猪,减少存栏量,政府委托监测公司对该片区猪粪异味进行监测分析。

属实

限期整改

14

D450000201806140027

红星园艺场A区3号房旁边的柳钢烧结厂,露天堆放的粉末原料防尘措施不完善,造成周边粉尘污染特别是刮北风时粉尘污染更加严重,周边居民无法生活,都搬到别处去住。跟当地部门反映也一直没得到解决,希望政府将该厂搬迁。

柳州市

大气

烧结料场主要堆放供给柳钢A区烧结工序的烧结原料,料场内大部分物料露天堆放。料场在场地南面,即靠近红星园艺场一侧,设置了挡风抑尘网,抑尘网高18m,长420米,围墙处种植了桉树绿化带,料场内设置高压水喷淋装置对物料进行水喷淋降尘,物料由管道输送至A区烧结工序。
6月15日,柳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料场进行了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监测。监测结果显示,烧结料场西面堆放点5m处的1#、2#、3#点位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未见超标;B区料场南面厂界外Ⅰ#点位、下风向西面厂界外Ⅲ#点位颗粒物未见超标。
由于监测当日为东风,未能在信访件中所述“刮北风时粉尘污染更加严重”情况进行核实。监测时,下风向西面厂界颗粒物监测结果未见超标现象。

部分属实

15

D450000201806140046

反映柳州市城中区万达广场万达东街现有100多家餐饮店,有的店铺距离最近居民仅有1m。餐饮店将油烟废气直接外排,烟囱对着居民房,对楼上住户影响很大大。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未得到妥善解决。

柳州市

大气

万达广场现有餐饮企业104家,产生油烟的企业74家,存在噪声影响的企业89家。部分餐饮企业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且设备运转时产生较大噪声;部分企业虽然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但久未清洗维护导致净化效果不理想,排烟口处有明显油污。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16

D450000201806140083

天鹅湖小区1、2栋楼下餐馆通过铝皮管将油烟排到下水管道。餐饮店的抽油烟机噪声和喝酒猜码噪声扰民。

柳州市

大气,噪音

举报件反映的天鹅湖小区属于柳南区南站街道天鹅湖社区管辖,6月16日上午,区委书记甘毅带队检查了10家餐饮店,当日下午约谈业主28人。当日晚上检查23家餐饮店,其中13家没有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大部分都存在油烟通过地下的排污管排放的情况。

属实

限期整改
停产整改
立案处罚

17

D450000201806140087

小区楼下的三缘北京饺子店(鹅山店)油烟直排楼上住户家。小区楼下的重庆饭店,有两个油烟排放筒,其中一个油烟排放筒出口正对着楼上居民窗口。向柳南环保局、12369反映,未得到解决。

柳州市

大气

举报案件属于南站街道大鹅山社区管辖,“重庆饭店有两条烟道”属实,但是有一条已废弃。“三缘北京饺子店(鹅山店)油烟直排楼上住户家。重庆饭店一个油烟排放筒出口正对着楼上居民窗口。”不属实。
2018年6月1日,区环保局接到“12345”转办此案件。立即达到现场察看,要求三缘北京饺子店(鹅山店)对油烟净化处理设施进行清洗维护,营业时保证设施正常运行。要求重庆饭店对正在使用的新装烟道进行整改,加高烟道,以达到高空排放。整改完毕后,区环保局于2018年6月6日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但其对整改结果不满意,并于2018年6月8日、14日两次到区环保局再次投诉。2018年15日,区环保局再次达到现场,要求重庆饭店拆除已废弃的旧烟道。重庆饭店已于2018年6月16日完成整改。要求三缘北京饺子店(鹅山店)封死疑是漏排油烟的排气口。三缘北京饺子店(鹅山店)已于2018年6月17日完成整改。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

18

D450000201806140012

贵阳公路九美桥进入红岭训练基地有三、四个大型的养猪场,还有一些小型的养猪场。这些养猪场将猪粪便直接排入水沟,水沟流至相思江,再汇入漓江。

桂林市

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群众反映的贵阳公路名称为桂阳公路,进入红岭训练基地的养殖场主要集中在仁头村公共坟场周边,大大小小共有14家养猪场,离村庄较远,在畜禽限养区范围。养殖场均未办理任何手续;无环保治理设施。养殖场的卫生状况普遍较差,除2家建有沼气池外,其余的养猪场中有8家粪污直接排入水塘塘或自建的蓄污池;有4家的粪污直接排入水沟,遇到大雨涨水等情况,污水将汇入附近的九美桥河。九美桥河经佛殿河后进良丰河、再进相思江,然后到漓江。现场察看时九美桥河水较清。

部分属实

1.象山区人民政府责令二塘乡人民政府监督养殖户落实养殖场环境卫生管整改,对直接排入水沟的养殖场进行截污,不得再将粪污直接排入水沟,对粪污排入鱼塘的养殖场,封闭鱼塘,防治污水外流。以上整改措施于6月25日前完成。
2、鉴于该区域的养殖场在现有条件下难以完善环保设施,并且是限养区,又不能新建养殖场,二塘乡人民政府将于6月19日向养殖户下发《关于停止生猪养殖生产的通知》,要求养殖户从现在开始不得再购买生猪进行养殖,原有生猪必须在10月31日前处置完毕,并将养殖场关闭,在此时间之后,仍未关停的养殖场,由政府组织有关人员依法于2018年11月10日强制关停处理。
3、要求养殖户从现在开始在饲料和粪污中加入益生菌,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19

D450000201806140033

反映桂林市全州县凤凰乡立岗村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养猪场位于立岗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内(大概位于保护区上游300m),该养猪场正在建设。村民反映该养猪场的选址位置属于一级保护区即取水口1000m范围内,严重威胁饮用水安全。

桂林市

举报问题不属实。
全州县凤凰乡立岗村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养猪场建设项目有环保相关手续。
2018年6月15日接到交办件后,全州县政府组织县环保、县畜牧水产、凤凰镇政府等单位共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实地查看了项目区域和立岗村饮用水源地。现场调查发现:
1.全州县凤凰乡立岗村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养猪场建设项目有环保相关手续。项目治污工艺主要采用干清粪+固液分离系统处理。粪污处理采用冲洗干清粪系统,粪便产生后经分流,干粪经机械收集处理运走,污水处理主要采用固废分离+厌氧沉淀+二级缺氧好氧处理,经处理达标后用于周边农田林地灌溉。固液分离后的猪粪送入粪便无害化处理车间,经高温好氧发酵生产有机肥。
2.养猪场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尚未开始建设,已进行了场地平整,做了简单的碎石铺设处理。饮用水源地水质清澈、环境较好。
3.经查,全州县政府相关部门对项目选址、环评、林业用地、设施农用地等进行了批复,该项目相关建设手续基本完备。立岗村饮用水源取水口距项目边界距离约500M,县水利局于2011年通过“人口饮水工程”项目建设该村饮用水工程,供水人口783人。不属于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供水点,没有进行“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该项目没有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不属实

1.全州县政府责令县环保、畜牧水产、水利等部门做好环境保护、养殖业粪污处理、饮用水水源保护等方面的政策及科学技术的解释工作,凤凰镇政府与公安部门做好维稳工作。
2.全州县环保、畜牧水产等部门将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的现场监管和技术指导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项目建设,杜绝出现破坏生态环境的事件发生。
3.018年6月17日全州县人民政府约谈汉世伟食品公司项目负责人,要求其高度重视群众诉求、切实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严格按照环评审批文件要求,在做好项目主体工程的同时,做好环保设施建设,着手建设立岗等自然村村民生活饮用水工程。并以书面形式向集团公司总部汇报。

20

D450000201806140036

反映6月12日桂林市新闻播出了彰泰睿城小区污染问题的受理查处情况,投诉人表示事实与查实情况严重不符。处理公告中只是提及了小区餐饮烧烤店油烟污染的问题,未提及小区1栋、6栋、7栋、8栋烟道设计排放不合理、小区物业破坏小区地下的国家人防工程、将大型的油烟净化设备安装在小区地下人防工程的W区等问题。目前,小区的油烟污染仍然存在,特别是小区内的南粤酒家油烟污染、噪声污染仍然非常严重。

桂林市

大气,噪音

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1.桂林市新闻6月12日播出的关于睿城小区污染问题的查处情况属于我区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受理转办清单(第一批)》的投诉件处理情况,《第一批》投诉睿城小区的内容主要为“桂林市七星区彰泰睿城小区内餐饮油烟排放严重。”因此,答复群众投诉没有提到的群总所说的“处理公告中只是提及了小区餐饮烧烤店油烟污染的问题,未提及小区1栋、6栋、7栋、8栋烟道设计排放不合理……”的问题。
2.经七星区规划部门对睿城小区的《一层通风平面图》进行审核后,认为该小区烟道设计不合理。群众投诉提到的“小区1栋、6栋、7栋、8栋烟道设计排放不合理”的问题,情况属实。
3.经调查,彰泰公司对已通过人防验收的6#楼地下室私自进行改造,危害了人民防空工程的使用效能,桂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于2018年3月对彰泰公司该违法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彰泰公司已按《决定书》要求于2018年5月15日前完成了整改工作,待桂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核查。群众投诉提到的“小区物业破坏小区地下的国家人防工程、将大型的油烟净化设备安装在小区地下人防工程的W区”的问题,情况属实。
4.七星区已于2018年6月13日对睿城小区南粤酒家等餐饮店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6月16日,经七星区环境监察部门再次对睿城小区现场进行核查,发现南粤酒家在进行整改的同时仍在营业,产生的餐饮油烟对周边居民有所影响。群众投诉提到的“小区的油烟污染仍然存在,特别是小区内的南粤酒家油烟污染、噪声污染仍然非常严重”的问题,情况基本属实。

基本属实

七星区人民政府对彰泰公司和商铺餐饮业主提出如下整改措施:
1.七星区人民政府责令彰泰公司对所有专用烟道进行排查,确保油烟不跑漏。彰泰公司已向上海一家大型处理餐饮油烟的专业设计公司咨询相关事宜,拟委托其对睿城小区的专用烟道进行优化设计,计划于2018年9月17日完成整改。
2.桂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将于2018年6月22日前对彰泰公司的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3.七星区人民政府责令南粤酒店立即停业整改。

21

D450000201806140044

反映两个环境问题:1.象山区平山村委大村、蒋家村道路两侧存在较多的根雕加工厂,以搭棚房生产为主,加工厂产生的木屑粉尘及石磨粉尘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将部分废水排放至路边,对环境造成污染。2.象山区瓦窑村上窑污水处理厂将处理后尾水排入漓江,其出水口排出的废水呈黑色,污染水质。

桂林市

大气,水

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1.平山行政村以大村和蒋家村为主的道路两侧根雕和奇石加工作坊。根雕和奇石加工作坊由村民出租房屋给外地人员经营,总共约300家加工作坊,是平山村委的重要产业支柱,也是失地村民主要收入来源。在根雕和玉石的加工过程中,普遍产生粉尘,由于都是家庭式的作坊,基本没有治理设施,粉尘污染确实存在。在大村西南端村道有几十米路段有冲洗根雕废水排入排洪渠。当地村民为了创收,即使受到污染也要将房屋出租给他人经营根雕和玉石加工。
2.桂林市环保局于6月15日及17日对上窑污水处理厂现场进行了调查。6月15日检查时上窑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在线监测数据显示出水能够达标排放,对排放口及尾水排放沟渠进行了调查,发现出水水质较为清澈,未发现有黑臭情况。6月17日检查时上窑污水处理厂(改造区)运行正常,检查在线监测数据出水达标,对排放口及尾水排放沟渠进行了调查,发现出水水质较为清澈,未发现有黑臭情况。此项举报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1.象山区政府在7月底对平山行政村根雕和玉石加工形成的产业和带来的环境问题做进一步调查,摸清各方面情况。根据调查情况,8月底前制定详细整治方案,通过正面引导和疏导和强力整治,逐步消除当地根雕和玉石加工带来的环境污染。同时加强对当地村民和业主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提高村民和业主的环境意识、知晓环境法律法规和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使其自觉抵制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
2.桂林市环境保护局将对上窑污水处理厂加强监管,同时督促上窑污水处理厂及上窑污水处理厂(改造区)做好管理和维护,确保其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尾水达标排放,一经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22

D450000201806140048

桂林金亨铸业有限公司冶炼厂离村仅200米,生产时噪声大,影响当地居民生活环境。当地政府接到投诉后未解决。

桂林市

噪音

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桂林金亨铸业有限公司冶炼厂有环保相关手续,于2013年5月至2017年11月期间停产。2018年6月16日接到中央督查工作组交办信访件后,灵川县委、县政府立即组织县环保局、县工信局以及潭下镇人民政府相关人员到桂林金亨铸业有限公司现场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场调查发现:
1.桂林金亨铸业有限公司冶炼厂抽风机机房内装有8cm厚隔音材料,且四周建有35cm厚围墙隔音,烟囱上装有消音器,且厂内安装的布袋除尘器、循环冷却水池、在线监控设备等环保设施正在运行。厂区内的噪声源实为该公司硅锰合金生产所产生的噪音。灵川县环保局委托广西生之源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对该厂的厂界噪声进行了监督监测,同时对厂区周边最近的环境敏感点(牛田村)进行噪声监测,目前监测结果尚未得出。
2.2018年1月2日,灵川县环境保护局曾接到过此投诉,于2018年1月3日派工作组到潭下镇牛田村进行实地调查走访,在认真听取附近村民反映问题、诉求,并立即到金亨铸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其存在物料堆场围栏不够高、生产设备抽风机产生噪声过大、在线监控设施未联网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灵川县环保局工作组执法人员当场对该公司提出了如下整改意见:一是加高物料围挡,确保物料不超过围挡;二是采取有效隔音降噪措施,将生产中抽风机产生的噪音降至最低;三是在线监控设施尽快与市环保局联网。此后,灵川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多次到该公司复查整改情况,检查要求的整改措施均已完成,于2018年2月9日委托第三方桂林金桂环境监测有限公司进行了日间噪声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合格并将其处理情况及时反馈给潭下镇牛田村村民。

部分属实


1.灵川县人民政府将加强后续处理和巡查工作,若监测结果显示桂林金亨铸业有限公司存在噪音超标问题,立即依法进行查处。
2.灵川县环保局将对桂林金亨铸业有限公司加强监管,确保其环保处理设施及在线监控设备正常运行;
3.灵川县环保局要求桂林金亨铸业有限公司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相关要求,加强公司管理,确保消音及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23

D450000201806140052

恭城县矿局将矿水通过管道直排入老虎江(回头山流域),将矿渣堆放在回头山老厂区附近,当地环保局责令该公司对问题进行处理,该公司只对矿渣进行覆盖未处理。投诉人希望可以将江水处理干净不要影响村民饮用安全。

桂林市

水,土壤

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恭城县矿产公司回头山矿区污染问题在2016年接到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该矿区自2016年7月停产至今,现正处于整改阶段。
1.恭城县矿产公司回头山矿区于2016年7月停产至今,不存在开采的矿水,只有窿道涌水。回头山矿区共有窿道13个,其中回头山庙厂矿段8个,四厂矿段4个、大塘矿段1个,根据《恭城县矿产公司铅锌矿区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回头山矿区庙厂矿段、四厂矿段共10个窿道涌水重金属含量超标,涌水必需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合格后方可排放。回头山矿区庙厂矿段D07、D08矿坑和大塘矿段共3个窿道涌水检测为合格,可排入河道。目前,回头山矿区庙厂矿段、四厂矿段共10个窿道涌水均已接入四厂河污水处理厂,窿道涌水是处理合格后才排入河道的。
2.恭城县矿产公司按《恭城县矿产公司铅锌矿区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开展治理工作,对回头山矿区回头山矿段废石堆进行取样化验分析结果显示为第Ⅰ类工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需修建拦渣墙及截排水沟,并对废石堆进行覆土复绿,不需要将矿渣外运。目前该公司按方案要求有序开展对矿渣覆土复绿。
3.回头山矿区2016年停产后,将重金属含量超标的窿道涌水接入四厂污水处理站处理合格后才排入河道,且该矿区现属于整治阶段,6月13日,恭城县环保部门对老虎江流域进行取样监测,水样已送检测机构检测。为确保村民饮用水安全,该公司为椅子村四厂十九队、老山十七队、庙厂二十队共投入19万多元接通了安全饮用水,已解决了该区域饮用水安全问题。

部分属实

1.恭城县人民政府责成恭城县环保局加强对回头山矿区污水处理站的监管,确保窿道涌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排放。
2.恭城县人民政府责成恭城县矿产公司严格按照《恭城县矿产公司铅锌矿区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开展废渣、渣场覆土复绿,确保2020年底完成覆土复绿工作。

24

D450000201806140068

龙星矿业公司、岛坪矿业公司、矿业公司这三家公司开挖铅锌矿。三家矿业公司将矿业废水和废渣直接排入桃花江、茶江、川江污染江水,其中桃花江污染最为严重。现在,周边的农田无法种植农作物。跟当地相关部门反映,但一直都没得到解决。只是工作人员到现场检查,想得到受损农作物的补偿。

桂林市

水,土壤

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中已接到此类投诉。恭城县环保局已于2016年8月10日下达通知要求龙星矿业公司、岛坪矿业公司、矿业公司停产。2018年6月15日恭城县安监局,县林业局、县环保局共同到现场调查核实:
1.龙星矿业公司、岛坪矿业公司、矿业公司一直处于停产状态,不存在开挖铅锌矿行为,现处于整改阶段。
2.龙星矿业公司、岛坪矿业公司、矿业公司未停产以前在采矿作业过程中,对窿道废水缺少相应处理措施排至川江、桃花江、茶江河流中,下游营盘村村民引水灌溉农田,确实受到了污染影响。从三家公司治理方案中对地表水现状调查和评价,流经龙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川江矿区的川江地表水经中国有色金属矿产地质研究院测试中心分析,所含重金属均不超标,流经龙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七星界-梅子洲矿区桃花江地表水部分断面镉有超标情况;流经矿产公司桃花江矿区后地表水主要是铅、锌、镉超标;流经岛坪铅锌矿公司老厂、崩山矿区地表水主要是锌、镉超标。
3.从《恭城县西岭镇铅锌矿区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调查及修复治理实施方案》中了解到,营盘村委农田土壤出现镉、锌、铅、汞、铜等重金属超标。根据恭城县农业局、环保局、国土局到桃花江现场调查,发现桃花江旁农田种植作物有玉米、柑橘、象草、桂花等作物,种植作物长势一般,无水稻种植,少部分土地丢荒。
4.经恭城县西岭镇人民政府确认,营盘村桃花江、茶江、川江周边的农田面积大约有550亩。2010年4月30日,在西岭镇政府龙星公司、矿产公司、岛坪矿、发电公司一起与营盘村二、三、四队达成了农田损毁补偿协议。西岭镇营盘村二、三、四队水毁农田55.4亩。受损农田每亩每年800斤干谷给予补偿,补偿时限暂定五年。三家公司均按照协议进行了相应的补偿,后因公司停止开采便没有再进行补偿。

部分属实

1.恭城县人民政府组织环保、林业、水利、国土等部门按照职责,督促三家公司严格按照《桂林恭城龙星有限责任公司铅锌矿区环境综合治理方案》、《恭城县矿产公司铅锌矿矿区综合治理方案》《恭城岛坪铅锌矿有限公司矿区环境综合治理方案》进行治理整改,于2018年年底按时完成污水收集、矿渣治理等整改工作。
2.恭城县环保局、农业局、西岭镇等部门,按照《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调查及修复治理实施方案》加快治理资金筹措和项目的实施工作,于2020年前完成对整个矿区农田土壤重金属修复治理工作。
3.恭城县人民政府责成西岭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局及三大矿产公司进村入户做好补偿情况核查,核实受损面积,确定补偿标准,力争2019年年底达成补偿协议。若企业与群众无法达成补偿协议,则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5

D450000201806140021

投诉人自2016年4月入住红岭一号公务员小区后,在晚上一直闻到臭味。该臭味疑似从不锈钢园区的永达不锈钢厂旧厂排出,白天阴雨天偶尔也可闻见臭味。疑似已经出现雾霾现象。

梧州市

大气

群众举报的不锈钢工厂属于梧州市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内企业,梧州市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位于我市长洲区,该工业园成立于2010年,其主要生产区域位于红岭小区西北侧约2600m处,为我市钢铁行业最为集中的园区,园区内有熔炼企业四家,分别为广西梧州市金海不锈钢有限公司、梧州市永达特钢有限公司、梧州市永达钢铁有限公司、梧州市鑫峰特钢有限公司,另外有不锈钢冷轧企业3家和其他混凝土、铸件企业等,园区各企业均安装有废气处理设施对生产废气进行处理。举报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一)针对投诉人反映的问题,2018年6月10日,环保部门组织人员对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开展夜间检查,并由市环保监测站对园区环境空气、红岭片区环境空气以及投诉人提到的梧州市永达钢铁有限公司(永达旧厂)废气排放等情况进行监测。据现场检查,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在企业厂房附近能闻到轻微的异味,但厂区外和园区范围的空气环境未能闻到明显异味。市环保监测站的采样监测结果显示永达公司烘烤生产线、电弧炉及厂区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指标均达标排放,红岭片区及不锈钢园区环境空气监测也未超标
本次检查,执法人员发现在不锈钢园区附近的平浪村聂文锋砖厂存在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废气直接排放的问题,并在该厂附近有明显的二氧化硫气味。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环境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砖厂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恢复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目前市环保局已对该厂进行立案调查,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做进一步处理。
2018年6月15日7点,执法人员再次来到红岭片区、不锈钢园区附近进行走访和检查,被走访人普遍反映该片区废气为垃圾填埋场臭味及家禽养殖气味,小部分群众反映偶尔能闻到工业废气。执法人员随后对不锈钢园区再次进行了巡查,园区环境未闻到有明显异味,金海、永达等公司污染治理设施均正在运行厂区内未见明显异味气体。
(二)2018年6月15日,市环境监察支队、长洲区环保局对聂文锋砖厂进行整改后督查,该厂脱硫设施已恢复正常运行。16日晚,市领导带领市环保局等有关单位工作人员再次到金海公司、永达钢铁公司、鑫峰特钢公司进行突击检查。经检查,三家公司除永达不锈钢烘烤生产线停产外,其他工序均正常生产,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目前,长洲区环保局已对梧州市永达钢铁公司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进一步完善设施,确保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

26

D450000201806140066

村干部宋火新和祥云矿业,强行征用村民的屋头冲山,用来开采大理石。开采时产生的废渣故意倒进村民用的水井,导致水污染。跟当地有关部门反映一直没得到解决。

梧州市

土壤

群众举报反映三堡蒙冲村村干部宋火新和祥云矿业的环境污染问题,经调查,情况不属实。
2013年初,三堡蒙冲村宋火新在屋头顶山场平整土地建造房屋,由于该山场旁边有部分山地属于蒙冲村村民李钊忠、李崇进、李钊安、李庆的。为了便于堆放建房时产生的弃土,宋火新与李钊忠等人达成口头协议,宋火新一次性补偿李钊忠等人3000元人民币,之后可以在相关山场堆放弃土。
2013年6月,宋火新开始建造新房。2013年9月,宋火新堆土超出原商定位置,双方再次磋商并签署协议,协议约定:宋火新永久租用李钊忠等人的山场,一次性支付该山场永久租金22000元;山脚属于李庆的水田与宋火新位于河木角的水田对换后由宋火新使用。
2018年2月3日,为避免因建房平整土地时推出的弃土塌方引起纠纷问题,宋火新与李钊年、李钊来达成协议,租用二人位于屋头顶山脚下水田(原李庆的水田对出)三十年。
2018年5月上旬,因雨水浇灌,堆积在屋旁的堆土塌方。为了房屋安全、稳固塌方堆土及建设挡土墙,宋火新从祥云矿拉来花岗岩边角石料倾倒在塌方处(共5车)。在宋火新倾倒边角石料当天下午,李钊忠等人向三堡蒙冲村村委抗议后停止了倾倒。
宋火新已和水井用户进行了协商,清理清先了水井并进行了加高(加高了1米多),同时帮村民准备了一个30米深的水井作为新水源。
岑溪市祥云花岗岩矿矿区不在屋头冲(距离约1公里),祥云矿和宋火新没有征用屋头冲的山场用来开采大理石,也没有主观把开采出来的废渣倒进村民用的水井的现象。群众举报该问题不属实。
岑溪市环保监测站工作人员对受影响的水井进行了取样监测(岑环测报〔2018〕444号),监测报告结果显示:三堡蒙冲村屋头冲1号水井、三堡蒙冲村屋头冲2号水井、三堡蒙冲村屋头冲3号水井;三个点位的3项监测指标中除PH值略低于6.5的标准值外,其余2项监测指标(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不属实

27

D450000201806140075

1、有一家私自宰鸭子的加工作坊将废水直接排到小溪中污染水环境,产生臭气,已存在十年。

2、李福生经营的一家洗桌布的洗涤厂,使用化学用品清洗,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入村里的小河。

梧州市

水,大气

1、6月16日市环保局局会同万秀区环保局、龙湖镇政府对位于新民村九组的文耀华经营的宰鸭加工点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加工点生产废水通过作坊内排水口经自设管道排入作坊后面的小溪;加工过程中使用木柴作为燃料,经集气罩进行简单收集后通过烟囱高空排放。现场已要求业主未设置相应污染防治设施前不得擅自进行生产作业。经后续跟进,该加工点6月17日已进行搬离。
2、6月16日市环境执法人员对位于新民村九组的李福生桌布洗涤厂检查时发现,该厂已关闭,厂内生产设备已清空。

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

28

D450000201806140079

反映梧州市长洲区红岭新区北面有一不锈钢加工园区,约有七八家企业,其中有两家名为永达、金海不锈钢制品厂。这些企业排放的工业废气有类似烧煤的异味,影响到下风向及周边居民的日常生活,多在晚上9-10点闻到异味。若遇环保局检查,这些企业会选择在凌晨3-4点才排放。

梧州市

大气

群众举报的不锈钢工厂属于梧州市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内企业,梧州市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位于我市长洲区,该工业园成立于2010年,其主要生产区域位于红岭小区西北侧约2600m处,为我市钢铁行业最为集中的园区,园区内有熔炼企业四家,分别为广西梧州市金海不锈钢有限公司、梧州市永达特钢有限公司、梧州市永达钢铁有限公司、梧州市鑫峰特钢有限公司,另外有不锈钢冷轧企业3家和其他混凝土、铸件企业等,园区各企业均安装有废气处理设施对生产废气进行处理。举报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一)针对投诉人反映的问题,2018年6月10日,环保部门组织人员对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开展夜间检查,并由市环保监测站对园区环境空气、红岭片区环境空气以及投诉人提到的梧州市永达钢铁有限公司(永达旧厂)废气排放等情况进行监测。据现场检查,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在企业厂房附近能闻到轻微的异味,但厂区外和园区范围的空气环境未能闻到明显异味。市环保监测站的采样监测结果显示永达公司烘烤生产线、电弧炉及厂区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指标均达标排放,红岭片区及不锈钢园区环境空气监测也未超标
本次检查,执法人员发现在不锈钢园区附近的平浪村聂文锋砖厂存在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废气直接排放的问题,并在该厂附近有明显的二氧化硫气味。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环境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砖厂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恢复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目前市环保局已对该厂进行立案调查,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做进一步处理。
2018年6月15日7点,执法人员再次来到红岭片区、不锈钢园区附近进行走访和检查,被走访人普遍反映该片区废气为垃圾填埋场臭味及家禽养殖气味,小部分群众反映偶尔能闻到工业废气。执法人员随后对不锈钢园区再次进行了巡查,园区环境未闻到有明显异味,金海、永达等公司污染治理设施均正在运行厂区内未见明显异味气体。
(二)2018年6月15日,市环境监察支队、长洲区环保局对聂文锋砖厂进行整改后督查,该厂脱硫设施已恢复正常运行。16日晚,市领导带领市环保局等有关单位工作人员再次到金海公司、永达钢铁公司、鑫峰特钢公司进行突击检查。经检查,三家公司除永达不锈钢烘烤生产线停产外,其他工序均正常生产,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目前,长洲区环保局已对梧州市永达钢铁公司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进一步完善设施,确保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

29

D450000201806140085

尬榜路边天城洗车店占道经营,将污水直接排到道路上。

梧州市

群众举报反映的“尬榜路边天城洗车店”实为藤州镇挂榜路28号对面“天成•一站式汽车服务中心”,店主为谢创德。该店店主私自将店门前公共空间改造成洗车平台进行洗车作业,污水通过洗车平台并经污水沉淀池后排到城市排污下水道中,没有直接排到道路上,但由于污水沉淀池容量较小,现场有污水溢出道路上的现象。经调查,举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藤县住建局对“天成•一站式汽车服务中心”的店主进行了宣法教育,并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对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整改。“天成•一站式汽车服务中心”的店主认识了自身的错误,承诺不再占道经营,立即组织人员自行拆除改造的洗车平台,恢复道路路面。6月19日,再次对举报现场进行核查,发现已整改完毕。同时,店主正在建设一个大容量的污水沉淀池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

30

D450000201806140092

反映富祥石场污染问题的处理情况,投诉人来电反映说这几天岑溪市政府、岑溪市环保局、岑溪市信访局工作人员到富祥石场现场进行检查、调解;投诉人表示政府人员到当地动员村民将田地全部租给富祥石场以解决问题,政府没有从根本上想办法解决污染问题。目前富祥石场在爆破开采过程中,粉尘、噪声污染仍然存在,要求督察组现场检查。

梧州市

大气,噪音

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八批)共4个举报件反映马路镇富祥石场环境问题。现就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1.反映富祥石场粉尘、噪声污染问题。
经调查,部分属实。
6月15日监测报告(岑环测报〔2018〕441号)结果显示:岑溪市富祥石场周边村庄4个环境噪声监测点的昼间环境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T3096-2008)表1中2类标准。6月15日监测报告(岑环测报〔2018〕440号)结果显示:岑溪市富祥石场北面昼间厂界环境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T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岑溪市富祥石场西面昼间厂界环境噪声超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T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对于噪声超标问题,岑溪市局已于2018年6月17日对岑溪市富祥石场下发了《责令停产限期改正环境问题通知书》(岑环通字﹝2018﹞8号),目前富祥石场已经停产整治。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31

D450000201806140015

洪恩冷冻加工厂位于振邦嘉禾苑小区旁。该厂的冷库空调噪声扰民。宏富蛋品有限公司加工厂产生坏鸡蛋臭味扰民,厂区内养狗,噪声扰民。已向当地环保部门投诉两年,未得到解决。

北海市

大气,噪音

1.洪恩水产冷库的冷却塔隔音设施被台风吹坏,运行时发出的响声对厂区旁边小区的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2.鸿富蛋品有限公司产生“蛋臭味”的主要原因是:选蛋环节挑出次品后,该公司会对次品采取破蛋取黄的处理方式,在此过程中蛋品散发出一些异味,遇低气压天气时该气味较大,对一墙之隔的“振邦嘉和苑”小区居民产生一定影响。
3.洪恩水产厂区内养有2只狗,租用洪恩水产工厂场地的利源冷冻食品厂厂区内养有3只狗。经过我区高德派出所民警的耐心劝说,洪恩水产的负责人表示出差回来后将2只狗转移到其在工业园区较为偏僻的厂区饲养;利源冷冻食品厂的负责人同意将3只狗转移到农村老家饲养,以解决狗吠扰民的问题。

属实

1.对于洪恩水产,海城区执法人员于6月16日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公司于3日内对冷却塔的隔音设施进行整改。
2.对于鸿富蛋品有限公司,海城区要求该公司进行整改:一是做好厂区内的清洁卫生工作;二是将“次品破蛋取黄”的工序转移到该公司位于合浦工业园的新厂区内进行。
3.对于洪恩水产养狗问题,海城区高德派出所于6月18日继续派出警力,到该厂区督促其负责人落实犬只转移承诺。

32

D450000201806140022

江苏路莱茵名郡前新建一所康复医院(北海北医康复医院),还未开业。医院离小区不到10米,担心医疗废水排放会产生污染的问题、医疗设备产生辐射影响周边居民的问题。小区业主均反对该医院的建立。

北海市

辐射,水

根据北海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关于北海北医康复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意见的函》(北技函〔2018〕004号)文件批复,该医院项目拟采用的污染防治设施基本可行,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之内。从环境保护角度,项目建设可行;对医疗设备产生辐射影响周边居民问题,经核实,该项目目前暂未引进产生辐射设备,如引进,则必须经过环保部门论证后方可建设。

部分属实

因该项目在未取得环境影响批复的情况下,擅自开工装修建设,银海区环保部门已对该医院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将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处理。

33

D450000201806140026

北海喜迎丰农机有限公司主要生产肥料。该厂厂房内有一家鱼油生产加工厂。这两家厂产生气味难闻,污水也直接排入农田,污染周边环境。

北海市

大气,水

1.北海喜迎丰农资有限公司。该公司“产生气味难闻”情况基本属实。对群众反映该公司生产时产生恶臭气体污染问题,因公司停产,调查组没能现场核实;但据周边村民反映,该公司生产时有异味气体产生。该公司“污水也直接排入农田”情况不属实。该公司周边基本是村民的林地和少量荒地,该公司生产工艺没有生产废水产生,现场检查时,没有发现有生产废水外排,经检查人员到厂区外勘察,没有发现该公司污水排入农田现象。
2.北海市长盛水产饲料有限公司。该公司“产生气味难闻”情况基本属实。对群众反映该公司生产时产生恶臭气体污染问题,因公司停产,调查组没能现场核实;但据周边村民反映,该公司生产时有异味气体产生。该公司“污水也直接排入农田”情况不属实。该公司周边基本是村民的林地和少量荒地,该公司生产工艺没有生产废水产生,现场检查时,没有发现有生产废水外排,经检查人员到厂区外勘察,没有发现该公司污水排入农田现象。
这两家公司虽然按照环评和环评批复要求配套了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对产生的废气进行处理,但由于两公司距离附近的村民较近(约150米),两公司无组织排放的气味会对村民有一定的影响。

部分属实

对这两家公司存在的环境问题,合浦县调查组现场对其提出要求:一是督促两公司在停产期间要开展自查排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确保正常生产时废气达标排放;二是提高车间厂房的密封程度,对产生异味恶臭气体的工艺环节,添加除臭剂等措施进行除臭,减少恶臭气体的产生和扩散。三是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对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处理;四是认真做好厂区的清洁生产工作,防止雨水冲刷影响周边环境。

34

D450000201806140041

合浦县公馆镇海角村华润水泥厂合浦有限公司每天将废水排入北部湾。4月30日遇暴雨该厂于九点至十点左右将大量废水外排进入北部湾,对海水产生污染,对周边鱼虾养殖产生影响。

北海市

海洋

经调查,该公司建设有厂区给排水管网,冷却水循环使用,余热发电排放废水经中和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辅助生产废水及生活废水经生化处理设施处理(生化处理设施的设计规模是360吨/天,实际处理量约250吨/天),消毒达到中水回用标准后,部分用于绿化及道路洒水,其余与生产废水混合进行混凝沉淀、过滤深度处理,达到循环冷却水工艺使用要求后,回用于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用水,不外排。
该公司建有2个雨水收集池,分别是11000m3和8000m3,收集后的雨水主要用于清洗厂区和园区绿化。该公司反映,大雨暴雨天气存在雨水从厂区东面的雨水管排出情况。工作小组现场检查雨水排放口及周边环境,未发现明显污染痕迹。该厂雨水排放管内存有少量水,现场用pH试纸检测比对后显示为pH值为7,属中性水。

不属实

合浦县已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加强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35

D450000201806140069

高德镇老吉车村铁路桥附近的一家养猪场产生的恶臭味使居民每天感到难受,夜晚猪叫声影响周边居民休息。该厂一直未搬迁,希望该养猪场尽快帮签。

北海市

水,大气

高德镇老吉车村铁路桥附近共有两处生猪养殖场:第一处生猪养殖场面积约600平方米,共养殖生猪50头;第二处生猪养殖场面积约960平方米,共养殖生猪170头。两处生猪养殖场均坐落限养区,但因设施不配套,造成环境污染。

属实

执法人员已于2018年6月16日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责令上述两处养殖场于6月19日前完成搬迁整改。目前,第一处生猪养殖场已搬迁。近期海城区将继续督促第二处养殖场实施整改,防止污染环境及噪音影响周边居民休息。

36

D450000201806140094

大冲三联队北海高科技有限公司,开采高岭土破坏了几十亩的农田,水利桥梁道路也被损坏。

北海市

土壤

该公司2016年9月开始在矿区范围内开采高岭土,用地用矿手续完备,2017年临时用地使用证到期后停止开采。开采面积为16425.42平方米(24.64亩),土地类别为林地、水浇地、旱地,不涉及基本农田。土地是向大冲村委三联队租用的,租地面积为56.025亩,租地期限为8年,从2009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30日,租金为每年每亩1300元人民币。高科公司在该位置办有采矿许可证,编号为C4500002011037210109549(有效期至2038年3月25日),临时用地使用证证号为(2015)合国土(临)用字第009号(有效期至2017年9月7日)。目前高科公司正在按复垦方案对矿坑进行回填、复垦。
该公司矿区设立在两个山包中间,矿区内无水利工程。矿区旁有大冲干渠经过,该渠道为“三面光”渠道。经现场检查,矿区对大冲干渠工程并无损害,并且渠道已完善防护措施,采矿时无淤泥流入渠道堵塞渠道。该公司厂区内没有县交通运输局管养的公路,距离其较近的茅铺至渠首公路也约有1公里远,并且他们采用管道输送材料,大吨位的车辆只在厂区内进行生产活动,并未对道路造成损坏。

不属实

继续加强监管。

37

D450000201806140035

反映港口区秀灵路乐天花园小区外围商铺的多家餐饮店产生餐饮油烟通过排气扇排入小区,造成油烟污染。厨房污水漫流至小区路面,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防城港市

水,大气

2018年6月19日,港口区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对这些餐饮店进行整改情况检查,下达整改通知的36家餐饮店中:1.元宝饺子正在安装油烟净化器;2.小厨瓦香鸡、锦绣食尚、老西关牛扎、东北饺子馆、重庆吴记面馆、沙县小吃6家均已购买油烟净化器,于近日内安装完毕;3.洞庭春、紫金豪美食馆、香辣牛蛙、蜀八婆4家已经联系商家购买油烟净化器;4.老北京涮羊肉、渝秀林火锅2家均为火锅店,其灶台为制作员工餐使用,计划将灶台拆除,避免炒菜环节油烟产生;5.龙虾馆大咖目前已关门转让;6.久久香农家院、东北冰花煎饺、东北铁锅炖、粗粮馆、外婆家、汤火功夫、浏阳蒸菜馆、桶香人家、羊县羊汤、洪七公烤鱼、黄焖鸡米饭、筷人筷语、真正云南米线、罐罐面饺、中国拉面、正宗潮汕砂锅粥、马大爷猪肚鸡、深井烧鹅、星期八烧烤、王味螺蛳粉、杨国富麻辣烫、鱼当道22家目前还未购买油烟净化器,均表示将尽快购买并安装。

部分属实

检查现场港口区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再次强调要如期完成整改,否则将采取停业整治的措施,完成整改后方可继续营业。

38

D450000201806140043

反映防城港市港口区乐天花园小区隔壁别墅区出租用作餐饮店,主要有东北家常菜馆、外婆家餐馆、东北农家院炒菜馆、早餐店(临深井烧鹅店)等,餐饮店运营产生的油烟直接排入乐天花园小区,对小区居民影响大,特别是临深井烧鹅店产生的影响最严重。

防城港市

大气

2018年6月19日,港口区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对这些餐饮店进行整改情况检查,下达整改通知的36家餐饮店中:1.元宝饺子正在安装油烟净化器;2.小厨瓦香鸡、锦绣食尚、老西关牛扎、东北饺子馆、重庆吴记面馆、沙县小吃6家均已购买油烟净化器,于近日内安装完毕;3.洞庭春、紫金豪美食馆、香辣牛蛙、蜀八婆4家已经联系商家购买油烟净化器;4.老北京涮羊肉、渝秀林火锅2家均为火锅店,其灶台为制作员工餐使用,计划将灶台拆除,避免炒菜环节油烟产生;5.龙虾馆大咖目前已关门转让;6.久久香农家院、东北冰花煎饺、东北铁锅炖、粗粮馆、外婆家、汤火功夫、浏阳蒸菜馆、桶香人家、羊县羊汤、洪七公烤鱼、黄焖鸡米饭、筷人筷语、真正云南米线、罐罐面饺、中国拉面、正宗潮汕砂锅粥、马大爷猪肚鸡、深井烧鹅、星期八烧烤、王味螺蛳粉、杨国富麻辣烫、鱼当道22家目前还未购买油烟净化器,均表示将尽快购买并安装。

部分属实

检查现场港口区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再次强调要如期完成整改,否则将采取停业整治的措施,完成整改后方可继续营业。

39

D450000201806140045

反映钦州市钦北区和盛建材有限公司产生的粉尘及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影响大,未进行有效的洒水喷淋设施。

钦州市

大气

经现场调查核实,投诉情况部分属实。
钦州市钦南区和盛建材有限公司运营以来对在生产中产生的粉尘及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都有进行洒水喷淋。在生产蒸压加气砖过程及产品出釜时会排出水蒸气,出蒸压釜的蒸压加气砖温度高达60-70℃,在出蒸压釜到堆区的运输过程中,也会散发水蒸气和热气,导致有些群众将蒸汽误以为是扬尘。对于进入厂区运输的车辆,在装车后都是盖上篷布,并对车辆进行洒水喷淋方给离开厂区,在渣土回收利用及大风天等情况下未能做到全时段、全方位控制扬尘。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1.组织人员把厂内的粉尘清理干净。2.增加安装喷洒水设备,配备专门人员负责现场洒水降尘和扬尘垃圾清扫。3.对出厂的车辆要冲洗洒水喷淋冲洗方能离开厂区。4.严格按照要求生产、运输,形成长效机制。该公司已按要求进行整改,厂区现场的生产堆料等其他散碎性材料覆盖严密,堆场及道路已清理干净,对出厂区车辆按要求冲洗。

40

D450000201806140050

位于钦州湾大道的维也纳酒店(富盛家园旁)通过位于维也纳酒店后面污水沟,将污水直排钦江。2016年向督查组反映过,未见当地政府处理。

钦州市

经现场调查核实,群众举报问题不属实。经工作人员现场进行调查,维也纳酒店污水管网已接入钦州湾大道公共污水管网,酒店污水经过酒店化粪池后排入钦州湾大道公共污水管网,再经过提升泵站流入主城区污水管道送到河西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存在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入钦江的问题;我市已于2016年已对群众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向督察组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并向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广西迎检组报告(钦政报〔2016〕261号)。

不属实

加强环保宣传力度,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公开维也纳酒店排污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让更多的群众知晓钦北区城区规划,以便市民共同参与城市监督管理,共建干净、和谐、宜居的城市家园。

41

D450000201806140086

1、田廖村委白禾冲与久隆镇交界处有泰利砖厂、福容叶砖厂、养猪场(无名)、养鸡场、矿冶炼厂,产生的废气、废水未经处理直排钦江东岸的源头。

2、养猪场、养鸡场的死猪、死鸡直接扔至那立塘,造成水污染。

钦州市

水,大气

经现场调查核实,投诉情况部分属实。
1.泰利砖厂已停产2个月,持有营业执照、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等。正在修建脱硫塔,完善环保设施;福容叶砖厂其改扩建项目的环评、排污许可证已过期,目前处于停产整顿期间,现已建好脱硫塔、沉淀池;博远矿品加工厂已停产2个月,有2台烘干炉,水洗摇床36台,场内无除尘设施;东成矿品有限公司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经核,以上砖厂、矿冶炼厂没有发现废气、废水未经处理直排钦江东岸源头的现象。
2.养猪场、养鸡场均位于久隆镇平新村,有3家养猪户、3家养鸡户,污水排入自家的污水池或鱼塘,未直排入钦江,但有2家养猪户属于限养区内,产生的气味会影响到附近的村民,
3.排查过程中未发现丢弃死猪、死鸡至那立塘现象。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对于砖厂、矿冶炼厂全部责令限期整改,完善环保设施,禁止无证排污;与养猪户、养鸡户签订《自行搬迁协议书》,要求在7月30日之前自行搬迁至远离村民居住地的限养区外。

42

D450000201806140018

1、桥圩镇往兴业方向路边有十几家羽绒厂。有些羽绒厂晚上10点—凌晨5点开工,机器设备噪声大,羽绒散发臭味,白天时羽绒絮满天飞,严重影响周边村民的生活。

2、八塘镇往三塘方向的羽绒厂以煤为燃料,产生的废气影响周边村民生活。

曾向当地政府反映过这两个问题,未得到解决。

贵港市

噪音,大气

经环境监察人员排查:1、各羽绒生产企业主要生产设备分毛机为密封环境,分毛后的羽绒飞絮均经布袋除尘器进行收集处理;2、大部分企业羽绒货车装卸均在厂房内进行,货车顶加篷布覆盖;3、6家有水洗工艺的企业中,锅炉均均采用生物质为燃料,无采用煤炭作为燃料的企业;4、15家羽绒生产企业中原料、产品均无露天堆放的现象;5、部分羽绒厂生产车间没有完全密封、分拣后的毛片、分选后的羽绒堆放在厂区内,没有及时包装,散发少量臭气,厂区地面有少量羽绒散落,对周围环境有轻微影响。6、15家羽绒厂门口能闻见轻微羽毛气味,可见少量羽绒絮。但桥圩镇主干道G324及镇区街道没有闻到鸭毛臭味,没有发现羽绒絮。7、部分企业反映确实有为了赶工夜间生产情况,检查中已明确要求不得夜间生产,并联合辖区镇政府对羽绒行业进行了广泛动员,羽绒企业也做出了承诺。6月15、16日夜间我区执法人员对桥圩镇G324国道两侧的羽绒企业进行检查,未发现有进行夜间生产的企业。经排查,八塘至三塘方向没有羽绒企业。

部分属实

责令企业对生产厂房进行全面封闭并采取相关相关除臭措施,分拣后的毛片、分选后的羽绒要立即装袋,避免臭气散发,羽绒飞散。羽绒装车必须在封闭的车间进行,装车后必须加盖篷布方可运输出厂。要求各企业承诺不进行夜间生产活动。

43

D450000201806140038

反映社坡镇高旺村的村民垃圾桶内的垃圾长时间未得到清运,垃圾臭味弥漫。投诉人表示村民的垃圾费均已按时缴纳,投诉镇政府外包给的清运垃圾公司不负责任,曾向镇政府反映过该问题,但未得到受理。

贵港市

大气

经组织人员到高旺村调查核实,巡查高旺村12个垃圾堆放点,均未发现有未清运的垃圾。经走访垃圾堆放点附近的住户,均反映除非遇上较恶劣天气,垃圾清运承包方都能及时清运高旺村的垃圾。2018年6月16日、17日,社坡镇连续派员到高旺村各个垃圾堆放点巡查,发现各个垃圾点的产生量并不大,且垃圾清运车均能及时清理,并未造成垃圾长期堆放未清运的现象。综合这3天现场调查情况,社坡镇高旺村垃圾桶内的垃圾长时间未得到清运的问题并不属实。

不属实

44

D450000201806140065

卓越建材有限公司在2015年已被罚没,但是一直未停产,一直存在废气偷排行为,平南县环保局却说已停产不存在废气偷排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不可兴建产业结构,但平南县工信局发的文件说可以新建。广西国土厅关于非法采矿的回复跟平南县政府回复不一致,卓越公司2015年就停止非法采矿,事实上一直未停,谷歌地图看得很清楚。投诉人要求立即关闭该公司。

贵港市

生态,大气

经县国土部门核查,2015年4月16日,县国土部门查处平南县卓越建材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件,由于该公司没有合法的用地手续,构成了非法占用土地的事实。由于该违法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有关规定,县国土部门对该公司作出了处以人民币93608.8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生效后,县国土部门于2015年7月28日将没收该公司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铁棚、砖窑)和其他设施移交给了县财政部门(平国土资财物移字〔2015〕2615003号)。移交后,该公司仍擅自违规生产经营。因此,投诉人反映的“卓越建材有限公司在2015年已被罚没,但是一直未停产”属实。经县环保部门核查,2016年11月该公司竣工投产后纳入日常监管项目不再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均按环保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卓越建材有限公司主体工程建成后配套建设了一套脱硫除尘治理设施,于2017年8月又增加了一座脱硫除尘塔,生产过程中砖窑废气经脱硫除尘器除尘脱硫后再从50米高烟囱排放。2016-2018年期间,县环保部门在对该企业进行日常监管中,均未发现该公司存在偷排废气的环境违法行为。因此投诉人反映的“一直存在废气偷排行为,平南县环保局却说已停产不存在废气偷排行为。”说法没有出处。经县工信部门核查,平南县卓越建材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31日申请备案,其申请在拆旧改建的基础上进行技术改造,属技术改造项目,不属新建项目。县工信部门同意该公司技术改造项目备案(平工信复〔2013〕69号),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本),年产3000万块页岩砖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也就是说,平南县卓越建材有限公司在县工信部门备案的项目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其年产3000万块页岩实心砖也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所以投诉反映的“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不可兴建产业结构,但平南县工信局发的文件说可以新建。”不属实。经县国土部门核实,在查处平南县卓越建材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采矿(无证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中,县国土部门于2016年9月5日作出了行政处罚:1.要求该公司停止无证开采的违法行为;2.没收该公司无证开采的矿产品;3.并处罚款。平南县卓越建材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11日已履行上述行政处罚内容。依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意见,县国土部门还委托相关机构对该公司非法采矿破坏价值进行了鉴定,鉴定结论:平南县丹竹镇梅岭村鹞莺冲非法开采砖瓦用页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47600元,由于涉案价值未达追究刑事责任的立案标准,故不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该公司于2016年9月份因非法采矿被县国土部门查处后已停止在周边采矿。经2018年6月15日现场核查,在卓越建材有限公司原挖泥取土处的地表上已经长出了野草且没有动工迹象。核查中发现在该公司东南面(变压器旁)堆放有约230立方米的泥土,该泥土是卓越建材有限公司2018年5月挖蓄水池(约15米х15米х1米)挖出的,一直堆放在蓄水池旁边,该泥土并不适合制砖,也从未使用过该堆泥土,导致这一空旷地块被美国一家跨国企业的谷歌软件所标注出来。投诉人反映的“广西国土厅关于非法采矿的回复跟平南县政府回复不一致,卓越公司2015年就停止非法采矿,事实上一直未停,谷歌地图看得很清楚。”部分属实。2018年6月10日,我县组织县环保、国土、公安、综合执法办、丹竹镇、平南供电局等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由县财政部门对该公司发出立即停产、三日内腾空厂房的通知。2018年6月13日,我县组织县国土、财政、住建等有关部门依法对平南卓越建材有限公司进行查封,并张贴了封条。2018年6月15日,经县环保、国土、工信和丹竹镇等部门组成的核查工作组进行现场核查,平南卓越建材有限公司已经全部停产停电,砖窑内没有热温,喷淋式脱硫除尘塔(双塔)没有运转,烟囱没有冒烟现象。因此,综上所述投诉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停产

45

D450000201806140014

大白垌村郑屋村路口往里50米有一养猪场(养殖户名叫刘伟)与村民房屋距离很近。养猪场将废水直接排入小溪,小溪汇入亚山江,再汇入南流江。向当地政府投诉一个月多未见处理。

玉林市

现场调查情况如下:刘伟猪场位于三滩镇良茂村大白垌屯,该场于2013年开始建设,2014年初开始投入养猪。有一栋三层框架结构的猪舍,每层面积250㎡,三层总面积750㎡。猪场周边没建有围墙,猪场东面、北面与邻居住房相隔约1米,南面紧靠农田,西面猪场大门口是村路。现生猪存栏173头,其中能繁母猪16头,公猪1头,大猪91头,中小猪65头。现有排污设施:沼气池一座42立方米,储液池一座50立方米,全部实施雨污分流。该养殖场没有储粪房,没有实施干清粪,有用水冲洗栏舍水冲粪便现象;猪饮水系统没有改造,猪饮水时有水外漏现象;猪舍有氨气味,影响到周边住户;养殖污水经过沼气池、储液池后外排。

属实

限期整改

46

D450000201806140016

蒲塘镇西寨村温室种猪场距离村很近不足500米,产生噪声大、气味重。该厂有时将废水偷排至西寨村河流。已投诉过,当地政府以该企业为国家龙头企业为由未处理。

玉林市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猪场为广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旗下的蒲塘第一种猪场,位于蒲塘镇西寨村。该种猪场于2006年建成投产,环保手续完善,已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调查情况:
2018年6月16日由县环保局、畜牧局等单位组成工作组对该种猪场进行调查时,该种猪场正常养殖,存栏种猪约1800头、公猪4头、仔猪4000头,年出栏25日龄猪苗4.2万头。
(一)经测距,该种猪场距最近居民点直线距离约250米,距离村民集中区北降、石岭平直线距离约为420米,猪场的保育隔离舍距离村庄420米,生产线距离村庄572米。种猪场与居民点或居民集中区之间均为树林、缓坡等。
(二)种猪场噪音来源有两个,一个是停电时种猪场发电机运转产生的噪音,主要是因为停电时发电所产生,存在偶发性;另一个是饲养员喂猪时猪群嘶叫声,一天两次,时间持续10分钟左右。经工作组现场核实,种猪场内确实产生一定噪音,但并不是很严重。该猪场噪声经距离衰减和周边树林围挡后,对周边居民和距离400多米远的人口居住集中区影响较小。
(三)种猪场气味主要在栏舍内和集粪房产生。该种猪场采用生态养殖模式,日常养殖过程中,为了减少臭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一方面在投喂的饲料中添加益生菌,减少粪便里面的臭味,另一方面还在猪舍及集粪池喷洒EM原露除臭剂进行除臭。栏舍内产生的养殖粪便经分流后,由人工进行收集交由第三方外运制作有机肥,集粪池也进行了围挡。经调查人员现场调查,种猪场定期对异味产生场所喷洒微生物菌原液,但存在使用记录不完善的问题。该猪场内养殖臭味很小,场内无刺鼻性气味,在种猪场外20米未闻到异味。经距离衰减对周边居民影响较小,经组织村民代表现场检查感受,均表示并无明显臭味,但建议集粪池围高起来,种猪场方面现场表态在三天内完成整改。
(四)该种猪场内采用干清粪,粪便与尿液污水分离,粪便在集粪房堆积,有机肥厂定期到种猪场装运猪粪;养殖污水经场内污水管网收集后进入“UASB+两级AO+生态农业利用”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后污水排放至场外氧化塘,氧化塘中废水回抽喷淋场内绿化、经济林和附近签有协议的果园。该种猪场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正常添加药物,台账记录较全。种猪场聘请有第三方有资质机构定期对处理后的污水进行检测,工作组查看了4月份水质检测报告,检测结果为合格。废水经污水设施处理后出水呈微黄澄清状,通过执法人员对氧化塘水质进行观察,氧化塘水质较清,未发现有污染现象,且对种猪场周边环境进行排查观察,亦未发现污染物外排迹象。该种猪场只有一个外排口,只是用于外排屋檐雨水,附近无江河,无偷排痕迹。村民代表到现场检查确认无直排偷排现象。
处理情况:针对2018年6月16日检查广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蒲塘第一种猪场时发现的存在问题和情况,为进一步加强该种猪场的监督管理,工作组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禁偷排、直排,确保不影响周边环境。
(二)继续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落实专人管理,定时维护、按时添加药物,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转。并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台账记录,增加每日污水处理量记录,确保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严禁污水超标外排。
(三)坚持使用微生物、益生菌并完善使用记录;坚持干清粪处理,完善粪便运输记录,做好粪便外运台账;并加强粪便存放环境除臭工作,及时清理、清运,并做好相关记录台账。
(四)2018年6月17日,兴业县委托第三方资质检测公司对广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蒲塘第一种猪场污水生化处理设施处理前水样、处理后出水水样、氧化塘内水样进行采样封存送检,并做好相应现场勘察笔录,具体检测结果待检测,并将根据检测结果对该信访件进行下一步处置。如涉及污水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将从严从重进行处罚。同时,进一步加大对该种猪场监管力度和频次,确保该猪场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或无害化处理,防止造成外围环境污染。
(五)针对群众反映的“广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蒲塘第一种猪场产生噪声大”的问题,兴业县将委托第三方资质检测公司对猪场产生的噪声进行监测,要求种猪场聘请有第三方有资质机构定期对猪场产生的噪声进行检测。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47

D450000201806140017

罗金福家养猪场产生臭味大,将猪粪直排入水沟后汇入小河(现在该小河河水黑、臭)最后流入贺地水库。村子周边还有其他的养猪场,也存在类似问题。

玉林市

6月16日,陆川县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交办的信访件后,由陆川县环保局、古城镇政府和古城镇清耳村委会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经调查,罗金福养殖场位于陆川县古城镇清耳村庞村一队,猪舍面积约310平方米,生猪存栏127头(其中大猪6头,中猪84头、小猪37头),无任何治污设施,养殖废水通过小沟排入小河,最后流入鹤地水库。

属实

限期整改

48

D450000201806140019

文地镇往博白县方向的望文路距大沙村0.5公里道路未修理,路面损坏严重,晴天灰尘大,下雨时泥水流入农田,影响耕种。

玉林市

大气,土壤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受理编号:D450000201806140019)所指地点位于立石经宁潭至文地公路K31-K32路段。该路段约有700米的路面坑洼不平,不少坑里积满了雨水,路边杂草丛生,堵塞公路排水沟。公路积水、泥水有流入两边农田的现象。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49

D450000201806140020

张学超的几个温室种猪场(位于下东门),晚上将化粪池的废水排至水沟,臭味重。曾向县环保局反映,县环保局要求提供排污相片,未给予处理。

玉林市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蒲塘镇凤文村下东门张学超只有一个猪场,该猪场属广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的养殖户,只是进行普通的肉猪养殖并不是种猪场。张学超猪场与2016年中央环保第六督察组信访交办件谭绍贞猪场(编号:第二十一批21-35、第二十二批22-30、第二十六批26-81),为同一家猪场,2016年调查时,是以张学超妻子谭绍贞之名养殖,当时名为谭绍贞猪场。该猪场于2011年建成并投入养殖,2016年被群众举报后,由兴业县环境保护局立案查处,处罚金额2万元整并进行整改。该猪场于2017年3月份完成封堵排污口,全程使用益生菌,建成一个面积约为218平方米的异位粪污发酵大棚,并已投入使用。
调查情况:
(一)2018年6月16日工作组对位于蒲塘镇下东门张学超猪场进行调查时,该养殖场正常养殖,存栏生猪约900头。猪场共建设有三栋猪舍面积共约2000平方米。场内的养殖污水均储存于原沼气池改建成的储液池中,再通过抽水泵将粪污抽至粪污发酵大棚中发酵处理,原污水外排口已经封闭,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检查时,该猪场粪污发酵大棚正常使用,粪污处理效果较好。猪场附近小河沟水质清澈,周边均未发现污染物外排或养殖粪污残留现象。
(二)现场检查时,该猪场虽使用相应的除臭菌种对场内定期进行除臭以及在饲料中添加益生菌处理,猪场环境有一定的臭味产生,但养猪场周边的村庄未闻到异味。经工作组成员在猪场所在地,使用手机奥维地图软件进行测距,该猪场距离东面村民集中区凤文村下东门坡直线距离约为339米。猪场与凤文村之间多为树木,臭气经衰减,对村庄没有影响。
(三)关于群众反映“曾向县环保局反映,县环保局要求提供排污相片,未给予处理”方面:经兴业县环境保护局核实,自2016年8月份中央督察交办信访件以来,张学超猪场(原名为谭绍贞猪场)一直列入兴业县环境保护局重点监管对象。在兴业县环境保护局及蒲塘镇人民政府历次检查中,均未发现存在污染外排痕迹和现象。2018年5月29日下午,兴业县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对张学超猪场进行了检查,未发现存在污染物外排,周边环境也没发现粪污残留。2018年5月30日,兴业县环境保护局接到群众反映张学超猪场偷排废水造成污染,因兴业县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少,为加大工作效率,故兴业县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请信访人将现场排污情况拍照发来兴业县环境保护局为证。截至目前,兴业县环境保护局均未接到信访人提供的任何照片、视频等有力证据,环保部门依法定职责进行调查中,也同样没发现张学超猪场存在偷排、直排行为。
处理情况:针对2018年6月16日检查蒲塘镇凤文村下东门张学超猪场时发现的问题和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张学超猪场的监管管理,工作组提出如下要求:
(一)坚持使用微生物、益生菌并完善使用记录。加强猪场内除臭、灭蝇工作,定期喷洒除臭菌剂,扑杀苍蝇。
(二)坚持干清粪,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转。继续加强粪污发酵大棚的运行管理,确保污水全部进入发酵棚处理,严禁直排、偷排养殖废水
(三)严禁偷排、直排,确保不影响周边环境。尽快进行环保备案,完善相应手续。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50

D450000201806140023

新明路欧洲城小区周边道路多家夜宵店每天晚上营业到很晚,食客猜码喝酒产生的噪音影响楼上居民的正常休息。

玉林市

噪音

经现场调查,该点周边除存在饮食店面油烟直排的问题外,还有多处违章占道摊点,一些摊点采用大功率风扇占用道路烧烤,排烟严重影响周边环境。同时食客猜码声音也严重影响周边住户的作息。

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

51

D450000201806140030

往江口水库方向附近有三个养猪场,产生的污水直接排入农田和小溪。

玉林市

陈裕福猪场位于福绵区成均镇安田村石庙寺勒菜冲,在江口水库集雨面外下游约500米,该猪场现存栏猪175头。猪场内治污设施不完善,未建有沼气池、雨污分流等治污设施,建有20平方米的干清粪房1间、氧化塘1张约15亩,建成未使用145立方米的储粪池1座,养殖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流入氧化塘,没有外排。
陈俊旺猪场位于福绵区成均镇安田村石庙寺王冲叉,于江口水库集雨面外下游约600米,该猪场现存栏猪185头。猪场内治污设施不完善,未建有沼气池、雨污分流等治污设施,建有40平方米的干清粪房1间、氧化塘1张约7亩,在建75立方米的储粪池1座,养殖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流入氧化塘,没有外排。
李霜养猪场位于福绵区成均镇安田村石庙寺,于江口水库集雨面外下游约1000米。该猪场属于散养户,现存栏猪150头。猪场内治污设施不完善,未建有雨污分流设施、干清粪房、氧化塘等治污设施,在建沼气池(25立方米)一座、沼气池副池(4立方米)一座,养殖废水未经任何处理,流入临时挖的泥坑储存池储存,没有直排。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52

D450000201806140031

反映其家人曾于前天6月12日向中央环保督察组投诉过成均镇贵和庄村村中杨超强、杨朋的两家养猪场的养殖污染问题,表示所举报的这两家养猪场均已接到福绵区政府下达的责令拆除通知,但投诉人表示此类问题不应一刀切,建议整改而不要拆除这两家养猪场。

玉林市

其他污染

杨超朋猪场位于玉林市福绵区成均镇劝场贵和庄,业主是杨超朋,主要经营范围生猪养殖,属“公司+农户”模式(广西新希望六和养殖有限公司),现建有2栋猪舍面积舍约560平方米,现存栏肉猪296头,建有36立方米的沼气池1座,三级化粪池40立方米1个,储污池105立方米1个,废水处理流程:养殖废水→经沼气池→三级化粪池→储污池。
杨超强猪场位于玉林市福绵区成均镇劝场贵和庄,业主是杨超强,主要是生猪养殖、销售,现建有2简易猪棚面积舍约300平方米,现存栏猪61头,其中母猪5头、中猪56头,距离村中居民集中区不足100米。未建有任何治污设施,雨污分流不完善,建有储污池一个30立方米,养殖废水不经任何处理直接流入储污池储存。
对于养殖场拆除或整改问题,福绵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属实

限期整改

53

D450000201806140032

自良镇垃圾处理场位于自良镇金流村鹧鸪冲顶,目前还处于建设期未投入使用。1.在自良镇垃圾处理场未建成之前,自良镇政府倾倒大量生活垃圾在自良镇金流村鹧鸪冲顶,简单用泥土覆盖表面,垃圾渗滤液流入山下农田,造成农田污染无法耕种;2.自良镇政府将垃圾倾倒至垃圾场旁的金流村村道上,经常于晚上直接焚烧垃圾,污染当地空气;3.自良镇政府将垃圾倾倒至金流村道织河的河边,污染村民饮用水上游水质,严重污染河道。该问题曾多次被投诉,但一直未得到解决,投诉人要求督察组现场检查,担心当地用“处于整改状态”等的假整改形式敷衍了事,而不能彻底解决问题。

玉林市

水,土壤,大气

6月15日,镇政府雇请大型钩机2台,大型运载车20辆对自良垃圾处理中心已填埋的垃圾进行24小时不间断清运;16日增加多1台大型钩机加大清运力度,17日增加多2台大型钩机、15辆大型运载车,进一步加大清运力度。2018年6月17日上午11时,共计出动全体干部职工100多人、镇直干部50人开展垃圾清运。2018年6月17日上午11时,共计出动全体干部职工100多人、镇直干部50人开展垃圾清运。截至2018年6月18日上午10时,共计出动全体干部职工130多人、镇直干部80人开展垃圾清运,目前已完成总量的百分五十五。预计6月20日完成清运工作。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限期整改

54

D450000201806140042

反映陆川县大发猪场里面建有一间焚烧死猪的厂房,该厂房的烟囱排放黑色的浓烟,产生浓烈的恶臭味,严重污染空气。该猪场排放的废水直接进入无防渗漏措施的水塘,最后流入小溪流最终进入九州江,对河流产生污染,对居民饮用水产生威胁。

玉林市

水,大气

2018年6月15日,陆川县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第八批)信访案件后,立即组织由陆川县环保局牵头,县畜牧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桥镇政府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经核查,两个举报案件反映公司均为广西科环畜禽处理有限公司。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该信访件为重复信访案件,在中央第五环境督察组“回头看”反馈问题中第三、五、六、七批中都有相似的信访举报内容。广西科环畜禽处理有限公司位于陆川县大桥镇三善村东风一厂。该公司于2014年4月30日成立,2014年11月建成投产,设计能力为平均日处理病死猪300头。该公司的生产流程为:预破碎处理→经高温高压化制处理→物料烘干→油脂压榨→物料储存→油脂储存。处理后的物料可用作有机肥原料,油脂可用于工业用油或提炼生物柴油。
该公司无法提供环评审批手续,现场生产车间有恶臭;运输病死猪的车辆在车间外冲洗;生产废水(主要生产车间及运输病死猪车辆清洗废水)处理池堆满油脂,已无法正常处理废水,污水处理池底有污水渗出,直接排入山塘储存,污水发黑发臭,燃煤锅炉只有除尘措施,没有脱硫设施。
群众所投诉的焚烧死猪不属实,该公司的烟囱为高炉烟囱,死猪处理方式为高压蒸汽隔离处理,然后挤压油脂,剩下废渣作为有机肥料。
此外,陆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已对大桥镇三善村立竹坪队村民水井进行采样送检,目前还未出结果。

部分属实

1、限期整改
2、立案处罚

55

D450000201806140049

陈德深的养猪场离住宅区过近,养猪场排出的屎尿有异味,影响村民居住情况。陈德深焚烧垃圾有异味,浓烟大。曾向当地环保局反映但该养猪场未整改。

玉林市

大气,水

举报内容中的“陈德深”其实是“陈德森”,陈德森养猪场属于小散养猪户,位于北流市西埌镇新村大队18队,东南面为居民住宅,距离约为15米,西南面为自家住宅,东北面和西北面为农田。该养猪户采取传统模式进行养殖:母猪生小猪,中猪外售。
该养殖户建有2栋传统养殖猪舍,其中1栋是石棉瓦传统养殖猪舍,另1栋是铁皮棚传统养殖猪舍,占地面积共216平方米。目前存栏大小共85头,其中母猪有4头、中小猪共81头。配套有1座沼气池,面积32立方米,1个无妨渗漏的废水收集池,容积约110立方米,1个容积为1立方米的沉沙池,以上设施均正常运转。2017年12月13日,我市收到玉林市市长热线电话受理办公室转来关于群众对陈德森养猪场环境污染问题的交办件。我市于2017年12月20日派出人员到现场调查后,对该猪场提出了下列整改要求并答复了投诉者:一是责令该养殖场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安装专门管道把养殖污水接入沼气池处理,并把沼液池硬化。二是加强猪粪便清理工作和猪舍环境卫生清洁工作,减少臭气的产生。三是做好污染物防治设施维护管理,不影响周边群众的正常生活,加强养猪场管理,注意防止猪躁动发出噪声影响周边村民正常作息。四是禁止焚烧垃圾,影响他人正常生活。
陈德森养猪场已落实上述整改要求,一是设置了一条白色直径为110毫米的塑料管把铁皮棚猪舍的养殖废水及清洗猪舍的废水引流回到沉沙池,再进入沼气池后,排入收集池。石棉瓦猪舍养殖废水及清洗猪舍的废水通过旁边的污水池进入沉沙池,再进入32立方米法人沼气池,经过沼气池处理后排到收集池,收集池的废水供本村村民作为农作物有机肥料,没有废水外流。二是加强了猪粪便清理,猪粪人工自行清理后,收集在石棉瓦猪舍内设点存放。三是做到了环保设施均正常使用;四是其后未发现其焚烧垃圾现象。
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后,我市立即派人核实情况如下:虽然该养猪户不存在猪粪猪尿液直排现象,也未发现焚烧垃圾的现象,但是由于距离居民住宅较近,猪舍散发出来的异味确实存在,对周边村民造成一定影响,部分群众意见较大。

基本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限期整改

56

D450000201806140054

反映整个县城砖厂存在超标排放行为。马坡镇2厂3厂(两家砖厂名字)排放废气导致该村一百亩地无法种植农作物。当地政府不作为。

玉林市

大气

2017年11月22日以前,陆川县人民政府依法关停了陆川县北部(玉林城区周边)非法砖厂和石灰窑。为进一步加强陆川县环境管理,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切实解决非法生产企业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陆川县人民政府于2018年5月30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依法整治陆川县北部(玉林城区周边)非法砖厂和石灰窑的通告》(陆政布〔2018〕7号)。期间,陆川县人民政府多次组织住建、经贸、安监、公安、供电等部门对非法砖厂、石灰窑开展整治。
6月15日,陆川县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第八批)后,立即成立信访查处专项工作组,由县政府丘妙军副县长带队,组织县住建、环保、公安、经贸、国土、工商、安监及马坡镇政府等多个部门工作人员,到群众反映的马坡镇东西村2厂、3厂进行了现场调查取证,责令相关部门以“零容忍”的态度,立即对违规排放的两家砖厂依法执行停产整治。
(一)马坡2厂位于马坡镇马坡村上石九队,该厂建于1982年并于同年开始投产,于2013年5月改制为“马坡镇上石九红砖二厂”,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50922300009345,企业类型:个人独资企业,总负责人王家贤,由于该企业未按规定按时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现企业持有的营业执照已失效。生产主要采用隧道窑烧制实心粘土砖,生产产品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淘汰实心粘土砖(含部分页岩泥),年生产总量6000万块,有工人52人,占地面积90多亩。2015年4月该厂申请注册《陆川县马坡镇上石九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报批后未通过行政审批;且该厂建厂至今未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促进条例》的有关规定,到县住建局墙改办办理登记备案,也未取得环保部门提供的环评审批手续。
(二)马坡3厂,又称广西镇鑫多建材有限公司,位于马坡镇马坡村上石九队与2厂相邻,厂区建于1994年,1997年12月开始投产,注册号为:450922600087602,企业类型:个人经营,负责人王寿,生产主要采用隧道窑烧制实心粘土砖,生产产品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淘汰实心粘土砖(含部分页岩泥),年生产总量6000万块,有工人60人,占地面积120多亩。2017年7月19日,改制为“广西镇鑫多建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50922MA5KTHX80。经调查该厂未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促进条例》的有关规定,生产新型墙体材料,且没有取得环保部门提供的环评审批手续。

部分属实

停产整改

57

D450000201806140056

成均镇工业园大岭村附近公路两边30公里左右有十几家汽修店经常偷烧废机油,产生异味对空气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从福绵区到成均镇公路两旁以及大岭村整条街都在用硫磺酸熏八角后进行晒制,产生的气味异常难闻。

玉林市

大气

举报反映的大岭工业园公路两旁的汽修店和八角晒场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核查,沿线共有汽修店14家,八角晒场12个。暂未发现汽修店有焚烧废机油的现象,经了解,废机油是有商家进行收购的。因目前的季节非晒八角的季节,未发现成均镇公路两旁(大岭村整条街道)和大岭村八角晒场有硫磺酸熏八角并进行晒制的情况。近日,区食药监局对全福绵区八角销售的农贸市场、超市、副食店等销售场所进行了突击执法检查,查验八角购进销售索票索证情况,被检查对象均能如实记录八角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特别有针对性地检查了八角包装标签标识规范,严防硫磺熏制八角、变质八角流入市场销售。检查中,并未发现硫磺熏制八角在市场上流通售卖。

不属实

58

D450000201806140058

新兴村18队有个姓黄的养猪户将养猪废水对外直排,异味大,影响到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

玉林市

大气,水

该案件涉及的姓黄养猪户共两户,分别为黄其养殖户和黄俊贵养殖户。(1)黄其养殖户养殖面积120平方米,存栏猪34头,均为中猪。距离居民最近居住点约24米,无任何排污设施,现场可闻到明显异味。(2)黄俊贵养殖户养殖面积120平方米,存栏猪51头(公猪4头,母猪4头,小猪20头,中猪23头)距离居民最近居住点约50米,无任何排污设施,现场可闻到明显异味。

属实

关停取缔

59

D450000201806140060

南桥物业养猪场对水资源、空气污染、农作物产生污染。其他小型养猪场已被拆除,该猪场却还在不断扩建,污染将会越来越大。该猪场离村民居住地不到150米,属于禁养区。

玉林市

水,大气,土壤

经核查,2个举报件反映猪场均为陆川县南桥牧业有限公司的养猪场,举报内容基本属实。
该公司于2010年建场,排污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营业执照齐备,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于2018年5月31日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1845092200000177;采用益生菌投喂生猪,猪场有轻微异味;养殖面积约6200平方米(其中:传统栏舍约1340平方米;高架床约4860平方米,高层面积两栋,空中高架网床约2092平方米);现有存栏猪2190头(其中:小猪1150头,中猪660头,公猪20头,能繁母猪22头,后备进猪133头)。
环保设施有:建有粪污收集池1个约27立方米,固液分离机1台,沼气池1个约300立方米,储液池约120立方米,4座应急容纳氧化塘约25亩,异位发酵床2条约200平方米。
该举报件为重复信访案件,在中央第五环境督察组“回头看”反馈问题中第一、六批中都有相似的信访举报内容。6月10日,陆川县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第一批)D450000201806080060信访案件后,已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去现场调查,发现该公司扩建了空中面积三层约2092平方米;储液池有活动口,饮水回流直排;农户百香果死苗20株,黄苗13株,掉果面积约0.3亩;并安排陆川县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对该公司最后一张鱼塘(氧化塘)采样分析,目前分析结果已出,对照GB18596-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鱼塘分析项目总磷超标,化学需氧量、氨氮达标(陆环监(水)字〔2018〕第128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陆川县环保局对陆川县南桥牧业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陆环罚告〔2018〕21号),拟对该公司“未依法取得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并建成投产”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五万元整。
对于举报件中“该猪场离村民居住地不到150米,属于禁养区”,内容不属实。根据《陆川县南流江流域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方案》(陆政办发〔2018〕26号),南流江流域米马河支流两侧200米范围内属于禁养区,200-2000米范围内属于限养区,该公司离米马河约330米,属于限养区范围。
6月17日,陆川县派出工作组再去现场核查时发现,该公司正在施工恢复山坑水沟,储液池活动口已封堵,猪饮水回流设施已建好,未见饮水回流外排现象;同时已将传统猪栏三栋约1500平方米全部拆除。

基本属实

1、限期整改
2、立案处罚

60

D450000201806140061

南桥猪场污染问题将污水直排南流江,下大雨时该污水流入农田里。该猪场离村民居住的房子不到150米,尤其在晚上猪场臭味异常难闻。该猪场规模不断扩大,将会造成更严重的污染。

玉林市

水,土壤,大气

经核查,2个举报件反映猪场均为陆川县南桥牧业有限公司的养猪场,举报内容基本属实。
该公司于2010年建场,排污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营业执照齐备,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于2018年5月31日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1845092200000177;采用益生菌投喂生猪,猪场有轻微异味;养殖面积约6200平方米(其中:传统栏舍约1340平方米;高架床约4860平方米,高层面积两栋,空中高架网床约2092平方米);现有存栏猪2190头(其中:小猪1150头,中猪660头,公猪20头,能繁母猪22头,后备进猪133头)。
环保设施有:建有粪污收集池1个约27立方米,固液分离机1台,沼气池1个约300立方米,储液池约120立方米,4座应急容纳氧化塘约25亩,异位发酵床2条约200平方米。
该举报件为重复信访案件,在中央第五环境督察组“回头看”反馈问题中第一、六批中都有相似的信访举报内容。6月10日,陆川县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第一批)D450000201806080060信访案件后,已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去现场调查,发现该公司扩建了空中面积三层约2092平方米;储液池有活动口,饮水回流直排;农户百香果死苗20株,黄苗13株,掉果面积约0.3亩;并安排陆川县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对该公司最后一张鱼塘(氧化塘)采样分析,目前分析结果已出,对照GB18596-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鱼塘分析项目总磷超标,化学需氧量、氨氮达标(陆环监(水)字〔2018〕第128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陆川县环保局对陆川县南桥牧业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陆环罚告〔2018〕21号),拟对该公司“未依法取得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并建成投产”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五万元整。
对于举报件中“该猪场离村民居住地不到150米,属于禁养区”,内容不属实。根据《陆川县南流江流域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方案》(陆政办发〔2018〕26号),南流江流域米马河支流两侧200米范围内属于禁养区,200-2000米范围内属于限养区,该公司离米马河约330米,属于限养区范围。
6月17日,陆川县派出工作组再去现场核查时发现,该公司正在施工恢复山坑水沟,储液池活动口已封堵,猪饮水回流设施已建好,未见饮水回流外排现象;同时已将传统猪栏三栋约1500平方米全部拆除。

基本属实

1、限期整改
2、立案处罚

61

D450000201806140062

1.合浦水库有人开船采沙(公司名称不详),运输至博白县江宁镇绿佳村从木岭咀地带然后向外售卖。2.合浦水库附近养猪场将污水直排入水库。

玉林市

水,生态

现场督查情况如下:1、合浦水库有人开船采沙,运输至博白县江宁镇绿佳村松木岭咀地带然后向外售卖问题。2018年6月16日,由博白县水利局、江宁镇政府、江宁镇水利站组成专门工作组进行了现场调查。经了解,该售卖点地处沙河镇长远村新林村屯的山坡上(博白县江宁镇绿佳村松木岭咀屯附近),现场有小部分沙石,江边沉有大量河沙。2、合浦水库附近养猪场将污水直排入水库问题。2018年6月16日,博白县水产畜牧兽医局、江宁镇水产畜牧兽医站组成专门工作组,对博白县道根、太平、和邦、四联等村进行了现场调查。经调查,在博白县江宁镇道根村马江河旁发现江口屯群众宁加永建有两条猪舍,存栏母猪20头,小猪141头;宁加艺建有200平方米猪舍,存栏母猪10头,小猪20头;宁德建有200平方米猪舍,存栏母猪18头,小猪81头;3家养殖场的污水经养鱼塘综合利用后排入马江河。

属实

限期整改

62

D450000201806140063

村里鱼塘边上有3间猪舍(名称不详,但便问村里一个人就知道)将粪尿直排入鱼塘,导致鱼塘受污染养不了鱼。

玉林市

举报内容中的水塘是隆盛镇龙溪村良水组集体所有的水塘,水面约2亩,平时水量不多,遇到旱季会干干涸,目前水量约占总容量的六分之一。水塘旁边有村民居住,塘边有4间猪舍,分别属于2家小散养殖户。其中2间是属于养殖户蒙国瑞、刘业球夫妇所有,另外2间属于养殖户蒙国军、林世珍夫妇所有。养殖户蒙国瑞、刘业球夫妇从2017年6月开始养猪,有2间猪舍共约35平方米,其中一间猪舍是砖瓦结构,现养有母猪3头,猪尿和洗猪舍的水直排入水塘,猪粪收集猪舍内贮藏晾干;另一间猪舍是砖混结构,现养有肉猪4头,猪尿和洗猪舍的水流入约0.5立方的储尿池,满后溢出流入水塘,猪粪收集贮藏于猪舍。养殖户蒙国军、林世珍夫妇从2017年春季开始养猪,有2间均为砖瓦结构的猪舍,占地共约40平方米,现养有小猪12头、中猪9头。猪尿和冲洗猪舍的废水流入一个约0.3立方米的储尿池,储满后溢出流入水塘,猪粪清理出来后露天堆放在距离猪舍约150米外的地坪上。猪舍猪尿流入水塘以及养殖产生的臭气污染环境,导致附近群众意见较大。该水塘现没有养鱼,没有造成养不了鱼的说法。

基本属实

限期整改

63

D450000201806140070

鑫旺砖厂的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成浓烟状,污染村民的杨梅树,造成经济损失。希望得到赔偿。

玉林市

大气

横山镇鑫旺砖厂,位于横山镇良塘村蕃桐队,该厂建于2011年,企业负责人王伟全,主要采用隧道窑烧制生产实心粘土砖,生产产品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淘汰实心粘土砖(含部分页岩泥),年生产产量5000万块,经调查该厂建厂至今未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促进条例》的有关规定,到陆川县住建局墙改办办理登记备案,烧制生产过程中产生尾气经烟囱排放前未采取脱硫、脱硝和其它除尘措施,且未取得环保部门提供的环评审批手续,属未批先建项目,在经营过程中未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林地使用等证照。
当地村民在砖厂附近山岭种植200多亩杨梅树,每亩约50株,树龄20余年,涉及4个村民小组500多人,目前有些杨梅树出现叶片黄化、脱落、枯死等现象,特别是靠近砖厂北面的杨梅树受害较严重,村民也曾向砖厂提出过赔偿要求,但最终未达成赔偿协议,因杨梅树产量逐年减少,大部分都不挂果或是少挂果,部分农户已砍伐杨梅树改种其它作物。

属实

1、停产整改
2、立案处罚

64

D450000201806140072

广西瑞宝有限公司,主要对死猪进行焚烧,产生难闻的气味污染周边环境。但现在该厂已停产,正在办理环评但涉嫌造假行为。村民希望这个厂搬迁。

玉林市

大气

陆川县于6月17日再次组织由陆川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县环保局、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县动物疫病控制中心、县水利局、沙湖镇政府等相关单位人员到广西瑞宝有机肥有限公司、国环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和核实,两家公司已经停业,现场情况与前面调查情况基本一致,没有出现恶臭和污染农田的现象。同时,工作组分成若干个工作小组到茶根垌队与该队群众进行调查了解,同时做好现场访谈。
对于举报内容“该公司正在办理环评但涉嫌造假行为”,陆川县环保局作如下解释:国环公司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项目正在编制环评报告书,需要把公众参与调查意见写入报告书中,对群众反对意见建设单位要提出解决措施。目前,公众参与调查工作尚未开展,故村民签字的环节尚未实施,项目环评报告书也要通过专家论证后,才能提交相关部门审批。
此外,陆川县环保局还就环评办理程序向群众做了解释工作,并按信访条例要求向李文生等信访事项出具答复意见书,信访人已签收;陆川县水产畜牧局就无害化处理厂停业期间的监管向群众进行解释;陆川县政法委就信访方面向群众进行解释;沙湖镇政府负责与群众进行思想疏导,防止过激行为发生。

部分属实

1、停产整改
2、立案处罚

65

D450000201806140074

位于新民路39号欧洲城小区的潮州粥餐饮店及其周边的饮食店、烧烤店产生的油烟直接排放,食客猜码喝酒声音过大影响周边居民的休息。

玉林市

大气,噪音

经现场调查,该点周边除存在饮食店面油烟直排的问题外,还有多处违章占道摊点,一些摊点采用大功率风扇占用道路烧烤,排烟严重影响周边环境。同时食客猜码声音也严重影响周边住户的作息。

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

66

D450000201806140080

反映博白县沙陂镇沙陂村委坡心村鸭眉塘有一家邓世昌的养猪场,约养殖两三千头猪。其养猪场的废水未经处理排入三个水塘,污染水塘农田灌溉用水,污染农田。部分废水排入周边溪流,使河流水质受污染,对周边居民饮用水安全造成威胁。

玉林市

水,土壤

现场调查情况如下:群众举报猪场全称是博白县沙陂镇秀珍养殖场,业主是余秀珍,系邓世昌的妻子。该养殖场主要经营范围是猪的养殖、销售,场址位于广西博白县沙陂镇沙陂村坡心十三队005号,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万元。该猪场办理有工商营业执照,无环评审批手续。该猪场猪舍内养殖有大小生猪291头,其中公猪1头、母猪30头、小猪200头、大猪60头。其猪粪清捞出来农用;猪场未采取雨污分流措施,其中4条猪舍养殖废水经沼气池处理后,与另外3条猪舍直排废水混合,通过坡心队坡地的农灌沟依次排入猪场东南面100米、200米、500米处分别约10亩、15亩、50亩鱼塘。50亩鱼塘东侧有一个排水口,其东南面是鸭眉塘队坡地与农田,检查时未见有塘水外排入鸭眉塘队坡地与农田及其他沟渠。这三个鱼塘权属坡心村,非猪场业主所有,坡心村邓允生等村民在这三个塘里养鱼。检查时,博白县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现场采集了该猪场外排入鱼塘及50亩鱼塘塘尾水样带回分析。
综上,群众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立案处罚

67

D450000201806140081

反映陆川县大桥镇三善村立竹坪队大发猪场内进行烧死猪,产生的恶臭气体浓烈,排放的废水污染周边河流。

玉林市

水,大气

2018年6月15日,陆川县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第八批)信访案件后,立即组织由陆川县环保局牵头,县畜牧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桥镇政府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经核查,两个举报案件反映公司均为广西科环畜禽处理有限公司。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该信访件为重复信访案件,在中央第五环境督察组“回头看”反馈问题中第三、五、六、七批中都有相似的信访举报内容。广西科环畜禽处理有限公司位于陆川县大桥镇三善村东风一厂。该公司于2014年4月30日成立,2014年11月建成投产,设计能力为平均日处理病死猪300头。该公司的生产流程为:预破碎处理→经高温高压化制处理→物料烘干→油脂压榨→物料储存→油脂储存。处理后的物料可用作有机肥原料,油脂可用于工业用油或提炼生物柴油。
该公司无法提供环评审批手续,现场生产车间有恶臭;运输病死猪的车辆在车间外冲洗;生产废水(主要生产车间及运输病死猪车辆清洗废水)处理池堆满油脂,已无法正常处理废水,污水处理池底有污水渗出,直接排入山塘储存,污水发黑发臭,燃煤锅炉只有除尘措施,没有脱硫设施。
群众所投诉的焚烧死猪不属实,该公司的烟囱为高炉烟囱,死猪处理方式为高压蒸汽隔离处理,然后挤压油脂,剩下废渣作为有机肥料。
此外,陆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已对大桥镇三善村立竹坪队村民水井进行采样送检,目前还未出结果。

部分属实

1、限期整改
2、立案处罚

68

D450000201806140091

松旺石场生产时产生废水和粉尘,污染周边的水源,影响周边民的生活。向当地政府反映,未得到解决。

玉林市

大气,水

1、关于污染水源问题,根据2018年6月11日博白县疾控中心提供的博白县松旺镇美的酒店等三个地下水取水点检验报告书显示:博白县松旺镇美的酒店和博白县松旺镇瓦瑶排朱汝锦家等两个取水点经检验有“pH”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规定,其余项目检验结果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规定;博白县松旺镇松旺街陈力强建材店取水点经检验有“pH”、“锰”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规定,其余项目检验结果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规定,从饮水水源除“pH”之外,其他都符合饮用水源标准。2、关于粉尘污染问题,2018年6月10日博白县环保局提供的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在县环保局办理有《年开采5万吨建筑用花岗岩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号为:博环管字[2012]138号,该矿山通过环保竣工验收,验收批复文号为:博环验[2017]31号;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该石场已停工,破碎工段生产设施未运行,无法对石场生产的无组织粉尘和工业噪声进行采样检测,无法判断无组织粉尘浓度和噪声分贝是否超标;该石场建设破碎安装喷淋设施降低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全自动环保喷雾机4台,矿山低洼处建有一个沉淀池,在露天采场周边设置有排水沟,堆土场建设有拦泥坝。从环保局提供的矿山环保相关文件,加上2017年9月该矿山已停工整改,说明该矿山不会产生粉尘污染现象。3、2018年6月15日,县国土局组织人员到现场调查,该企业属于停产状态。
综上所述,群众反映“松旺石场生产时产生废水和粉尘,污染周边水源,影响周边民的生活。向当地政府反映,未得到解决”问题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69

D450000201806140055

来电人反映:之前投诉的百色市德保县足荣镇念色中屯的德柳锰业有限公司污染问题,直到现在还未进行实际整改。询问是否将个人信息泄露出去。

百色市

其他污染

1.自2018年4月起我市就督促德柳锰业有限公司开展整改,至目前企业已完成了部分整改工作,尚有部分工作仍在推进。
2.信访件为中央环保督察组转交办,信访对象直接对接中央环保督察组,信访途径与信访者个人信息我市、县均不知情。
综上举报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停产整改、立案处罚、移送公安

6月12日启动问责程序,由德保县纪委监察委成立专案组对涉及德柳锰业公司环保问题进行调查,目前对2人进行诫勉谈话,3人进行停职检查处理。其他违纪责任待调查清楚再做进一步处理。

70

D450000201806140057

幼平中学后面有个采石场昼夜生产,超量采石。采石场离居民房较近,采石场爆破时产生震动对周边居民的生命安全构成威胁,产生的噪音以及粉尘污染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已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但是未得到有效解决。

百色市

大气,噪音

1.该采石场白天生产,晚上有加班生产情况。
2.乐业县就该采石场是否超量开采问题委托中介机构到现场进行测量核实评估,目前测量评估工作尚未完成。
3.该采石场公路(上林旺屯屯级路)右边采矿区的采面坐标距离最近民房为280米,不符合《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要求。
4.对该采石场厂区及周边的敏感点进行监测,结果表明该采石场生产产生的噪声排放值对周边敏感点室内(关门窗)已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2中2类功能区及A类房间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监测中颗粒物项目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的排放限制。
5.乐业县环保局2018年1月接到群众信访投诉后,立即派工作人员对采石场进行现场调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现场责令进行整改。但从后续调查看,并未整改到位。
综上举报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停产整改、立案处罚

71

D450000201806140064

1.山水碧苑小区11栋123YUOandME酒吧、玛卡酒吧噪声扰民,将生活污水直排入河里。2.该小区6到7栋下面有个熟食加工点也将污水排入河里。3.德保县近年来泥头车众多,扬尘治理待提高。

百色市

水,大气

1.玛咔休闲吧近期无营业行为,且营业期间客人点酒喝酒的情况很少,基本没有扰民的情况,玛咔酒吧未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处理好厨房生活污水的排放问题,擅自将厨房的排污管接入室外的公共雨水排水管道,并排入公共雨水沟中。123YOUandME酒吧已使用封条对门窗进行加固加厚处理,且窗户已进行固定,不可推拉。营业产生的噪音对周边居民影响较小,该酒吧厨房产生的污水集中排入自建的化粪沉淀池,店主每个月都另请人对沉淀池开展抽水等清理工作,现场没有发现该店往河里直排生活污水的情况。
2.熟食加工点在经营过程中,在未向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相关部门提出排污申请的情况下,擅自将洗菜盘、洗手盘的污水管接入其店门边的该单元楼顶集雨排水塑料管道,排入雨水沟中。
3.德保县大部分建筑工地都较好的执行了相关建筑工程施工的工作要求,在进出工地的出入口设置了冲洗平台并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但仍有部分项目未严格执行扬尘整治工作的要求,存在带泥上路情况。
综上举报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限期整改

72

D450000201806140013

反映金琪矿业有限公司倾倒废泥污染农田,同时恐吓投诉人父母不许将其行为反映至督察组。

贺州市

土壤

经八步区政府现场核查,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贺州市八步区南乡镇江平村八组,反映金琪矿业有限公司倾倒废泥污染农田的问题。
2017年9月9日金琪公司张公岭尾矿库因暴雨导致库内老排洪道承压受损,初期坝脚局部坍塌,库内尾砂泄漏导致部分尾矿库尾砂流入农田和小溪河流。事件发生后,金琪公司按设计方案对尾矿库进行了坝体加固工程,并经专家验收后投入使用,至今已运行半年,未发生异常情况。尾矿库尾砂泄漏使下游10户农户的农田受到毁坏,目前贺州市金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已完成8户农户的补偿(其中吴日全、杨青户均于2018年4月28日签订协议,岑杜孝户于2018年5月22日签订协议,陈古发、吴流宝、吴海文户均于2018年5月23日签订协议,吴敏宇、吴善良户均于2018年6月16日签订协议),因吴流祥、吴流东2户补偿诉求过高,要求按9.9万元/亩进行补偿与当地征拆补偿标准差距较大,所以一直无法达成补偿协议。
截至
2018年6月16日,在八步区环保局、八步区国土资源局的指导下,金琪公司已完成对河道、农田遗留尾砂的清理回库工作,并按照八步区国土资源局的意见完成对流入尾砂的农田的土地平整和复垦。同时,八步区环保局、八步区农业局分别采集排放有矿渣的农田土壤样品委托贺州市海沁天成技术服务公司、中国检测认证集团广西有限公司进行检测,目前正在进行检测未出结果。
(二)关于恐吓投诉人父母不许将其行为反映至督察组问题。
经八步区政府现场核查,该问题不属实。针对投诉人反映的问题,2018年6月16日,八步区组织八步区政府督查室、八步区环保局、八步区国土资源局、八步区信访局等部门有关人员和2户当事人进行了谈话了解,同时南乡镇派出所也到当事人家里作了笔录,其未出示有相关证据。调查组还问询了南乡镇相关领导和金琪公司的领导,其没有恐吓投诉人父母的行为。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

73

D450000201806140059

钟山县龙团村委杨玉之组织非法采矿,污染饮用水水源和鱼塘。已向有关部门反映,但是一直未见处理回复。

贺州市

经平桂区国土局、平桂区水利局、平桂区卫计局于2018年6月15日、16日对举报反映的平桂区望高镇百富村何家自然村范围进行现场排查,未发现何家村有非法采矿行为。结合平桂区国土部门近两年的巡查监控记录,未发现违法采沙行为复发或新增采沙点,现场土地已自然复绿。因此,举报人所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74

D450000201806140073

羊角山地区的旗红水上乐园现在正在建设一个大型停车场,但未办理任何的环保手续。

贺州市

其他污染

经八步区政府现场核查,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由于旗红水上乐园停止营业后一直闲置,于2018年6月6日场地使用人杨太军与李仕为签订场地租赁协议,计划在此建设一个物流中转仓库,在建设前需将场地进行清理干净。按照贺州市城区扬尘整治工作的要求,李仕为在该场地出口建设了一个车辆清洗槽,目前计划建设的物流中转仓库尚未开始动工建设,场地也未见有车辆停放,相关建设手续其正在办理中。

不属实

75

D450000201806140078

有一家庭作坊主要生产粽子,但属于无证生产。在煮粽子时产生水蒸气及其他难闻的气体,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

河池市

大气

经调查,该作坊为宜州市梁姐粽子加工坊,未办理有工商营业执照但未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从业人员兰志德等7人未取得相关健康证明;该作坊利用电热产生蒸汽后注入蒸笼蒸煮粽子,但现场并无难闻气体,无气体集中收集系统,气体无组织排放;存在违规搭建钢棚行为。举报者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2018年6月15日宜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该作坊当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对该作坊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小作坊立即停止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前,不得擅自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2018年6月16日执法人员到该作坊进行后续跟踪检查,发现该作坊已经停止粽子生产;区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2018年6月16日对其下发了限期拆除决定书(宜执法限拆字〔2018〕20号),2018年6月17日该处违建钢棚已自行拆除。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

76

D450000201806140077

有私人租用废弃的三家砖厂把迁江糖厂的淤泥运到废弃砖厂进行晾晒。淤泥大约有两百平方米,厚度约2米,散发臭味,污染周边空气。淤泥堆放处未做任何防护措施,下雨时淤泥渗出的液体四处排放,污染周边水源。跟当地相关部门反映一直都没得到解决。

来宾市

大气

举报件反映的单位是来宾市奔腾马运输有限公司,该滤泥堆场位于来宾市兴宾区桥巩镇毛塘村委白山村原第一红砖厂内(该砖厂已废弃多年)。该公司于2017年5月开始在堆场内露天堆放糖厂滤泥,滤泥主要来源于来宾东糖集团迁江糖厂,堆场内存放的滤泥约4.5万吨。经调查了解,该堆场内露天堆放的滤泥未采取“三防措施”,导致场地内的渗滤液横流,且散发出恶臭的气味,遇到下雨天,渗滤液直接排向周边农田,对农民的生活生产造成很大的影响,周边群众反映强烈。综上所述,举报者反映的情况属实。

属实

(一)来华管理区(来宾高新区)会同市环境监察支队有关领导到现场进行现场办公,责令立即改正:1.完成滤泥堆场覆盖工作;2.按规范要求做好渗滤液收集池及收集沟渠的建设;3.加强管理,消除臭气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二)2018年6月16日起,由来华管理区(来宾高新区)安排工作人员每天到现场督促检查进度,截至6月20日,现场滤泥已完成清运约3.3万吨,预计6月21日全部清运完毕。
(三)目前兴宾区环保局已立案调查。

77

X450000201806140016

三江县锦飞矿业公司的石灰冲砂岩矿位于良口乡产口村往斗村321国道上良口乡产口村。自开采以来,粉尘废渣冲入山下的小河流,淤积在河床,旁边的田地、小河流受到严重破坏。一下暴雨,粉尘废渣冲入附近田地,造成田地无法耕种。

柳州市

生态,水,土壤

现场检查发现有以下情况:
1.现场检查时三江县锦飞矿业建材有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由于内部问题,企业前任法人代表为骆厚全,法人代表于5月16日进行变更,现任法人为陈曦。三江县锦并飞矿业建材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中旬按照三江县环境保护局的要求,停止洗石砂生产工艺并进行整改。2018年2月企业报停生产用电,企业全面停产。
2.现场检查发现破碎机械失修,环保设施基本不能正常运行。
3.企业沉淀池护坡堆积有沉淀池清出沉淀渣。
4.企业边界小溪靠农田边坡堆积有卵石,小溪流水清澈,没有发现粉尘废渣淤积在河床。农田正常耕种。
5.由于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没有发现扬尘现象。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

78

X450000201806140029

鹿寨县到象州县独羊村段公路扩建不沿老路修改,另行改道,开山破土,破坏独羊屯周边的自然生态环境,还侵害民房、且存在安全危害。村民曾向鹿寨县交通局反映“S208鹿寨至象州(鹿寨段)公路独羊段改道可能对道路两侧民房存在安全隐患问题”,鹿寨县交通局已答复村民,但村民对此答复提出复查申请。

柳州市

生态

举报件反映的路段位于鹿寨镇独羊村,为计划建设的S208鹿寨至象州(鹿寨段)公路项目中一段。该路段老路两侧均有基本农田,无法扩建;现采用的路线已经专家论证,2017年9月18日自治区住建厅批复《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450000201700060号),2017年10月10日柳州市审批局批复《关于S208鹿寨至象州(鹿寨段)公路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柳审批水保〔2017〕14号),2017年10月25日取得县环保局《关于S208鹿寨至象州(鹿寨段)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鹿环审字〔2017〕33号),2017年10月26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批复《关于S208鹿寨至象州(鹿寨段)公路项目建设用地预审的批复》(桂国土资预审〔2017〕101号),2017年11月30日自治区发改委批复《关于省道S208鹿寨至象州公路(鹿寨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桂发改交通〔2017〕1522号),目前项目施工图已报送自治区交通厅审核,项目尚未开工建设。举报件路段民房不在公路设计红线范围内,对离路较近的民房,将按相关要求采取拆迁安置等补偿方式或按规范采取混凝土挡墙等防护措施。举报者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79

X450000201806140009

1.二塘乡四合村委佛殿村旁的几十家胶合板厂,生产过程中使用大量桉树木材皮、高浓度粘合胶、黏合剂、化学剂,产生的气味刺鼻。露天堆放的木料及桉树废料,被雨水冲刷后侵蚀地表污染地下水,严重污染乡村饮用水源地,水体呈浑浊状,颜色深黑;生产产生的三废生成物无任何环保处理设施设备未经处理直外排情况严重。2.该村还存在肆意砍伐树林达几十年的松树的情况,破坏原始森林。

桂林市

大气,水,生态

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2018年6月15日和16日象山人民政府组织二塘乡政府、象山区环保分局、区农工局、二塘乡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以及二塘乡四合村委到二塘乡四合村委佛殿村进行现场调查,现场调查发现:
1.象山区二塘乡佛殿村共有39家加工企业,集中位于距离佛殿村居住区西南约1公里处的荒地上,均为以木材粗加工为主的家庭式作坊,其中34家刨木片企业,2家碎木块生产企业,1家木柄生产企业,1家拼板半成品生产企业,1家碳粉生产企业。没有发现生产胶合板的企业。除碳粉厂外,其余企业无噪声、废气、粉尘等污染防治设施。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粉尘、噪声等。木材加工企业均未采取粉尘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区域粉尘污无组织排放;生产车间均为简易厂蓬,未建围墙,未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原木料和废木料露天堆放,废边角料虽有清运措施,但露天杂乱堆放,易造成扬尘等污染;碳粉厂炭化池烟气收集率较低,无组织排放严重,破碎工段布袋除尘器末端未建排气筒;上述企业都没有使用粘合胶以及其它化学药剂,无喷漆工艺。均无生产废水排放。6月16日,广西金天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赴佛殿村开展了为期1天的全面调查,并对地下水进行了采样化验。举报者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2.佛殿村砍伐公益林松树的情况分为两个案件:一是2014年谢XX在佛殿村松树林毁林开办木材加工厂案;该案件交由市林业局依法立案查处,目前已结案,谢XX木材加工厂现已关停取缔,所有厂房厂区已搬迁,在原厂区范围内种植松树苗。二是近年佛殿村民毁林开垦案。2018年初,象山区农村工作局在“非法侵占林地案件排查”中发现二塘乡佛殿村群众在公益林范围内毁林开垦种植经济作物的情况。象山区农村工作局拟定了《关于禁止毁林开垦的通告》并以二塘乡人民政府的名义在村内张贴通告。今年5月在二塘乡政府召开了“关于佛殿村毁坏林开垦种植经济作物”的工作会议。会议形成决议:责令佛殿村毁林群众要在2018年7月底前补种植松树苗,恢复生态公益林,8月份象山区农村工作局将邀请市林业各部门到佛殿村检查验收,对没能按期恢复种植松树苗的农户,届时将依法予以处罚。会议还要求四合村委、佛殿村组织召开村民大会传达会议精神,通知毁林开垦群众,按照会议精神整改。

部分属实

1.象山人民政府责令二塘乡四合村委佛殿村的碳粉生产企业立即停止生产,按相关程序予以关闭。关闭工作于2018年6月24日前完成。责令二塘乡四合村委佛殿村的木材加工企业停止生产,并依法进行全面整治,待相关手续完善及污染防治措施到位后,并经环保部门同意方可重新投入生产。
2.象山人民政府责成象山区农村工作局和二塘乡政府监督“佛殿村毁坏林开垦种植经济作物”的工作会议所指定的各项整改措施,按规定时间落实完成。

80

X450000201806140033

留园小区地块挖出大量未经处理的剧毒农药666的残留物。投诉人反映:1.该商业小区地块在当地环保局竟查询不到环评报告及该地块农药残留物污染情况的评估及处理报告。2.该地块的留园房产项目在工程竣工备案中由于开发商勾结当地建设局某些腐败官员,未经过当地桂林市和兴安县二级环保局的环保验收。3.业主经常能挖出许多未经处理、气味刺鼻的剧毒农药666的残留物,闻到异味。待新建的三期又挖出大量未经过处理的剧毒农药块。兴安县环保局于2018年4月10日函告投诉人,但投诉人不接受并对函告内容提出质疑。

桂林市

土壤

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2018年06月14日兴安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到兴安县留园小区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调查发现:
1.桂林兴安县骏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桂林·留园建设项目位于兴安县迎宾大道旁,建于原兴安县农药厂厂址上,规划用地总面积170.69亩,项目分三期完成,目前第三期未开工建设。2018年4月8日在广西综合信访管理系统中接到过类似问题投诉,2018年4月9日兴安县环境保护局进行了答复。
(1)桂林·留园(一期)建设项目于2008年9月22日经桂林市环保局审批取得了环评批复,审批文号为市环管表建筑[2008]28号。桂林·留园(二期)建设项目由兴安县环保局于2011年10月19日审批,审批文号为兴环管表建筑[2011]4号。以上审批批复均能在兴安县环保部门查询到。
(2)兴安县人民政府于2018年4月将该项目地块列入疑似污染地块调查对象,4月16日,兴安县环保局下发《关于限期开展土壤环境初步调查的通知》(兴环函[2018]1号)文件,要求兴安县骏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期完成土壤环境初步调查的相关工作。目前该工作还处于调查阶段,没有形成调查结果。
2.(1)群众反映留园房产项目在工程竣工备案中开发商勾结当地建设局某些腐败官员的问题,正在由县委监委正开展调查,若有官员腐败问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桂林·留园(一期)建设项目2008年9月22日经桂林市环保局审批批复,2017年11月11日桂林兴安县骏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对一期项目(占地面积48677.66平方米,建筑面积34492.55平方米)进行了竣工环保自行验收,并在兴安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由于(二期)工程尚未完工,不具备验收条件,因此项目还未申请环保竣工验收。目前第三期未开工建设。
(3)兴安县执法人员未在现场发现剧毒农药残留物,也未闻到有异味。目前第三期未开工建设。

部分属实

1.兴安县人民政府责成兴安县骏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10日前完成疑似污染地块详查合同的鉴定工作,7月30日前编制疑似污染地块调查方案。并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开展后续相关工作。
2.兴安县人民政府将加强对该项目监管,对拟建三期项目要求做好环评工作,未取得环评报告前不得开工建设,如发现问题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3.兴安县人民政府将在2018年6月22日前聘请有资质的监测公司对已建成的地块开展土壤环境监测工作。
(四)兴安县纪委监委正在调查核实,若有官员腐败问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81

X450000201806140035

约四、五年前有几名外地人(据说来自福建)对大源真宝顶山进行非法采石采矿,导致毁林毁草毁生物。资江河流受到矿渣的污染变得浑浊不清,鱼无法生存,农田也遭受到了污染变得无法种植,与此同时空气质量变差,严重影响到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以及身体健康。经多次投诉无果。

桂林市

水,土壤

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骊马矿业有限公司铜座村花岗岩项目是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2018年6月15日资源县人民政府接到中央督察组交办信访件后,组织联合调查组与铜座村委会及村民代表进行座谈,并进行现场调查,调查发现:资源县骊马矿业有限公司有铜座牛仔坪、贺家组石材开采项目及铜座大皮山开采项目。铜座牛仔坪、贺家组和铜座村大皮山同为真宝顶山脉。。
1.牛仔坪、贺家组开采项目为非法开采项目,2016年4月资源县人民政府已对该项目进行了关闭取缔,切断了其生产用电,拆除了供电设施。林业、国土、环保等部门依法对该项目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调查当日,未发现该项目生产。但原来试采时废石、废渣乱堆,水土保持工作未做好,补育的树苗成活率低,效果不是很好。下雨期间易造成水土流失。
2.大皮山开采项目,有环保手续,采矿证2016年9月17日到期,采矿权延续登记手续正在办理当中。2017年10月15日,为防止该项目采矿证到期后继续采矿,资源县国土资源局联合电力部门切断了该项目的生产用电。调查当日,未发现该项目生产,下游水质清澈,但废水处理设施中雨污分流未做好,雨水及山涧水进入废水处理池,导致废水处理池废水溢出。部分废石、废渣乱堆,导致下雨期间泥沙进入下游水体。
3.该公司在铜座村委会协调下已与受损村民签订了2017年、2018年《田地损失补偿协议》,对受损农田进行赔偿。

属实

1.资源县人民政府责令资源县骊马矿业有限公司对牛仔坪、贺家组开采项目原来试采时废石、废渣堆放处进行整改,砌筑挡土墙,表面覆土,并进一步种植适合高海拔生长的植被,防止水土流失。此项工作整改于2018年10月31日前完成。
2.资源县环境保护局责令资源县骊马矿业有限公司对大皮山开采项目做好废水处理设施雨污分流。2018年4月30日,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整改,做好雨污分流,废石、废渣按要求统一堆放,2018年7月30日前完成整改。目前正在整改当中。
3.2018年6月3日,资源县水利局对该项目开挖面裸露土地没有植树种草,废土弃渣没有采取拦挡问题下发《责令改正水土保持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进行整改,严格按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整改,此项整改工作在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

82

X450000201806140005

藤县沿河一带办了很多无证碎石场,到处乱开采石头,泥尘满天飞,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梧州市

大气,生态

(一)举报人称藤县沿河一带办了很多无证碎石场。
经核查,藤县沿河一带的14家碎石场中10家已办理有营业执照,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二)举报人称到处乱开采石头,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经核查,沿河一带的碎石场主要是利用河石进行破碎,没有乱开采石头现象,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三)举报人称泥尘满天飞
经核查,碎石场营运过程和运输过程中确实会产生一些扬尘,但因大部分碎石场是利用河石为原料进行破碎,而河石相对湿度较高,生产扬尘飘散不远,从生产区周边树叶未见有明显积尘的现象可知,生产过程存在无组织扬尘情况,但无“泥尘满天飞”情况,反映的问题为部分属实。
对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的碎石场没有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占用土地行为,由藤县国土资源局依法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对藤州镇三坡石场无证采矿行为由藤县国土资源局立案查处,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对该场造成矿产资源损失价值进行鉴定。
对藤县濛江源兴沙石场、藤县广骏达建材有限公司、藤县广荣达建材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土地行为由藤县国土资源局立案查处,对其余碎石场的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如有非法占用土地行为的,严肃进行查处。
对没有办理环评手续的,由藤县环保局依法进行查处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83

X450000201806140006

玉林市容县六王镇陈村里村片村民反映梧州市岑溪市马路镇五星村刘龙冲富祥石场开采石料方违章作业,严重危及陈村里村片十二个生产组1600多人的日常生产和生活,村民的房屋被震裂,生态环境受破坏,水源受污染,人、畜安全受威胁。

梧州市

生态,水

1.反映富祥石场危及容县六王镇陈村里村片十二个生产组1600多人的日常生产和生活,生态环境受破坏,水源受污染的问题。
经调查,不属实。
2018年6月17日,岑溪市环保局执法人员会同容县环保局执法人员一起到容县陈村进行调查。经向陈村支书和主任了解,两年来从未接到村民投诉水源受到污染问题,容县环保局也未接到水源遭受污染投诉。后和支书、容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到陈村里村片一组向组长黄广传和村民代表黄宗文了解,他们村的人从没投诉过水源受到污染问题,只是担心今后富祥石场继续开采,地势比容县陈村山体低,水源减少,会影响陈村里村片村民的饮用水使用。岑溪市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已对水样进行采样监测(岑环测报〔2018〕445号)监测报告结果显示:容县六王镇陈村里村片牛栏肚饮用水(1号点)、容县六王镇陈村里村片牛栏肚饮用水(2号点)、容县六王镇陈村里村片井三冲饮用水;三个点位的5项监测指标(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3838-2002)Ⅲ类标准。
3.反映富祥石场危及容县六王镇陈村里村片村民的房屋被震裂,人、畜安全受威胁问题
经调查,不属实。
2018年6月17日,岑溪市公安局调查组(倪杰\\陈彦成)到玉林市容县六王镇陈村里村片了解相关情况。调查组先向该村干支书封章桥进行了解,后在村支书的带领下到里村片实地观察及向村民了解该村真实情况。
据里村片的村民反映,该村与富祥石场直线距离不少于1.5公里,里村片村民大概有1000多人。我们调查组首先进入村民黄宗文家进行调查。屋主黄宗文反映,今年3月份以来,富祥石场放炮时有时有震感。随即我们对黄宗文屋进行了观察拍照。黄宗文屋是三层半房屋,该屋没有明显的裂痕,在其屋3楼楼顶的横梁底有一小裂缝,黄宗文屋主表示为房屋的伸缩裂缝,说震裂房屋的情况就没有,但有时放炮时村中有震感。大部分村民说如长时间这样有震动感,怕会影响房屋安全。所以联合写信上访的。写上访信的是村中的黄XX 代写的。经再进一步入户走访了村民黄荫湖屋(三层楼)。黄荫湖房屋没有看得见的裂痕。
这次总共走访了6户,得到的情况反映均与黄宗文反映的一致,希望昙容富祥石场放炮用药量少一些,以没有震感为好。我们调查询问了该村村民今天(6月17日)有什么震感没,有的村民说中午有一点小的震感;有的说没有;有的说没注意到。我们调查组向村民说明了今天中午富祥石场爆破测试震的情况。村民也说今年的放炮震感比2016年之前的小。随后我们调查组向陈村村干支书封桥说明,在往后富祥石场爆破时我们会适当减少药量,震动的情况及时反馈,以不忧民为准(互相留了对方的联系方式)。
本次入户调查均持有执法记录仪及相机拍照。富祥石场开采石料方违章作业,严重危及陈村里村片十二个生产组1600多人的日常生产和生活,村民的房屋被震裂,人、畜安全受威胁的举报不实。

部分属实

84

X450000201806140015

来信人反映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期间已投诉过富祥石场粉尘污染环境的问题,但问题至今未得到解决,整改情况弄虚作假。1.该石场自2016年开开停停,破坏生态环境。2.认当地有关部门为不断为该石场公然造假,实际采矿范围与采矿许可证范围不符。3.向梧州市整改办0774-3820628反映,整改办接到电话听说是这个石场就挂掉。4.2016年9月16中央环保督察结束后,采石场出动黑社会围攻村民和国土资源执法大队,2016年8月采矿到期,又重新补办得。5、认为是多部门之间的问题,强烈要求督察组现场督查。

梧州市

生态

1.反映石场自2016年开开停停,破坏生态环境。
经调查,不属实。
2016年7月自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广西以来,发现富祥石场存在七大需要整改的问题,我市相关部门对富祥石场存在的问题进行停产整改、综合整治。2017年5月份前,富祥石场已按照要求完成了整改,于2017年5月5日向梧州市中央督察环境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验收申请,6月12日通过了梧州市中央督察环境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现场验收(梧环督字〔2017〕19号)。直到2018年1月18日该石场方开始恢复生产。
2.反映认为当地有关部门不断为该石场公然造假,实际采矿范围与采矿许可证范围不符问题。
经调查,不属实。
2018年3月28日,岑溪市国土局会同岑溪市安监局委托广西秀山水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岑溪分公司(该公司证书编号:乙测资字4510675)对富祥石场开采现状进行实测,结果显示石场的开采在采矿许可证范围内。
3.反映2016年9月16中央环保督察结束后,采石场出动黑社会围攻村民和国土资源执法大队问题
经调查,不属实。
2016年9月16日,市公安局组织民警处置富祥石场道路阻塞事件时,未接到黑社会围攻村民和国土资源执法大队的报警投诉。
4.反映2016年8月采矿到期,又重新补办得问题。
经调查,不属实。
在2016年7月中央环保督察进驻广西前,该矿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4月1日)到期申请续证,发现该矿矿区范围距离周边居民屋不达300米,安监部门要求石场对矿区范围进行调整后方能延续《安全生产许可证》。为此,2016年3月份,该石场委托资质单位编制了该矿的《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申请采矿证延续的同时申请调整矿区范围与生产规模。2016年12月19日国土部门为该石场颁发了新的采矿许可证。新的矿区范围距离最近的吴彦英户房屋305米,距离莫振岳屋325米,距离莫泽房屋359米。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85

X450000201806140030

来信人反映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期间已投诉过富祥石场粉尘污染环境的问题,但问题至今未得到解决,整改情况弄虚作假。1.该石场自2016年开开停停,破坏生态环境。2.认当地有关部门为不断为该石场公然造假,实际采矿范围与采矿许可证范围不符。3.采石场出动黑社会,围攻村民和国土资源执法大队,2016年8月采矿到期,又重新补办得。4、认为是多部门之间的问题。希望督察组介入调查,理清违法乱纪问题,顺应民意关停富祥石场。

梧州市

生态

2016年7月自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广西以来,发现富祥石场存在七大需要整改的问题,我市相关部门对富祥石场存在的问题进行停产整改、综合整治。2017年5月份前,富祥石场已按照要求完成了整改,于2017年5月5日向梧州市中央督察环境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验收申请,6月12日通过了梧州市中央督察环境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现场验收(梧环督字〔2017〕19号)。直到2018年1月18日该石场方开始恢复生产。
1.反映认为当地有关部门不断为该石场公然造假,实际采矿范围与采矿许可证范围不符问题。
经调查,不属实。
2018年3月28日,岑溪市国土局会同岑溪市安监局委托广西秀山水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岑溪分公司(该公司证书编号:乙测资字4510675)对富祥石场开采现状进行实测,结果显示石场的开采在采矿许可证范围内。
2.反映2016年9月16中央环保督察结束后,采石场出动黑社会围攻村民和国土资源执法大队问题
经调查,不属实。
2016年9月16日,市公安局组织民警处置富祥石场道路阻塞事件时,未接到黑社会围攻村民和国土资源执法大队的报警投诉。
3.反映2016年8月采矿到期,又重新补办得问题。
经调查,不属实。
在2016年7月中央环保督察进驻广西前,该矿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4月1日)到期申请续证,发现该矿矿区范围距离周边居民屋不达300米,安监部门要求石场对矿区范围进行调整后方能延续《安全生产许可证》。为此,2016年3月份,该石场委托资质单位编制了该矿的《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申请采矿证延续的同时申请调整矿区范围与生产规模。2016年12月19日国土部门为该石场颁发了新的采矿许可证。新的矿区范围距离最近的吴彦英户房屋305米,距离莫振岳屋325米,距离莫泽房屋359米。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整改

86

X450000201806140008

北海市广东南路武警一中队于2016年底至2017年底在营区内圈养生猪十五头,目前还养几头猪、狗一条,使这一代周边环境臭气熏天,夜间狗叫声大,严重影响建苑路万兴苑、都海花园、建苑小区等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起居。

北海市

大气,噪音

北海市广东南路武警一中队曾收到过周边小区群众的投诉,并作出了整改,减少了营区内生猪的饲养量。目前,该单位营区内圈养了四头生猪,现场环境干净整洁,猪圈距周边居民小区约20米并建有化粪池,靠近猪圈处稍有点臭味。猪圈旁有一块约20多平方米的菜地,给菜地施肥用的肥料主要是猪粪的发酵物,施肥时散发出的臭味稍重。针对群众反映的“营区内夜间狗叫声大”问题,经工作组核查了解,该单位饲养的是一只警犬,受过专业训练,晚上执行营区巡逻,一般情况不会发出叫声扰民。

部分属实

海城区已督促该单位每天对猪圈清洗3次以上,并改进施肥方法,同时加强警犬管理,防止污染环境及噪音影响周边居民休息。

87

X450000201806140010

北海市(一县三区)三无证件“黑砖厂”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尤其是合浦县星湖岛几家砖厂,窑炉设备不达标,是关停淘汰的砖厂。请求依法依规关停北海市(一县三区)62家砖厂。

北海市

其他污染

经核查,北海市一县三区情况如下:
1.合浦县共55家烧结砖生产企业有生产墙材能力,其中,有12家企业为隧道窑,其工艺及设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国家鼓励发展类;43家企业为轮窑或开口窑,属国家淘汰限制类,均没有办理合法的用地手续。
2.海城区没有相关砖厂。
3.银海区共有22家砖瓦厂,分布于区辖3个镇(平阳镇13家、福成镇6家、银滩镇3家)。其中完成转型升级改隧道窑改造的页岩砖砖厂5家,黏土砖砖厂19家(其中有2家同时生产页岩砖和粘土砖)。
4.铁山港区现有烧结砖厂7家,均持有营业执照。部分砖厂未环评报批,厂区污染物物颗粒超标。

部分属实

北海市处理及整改情况如下:
1.合浦县:2018年6月14日,组织住建、国土、供电等部门和星岛湖镇政府开展联合执法,对星岛湖镇的19家砖厂采取拆除生产用电设施和查封制砖机等措施,各砖厂签订了承诺书,承诺在整改期间不得私自生产。截至6月16日,合浦县已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43家属国家淘汰限制类的烧结砖生产企业依法处理。其中,对山口镇的3家非法砖厂依法拆除;对廉州、石康、石湾、公馆、星岛湖、山口、白沙镇的37家工艺落后的砖厂全部实施拆除供电设施、断电停产,并依法查封制砖设备;其余白沙镇的3家砖厂属荒废砖厂,长期停产。
2.海城区:没有相关砖厂,加强巡查监管。
3.银海区:2018年6月14、15日,组织环保、工信、住建、国土等部门和辖区镇政府对18家黏土砖砖厂进行查封,责令存在环境问题的砖厂进行整改,并依法停止供应生产用电。6月15日,银海区组织区工信、城管、“两违”办、银滩镇等部门对和捷砖厂设施实施拆除,已完成该砖厂烟囱、轮窑及附属设施拆除工作。
4.铁山港区:严格监督辖区内砖厂停产整改,坚决杜绝问题砖厂继续生产。同时,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拒不改正的企业将予以关闭,切实维护辖区环境安全。

88

X450000201806140021

滘头村村委在该村的沙滩上(离海几十米处)建设养猪场,将猪放养至沙滩,粪尿横流,污染环境。

北海市

通过询问当事人和实地调查了解,合浦县西场镇滘头村海创生态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养猪场建在海边沙滩上。据现场调查,该合作社把将要屠宰前一个月的大猪放在沙滩上自由采食,每天放养20头左右,放牧时间为上午10点至下午3点,部分粪尿污染沙滩环境,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其余母猪与仔猪均为圈养,圈养猪的粪尿经沼气池厌氧发酵,发酵后的沼液有少部分群众抽走灌溉农作物。

属实

在现场调查处理过程中,合浦县对该合作社提出整改要求:一是要减量饲养,控制肉猪存栏规模,把原计划年肉猪出栏数从250头减少到150头,从源头上减少肉猪排泄物;二是要加强猪场日常养殖管理,把场外放养肉猪规范集中圈养;三是要进一步完善雨污分流系统和沼气池,并另增加建设1座三级化粪池,对肉猪排泄物进行有机处理,同时加强对沼气池的管理,定期清运沼气液,严禁溢出污染。建议该合作社开展生态养殖饲养,减少粪污及氨气异味污染。

89

X450000201806140027

2016年11月17日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责令地方政府对新港公司非法抽海砂销售情况进行整改,整改过后已停止。但现在该公司违抗禁令继续非法抽砂。向当地政府、警方、海洋执法部门反映情况,未得到处理、监管不到位、政府与企业相勾结,与督查组猫抓老鼠。

北海市

生态

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广西指出新港公司违法进行了大规模抽砂填海及海砂销售等问题后,合浦县认真落实了整改措施。2016年11月19日,对新港公司发出停工通知,并印发了《关于印发合浦县沙田港码头动态巡查制度的通知》,安排人员对沙田港附近陆域重点区域开展24小时不间断巡查。截至2017年12月上旬,未发现沙田新港公司开展采砂活动。2017年11月22日,经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批准同意,该公司北海港区码头建设一期工程和合浦县沙田一级渔港扩建工程项目复工。港口建设存在航道竣疏等工序,一定情况下存在抽取海沙行为。
在新港公司申请复工后,合浦县一直高度重视,组织国土、海洋、环保、公安、沙田镇等单位研究该公司复工和环保整改问题的相关处置工作,并向自治区环保厅作了汇报。2017年12月22日,组织县国土、海洋、环保以及公安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处理,要求该公司在正式同意销号前不得开工。同时,为了确保该公司按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通知》的要求在允许的范围内疏浚航道,不得违法销售海砂,合浦县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合浦县沙田新港码头动态巡查工作的通知》(合政办〔2017〕141号),划分三个等级的巡查区域,由海洋、国土、公安等部门联合实行动态巡查,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

不属实

继续加强联合监管和巡查,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90

X450000201806140007

沙坪镇旧圩村委田螺地养鸡场建于2009年,每年养鸡4批,每批约2万只。在雨天,养鸡场的鸡屎水流到山脚污染山脚村民的土地和空气环境。山脚村民的井水受污染严重,严重超标,无法饮用。近年来,该鸡场扩建后仅离村民住宅只有十米,散发恶臭对村民影响大。双方争执过程中出现流血事件。请求迁走该养鸡场。旧圩村委会在未通过民主、公平、公开招标,于2014年提前将场地继续出租给该养鸡场,违反正常操作。

钦州市

该举报问题与6月9日转来的《关于认真办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第二批)的通知》(桂环督信〔2018〕19号)编号D450000201806080114的问题所涉养鸡场均为同一个养鸡场(即位于灵山县沙坪镇旧圩村委大关塘村37号的灵山县宏茂牧业有限公司田螺岭鸡场),属群众重复举报问题。

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业主已于2018年6月11日晚将活鸡全部搬迁完毕,6月12日对养鸡栏舍及鸡粪等污染源进行清理并对现场进行彻底消毒,6月16日、17日拆除鸡栏、鸡舍,该养鸡场现已不具备养殖畜禽的功能。

91

X450000201806140017

来信人反映:钦南区钦北区大约有50间砖厂,大多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管理非常混乱。很多砖厂紧靠村庄、城镇,如:富民砖厂、泰利砖厂、福榕砖厂、公鹅砖厂等,24小时不停生产,产生的噪音、废气、废水污染环境,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来信人诉求:1、关停整顿违法违规砖厂。2、惩办钦州市国土局及钦南区钦北区国土分局分管理砖厂渎职、贪腐的干部。

钦州市

大气,噪音

经钦南区政府调查核实,该辖区现有25家砖厂,其中8家停产超过1年以上,17家正常生产。17家砖厂中,持有采矿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12家,采矿许可权已过期的4家,1家因业主未缴纳地质保证金,未领取采矿许可证。但17家砖厂存在排污许可过期,脱硫、粉尘、颗粒排放不达标问题。

经钦北区政府调查核实,该辖区现有砖厂42家,其中:持有采矿证、环保手续15家,持证砖厂中正常生产13家,已自愿关停并拆除1家,1家调查时已处于停产状态;无采矿证27家(含废弃砖厂19家),余下的8家无证砖厂中存在非法生产行为(其中3家采矿证刚到期)。在生产的砖厂部分存在管理混乱,厂区环境差问题。

部分属实

钦南区政府已于2018年6月5日至12日陆续责令辖区内环保不达标的17家砖厂停产整治,待进一步完善环保设施并验收合格后方可复产。
钦北区政府对辖区内的砖厂采取以下措施整改:(一)责令停产整顿。对持证的15家砖厂下发《责令停产整改通知书》,责令砖厂停产整改,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进一步完善环保设施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无证的8家砖厂下达停产通知,责令砖厂完善审批手续,对不能完善审批手续的将采取措施进行关停取缔。(二)要求15家持证砖厂进一步加强管理,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生产中产生的噪音、废气、废水污染环境。(三)进一步加强监管。责令钦北区国土、环保等部门加强砖厂日常监管,对无证和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砖厂该关停的关停,该拆除的拆除,该整治的整治,规范砖厂生产经营行为。
为有效整治钦南区、钦北区砖厂产生的废气、废水等污染环境问题,钦南区、钦北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分别制定了《钦南区砖厂整治工作方案》和《钦北区砖厂整改工作方案》,依法依规加强对辖区内砖厂企业的规范管理,明确整改责任、要求和时限,采取依法拆除、停业整顿等方式,强化监管,强力推进整改任务落实,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群众要求惩办钦州市国土局、钦南区、钦北区国土分局在管理砖厂中渎职、贪腐干部的问题,因暂时无具体举报材料,由我市纪检监察机关根据问题线索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92

X450000201806140037

1956年麻风干部凌永道在康熙岭镇新南村委高泾生产队三墩建麻风院,口头承诺病员痊愈后归还该土地,建立麻风院至今该队未得到任何补偿。现麻风院解散,由皮防院和卫生局管理,卫生局将三墩租给别人用来抽砂,导致三墩岛河提沙量少同时乱砍伐红树林。

钦州市

其他污染

经调查,解放初期,为解决当地以及周边地区麻风病治疗问题,原钦州市皮肤病防治院(现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康熙岭镇新南村委高泾生产队三墩岛建设麻风治疗院。1985年至今,分别将三墩岛租给他人开采矿砂,导致该岛遭受严重破坏。根据现场调查,该区域没有红树林,不存在乱砍滥伐红树林问题。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鉴于该岛管理使用权属于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钦州市皮肤病防治院),钦南区已责成区卫计部门对接市有关部门处理补偿问题。同时,制定《钦南区康熙岭镇新南村委三墩岛非法抽砂整治方案》,明确整治责任和要求,组织钦南区国土、海监、水利等部门加强巡查和整治,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93

X450000201806140025

百矿集团在生产铝的过程中排放含氟化物的气体,影响芒果生产,致使芒果树枯死。村民想得到赔偿。

贵港市

大气

经核实。涉访区域曾出现部分芒果因黑烂、畸形、脱落等原因造成减产的情况。根据2017年以来对企业的监管及对周边区域的监测结果,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基本正常,但偶有废气氟化物超标现象,环保部门均已依法查处。企业周边部分区域大气中氟化物浓度曾有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的情况。为了鉴定芒果减产问题与企业排污是否存在直接关联,我市正在委托更权威的机构进行更全面的检测分析,这需要一定的过程。2018年5月3日广西百矿铝业有限公司参照本市芒果园流转的市场行情提出了通过土地流转给企业承包经营的方式解决农户诉求的方案,我市认为目前流转方案已较为合理。为了统筹兼顾双方利益,我市组织相关部门成立专项工作组,加强宣传,加大调解力度,截至目前,那更、绿机两个屯已有6户农户签订协议,流转面积约120亩。综上,举报部分属实。

基本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立案查处

94

X450000201806140026

位于港北区江北西路375号以西一带的木器店据木产生的噪声、油漆味、粉尘污染,影响居民生活健康。木器店不应在居民区进行加工。将该问题反映环保厅、市环保局、区环保局、区政府、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整改不到位、表面处理,敷衍应对。拨打12369、12345热线无用,检查时该加工店停工,检查过后继续生产。

贵港市

大气,噪音

2018年6月15日下午,区政府组织环保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贵港市港北区江北西路375号以西一带的木器店正在正常营业,现场未发现有切割木材和喷漆等行为,也未发现店内存放有油漆和刷漆工具,但业主承认切割木材时会产生噪音和少许粉尘。贵港市监测站监测报告显示噪声达标,根据《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第八条8.2.2无组织排放监控的采样,贵港市港北区江北西路375-383号,金洋幼儿园对面木材加工店工作时间没有连续一个小时,达不到监测条件,故未对粉尘污染情况进行监测。因此“位于港北区江北西路375号以西一带的木器店据木产生的噪音、油漆味、粉尘污染,影响居民生活健康。”部分属实;
2017年6月5日自治区环保厅、贵港市环保局已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2017年11月28日,区环保局会同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市监测站、区市政局、区林业局、区安监局、区工商局、石羊塘派出所、石羊塘社区到现场检查,未发现有喷漆行为。
区保护局每次接到12369热线电话后,均及时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且自2017年11月以来,区环保局安排工作人员对该处木器店进行每日巡查。因此“将该问题反映环保厅、市环保局、区环保局、区政府、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整改不到位、表面处理,敷衍应对。拨打12369、12345热线无用,检查时该加工店停工,检查过后继续生产。”情况不属实。

部分属实

95

X450000201806140032

反映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程江电站违规建设、破坏生态环境等问题,对照公示的答复情况,认为严重失实:1.被破坏的十六亩田地实际未做赔偿说成已达成协议赔偿,2.被破坏的十六亩田地根本不具备耕作条件说成能正常耕种。3.有证据证明擅自加高拦河坝,说群众举报不属实。4.瓦厂大桥被大水冲垮,说是年久失修拆除的。公示答复后,村民向乡镇、港南区、贵港市、自治区政府反映答复失实的问题没有下文。港南区水利局对项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六十条的投诉请求做了不具实质性的答复,再向贵港市水利局申请复查,也没有下文。

贵港市

其他污染,土壤

下游土地未补偿属实,其他反映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区水利局局于2018年6月17日对程江电站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如有私自加高行为,必须在5天内拆除,恢复原状。

96

X450000201806140039

投诉人反映在桂平县西山镇长安村、西长村、福山村及社步镇清石村、杨溪村林地上建有桂平市红砖厂、桂平市烨昌页岩砖厂、桂平市长安东成页岩砖厂、桂平市社步镇曾健页岩砖厂、桂平市社步清石页岩砖厂、桂平长岗岭品仲页岩砖厂、桂平宏兴红砖厂、桂平市长安春晖页岩砖厂、桂平安顺页岩砖厂、桂平市社步镇骏发页岩砖厂、桂平市长安隆兴页岩砖厂、桂平市长发页岩砖厂、桂平市红胜页岩砖厂、桂平市社步镇兴业页岩砖厂等多家砖厂,声称上述砖厂未办理建设用地手续、未办理占用林地许可,无采矿许可,光天化日之下公然毁林开采页岩烧砖。林业、国土等执法部门均熟视无睹,实属玩忽职守。1.对涉嫌玩忽职守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查处。2.请求国土、林业等部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者。3.将自己山林租用给破坏山林者进行共犯处理。4.请求桂平市供电部门停止为不法砖厂进行供电。5.请求拆除非法砖厂。6.请求桂平政府市委、市政府对采矿毁林行为进行严查。7.请求严厉查处假整改。

贵港市

生态

经调查核实,群众投诉的14家砖厂中桂平市红砖厂、桂平市长安东成页岩红砖厂、桂平市长安隆兴页岩砖厂、桂平市长发页岩砖厂等4家有采矿证,经桂平市人民政府同意恢复接电,正常生产;其余10家均被剪断高压电,正在停产整治,无生产迹象,其中桂平市烨昌页岩砖厂、桂平市长安春晖页岩砖厂、桂平市鸿胜页岩砖厂、桂平市社步镇兴业页岩砖厂已被拆除部分厂房,荒废多时;桂平市社步镇骏发页岩砖厂已拆除窑顶遮雨棚,场地用于堆放陶瓷原料。举报者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由西山、社步镇政府按部门职能对辖区内的砖厂加强监管,落实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停产整治措施落到实处,防止出现砖厂在未完善相关部门手续,未经市政府同意的情况下,私自使用发电机进行发电擅自生产的行为发生。

不属实

97

X450000201806140040

一.桂平市西山镇长安村、西场村、福山村、社步镇清石村、杨溪村分别遭到十多家砖厂毁林挖山,生态惨遭破坏。山岭、林地、农田被毁,当地政府不作为。(砖厂名称为:桂平市红砖厂、桂平市桦昌页岩砖厂、桂平市长安东成页岩砖厂、桂平市社步镇曾健页岩砖厂、桂平市社步清石页岩砖厂、桂平长岗岭品仲页岩砖厂、桂平宏兴红砖厂、桂平市长安春晖页岩砖厂、桂平安顺页岩砖厂、桂平市社步镇骏发页岩砖厂、桂平市长安隆兴页岩砖厂、桂平市长发页岩砖厂、桂平市鸿胜页岩砖厂、桂平市社步镇兴业页岩砖厂)投诉人诉求:(1)村民要求严肃查处涉嫌玩忽职守的国家工作人员。责令国土、林业等部门严厉打击毁林办厂、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2)打击将自留地租与他人采矿的岭主。(3)责令桂平供电部门停止为不法砖厂供电,严肃追究其为不法企业供电违法行为。(4)责令违法砖厂拆除违法建筑,对破坏林地进行复垦。(5)责令桂平市委、市政府对毁林采矿违法行为采取高压打击态势。

贵港市

生态

经调查核实,群众投诉的14家砖厂中桂平市红砖厂、桂平市长安东成页岩红砖厂、桂平市长安隆兴页岩砖厂、桂平市长发页岩砖厂等4家有采矿证,经桂平市人民政府同意恢复接电,正常生产;其余10家均被剪断高压电,正在停产整治,无生产迹象,其中桂平市烨昌页岩砖厂、桂平市长安春晖页岩砖厂、桂平市鸿胜页岩砖厂、桂平市社步镇兴业页岩砖厂已被拆除部分厂房,荒废多时;桂平市社步镇骏发页岩砖厂已拆除窑顶遮雨棚,场地用于堆放陶瓷原料。举报者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由西山、社步镇政府按部门职能对辖区内的砖厂加强监管,落实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停产整治措施落到实处,防止出现砖厂在未完善相关部门手续,未经市政府同意的情况下,私自使用发电机进行发电擅自生产的行为发生。

不属实

98

X450000201806140004

北流市碧桂园喜居业主投诉城南永泰阳光城建筑噪声问题。该工地自2016年开工建设以来(特别是去年至今)经常在晚上倒制楼面,常从晚上8点持续施工至凌晨5点多。汽车声、喇叭声、机械声大,严重影响居民正常休息和身心健康。多次向玉林、北流相关部门投诉但没有解决。

玉林市

噪音

永泰阳光城项目存在未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进行夜间(晚上22:00至次日凌晨6:00)施工的问题。

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

99

X450000201806140011

玉林花园国际大酒店于离花园小区不足5米外墙上安装抽风机、抽油烟机,导致该小区居民遭受油烟、噪音困扰,影响居民生活环境。

玉林市

大气,噪音

玉州区于2018年6月13日晚上接到第六批反映的该信访事项以后,于6月14日下午,玉州区玉城街道联合玉州区环保局、玉林市环保局工作组到玉林市花园国际大酒店实地调查。经查,群众反映的情况属实。玉林市花园国际大酒店西餐厅外墙距离西面阳光住宅小区居民楼约5米,产生噪音扰民的主要原因是该酒店西餐厅的2台排风机,其中有1台排风机老化且未设置有隔音防治设施。工作组对其进行了噪音检测,2台风机同时开始监测点位6#西面场界②与点位7#西面场界①,昼间环境噪音不达标;只开南面1台风机时监测点位3#西面场界①,昼间环境噪音不达标,只开南面1台风机时监测点位4#小区8单元楼梯口,昼间环境噪音达标,只开北面1台风机时监测点位5#西面场界②,昼间环境噪音达标。

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

100

X450000201806140012

自2009年玉林市花园国际大酒店不断在外墙非法加装各种抽风系统、排烟系统,24小时不停运转,产生的噪音严重扰民。因阳光花园住宅小区与该酒店仅一墙之隔,酒店的抽风及排烟系统产生的噪声严重干扰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近10年来,向玉林市相关部门投诉,一直未得到解决。投诉人诉求:1.责令玉林市花园国际大酒店迅速拆除在外墙上的抽风机,消除噪音,还周边居民安宁;2.严肃追责玉林市环保局,长期以来对群众的投诉不重视,漠视群众利益,不严格执法,不作为的行为。

玉林市

噪音

玉州区于2018年6月13日晚上接到第六批反映的该信访事项以后,于6月14日下午,玉州区玉城街道联合玉州区环保局、玉林市环保局工作组到玉林市花园国际大酒店实地调查。经查,群众反映的情况属实。玉林市花园国际大酒店西餐厅外墙距离西面阳光住宅小区居民楼约5米,产生噪音扰民的主要原因是该酒店西餐厅的2台排风机,其中有1台排风机老化且未设置有隔音防治设施。工作组对其进行了噪音检测,2台风机同时开始监测点位6#西面场界②与点位7#西面场界①,昼间环境噪音不达标;只开南面1台风机时监测点位3#西面场界①,昼间环境噪音不达标,只开南面1台风机时监测点位4#小区8单元楼梯口,昼间环境噪音达标,只开北面1台风机时监测点位5#西面场界②,昼间环境噪音达标。

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

101

X450000201806140013

双旺镇周旺村矿山有目前两家公司超范围越界开采,超载车辆把村道压烂,运石车辆将粉尘碎石洒落到路面。2016年督察组立案的矿石是个已多年未开采的。现当地政府为应付检查,正在建两条拦沙坝,在部分被挖毁的山头种上小树苗。来信诉求:希望督察组仔细调查老矿山问题,解决周旺村民长期受污染问题。

玉林市

大气,生态

(一)两家公司超范围越界开采问题。两家公司分别是博白县双旺高岭土加工厂、博白县双旺镇周旺长石矿。
1、博白县双旺高岭土加工厂办理有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区林业厅准予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书、基本建设项目登记备案证、县水利局开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批复、环评手续;于2018年3月13日采矿许可证到期,已停采。
2、博白县双旺镇周旺长石矿办理有采矿许可证(证号C4509232011067130113376,有效期2015年7月31日至2018年7月31日)、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区林业厅准予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书、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在调查时已停采。
2018年6月15日才反映存在越界开采行为,经初步调查,两家矿山企业疑似存在有越界开采行为。是否属实,待有资质单位出鉴定结论之后,才能定性。
(二)超载车辆把村道压烂、运输车辆将粉尘碎石洒落到路面的问题。经博白县交通运输局核查,该路部分路段路面有脱落泥土和砂石,路面不同程度受损,由于该路人流量、车流量较大,未能界定路面受损是否为采石场运输车辆所致。
(三)关于环境污染的问题。
1、博白县双旺高岭土加工厂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2016年1月15日经博白县环境保护局验收.矿山开采采取爆破方式,由爆破公司专人爆破,开采出长石和少量泥,该矿距离最近村庄约400米,每10天爆破一次,产生的噪音和粉尘对村民影响很小。
2、博白县双旺镇周旺长石矿情况。该矿位于博白县双旺镇周旺村,有环评手续(博环验(2016)35号),该矿属露天开采,采取凿岩爆破方式,很少产生粉尘。爆破时间约一个月一次。距离最近村庄约300米。产生的噪音和粉尘对村民影响很小。
(四)当地政府为应付检查,正在建拦砂坝的问题。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案件编号344号提到关于双旺镇周旺村有多家开采稀土矿的公司,多家无证,长达二三十年之久的私挖乱采造成地表水土流失,导致大片农田无法耕种案件的办理情况。为了治理水土流失,博白县水利局2017年11月完成可研报告,2018年4月2日动工建设,现已完成拦沙坝建设,计划今年7月中旬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五)在部分被挖毁的山头种小树苗。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案件编号344号整改要求,由林业局负责对裸露的植被进行复绿。一是原来的种植情况2014年种植了桉树面积371亩,目前生长良好,平均高11米,平均胸径5公分,已经郁闭成林。2016年7月,林业局及双旺镇林业站组织当地群众撒播马尾松种子,共撒播马尾松种子15斤,目前生长有部分马尾松苗木。2017年又对能复种的地块上种植了速生桉,共种植桉树14000株,现在保存有2017年种植的桉树苗约8000株。经现场勘测设计,目前仍然需要复绿的林地面积共140亩。2018年5月9日再次对裸露且能复绿的地段进行复绿,主要措施包括:第一、5月18日开始平整部分坑坑洼洼地段的林地。第二,于5月19日开始种植大苗共种植18620棵沉香。第三,对原来种植的桉树进行施肥。以上复绿工作于5月27日已全部完成。
(六)调查老矿山的问题。经查实,非法开采行为是80年代开始,以家庭为单位曾存在偷采行为,经过多年来无数次打击整治和日常动态巡查管控,2012年以来再也没有发现有非法开采的行为。
(七)解决周旺村民长期受污染问题。经林业、水利的工程完工,基本解决周旺村民受污染问题。

部分属实

1、限期整改
2、停产整改

102

X450000201806140014

双旺镇周旺村高岭土加工厂(又名:博白县瑞凡矿业有限公司)2016年被要求整改,但整改不到位。于2017年引进大型加工碎石设备,日生产量达两千多吨,产生大量的粉尘、噪音及废水严重影响周边村民的生活。该碎石场利用石粉洗沙,产生大量污水流入河沟。该碎石场及周旺村的两家石场都是利用有小范围开采证,实际越界、超范围、非法开采,山被挖得面目全非。村民于2017年10月向县、市环保部门反映,至今未得到解决。来信人诉求:希望中央环保督察组查处碎石场违法开采行为,关停取缔碎石场。

玉林市

大气,水,生态

2018年6月10日及6月16日博白县环保局会同双旺镇政府、县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调查组对双旺高岭土加工厂和双旺镇周旺长石矿进行现场调处,现场调查情况如下:
(一)双旺高岭土加工厂现场检查时该厂已停工多天,未发现该厂的洗砂情况,未发现该厂有生产废水外排现象。该厂堆料场未采取有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因停工未能监测该厂噪声情况。该厂负责人表示该厂存在最大问题是噪声问题。双旺高岭土加工厂办理有采矿许可证、营业执照、区林业厅准予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书、基本建设项目登记备案证、县水利局开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批复、环评手续;于2018年3月13日采矿许可证到期,已停采。
(二)双旺镇周旺长石矿厂办理有采矿许可证、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区林业厅准予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书、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在调查时已停采。
(三)经初步调查,两家矿山企业疑似存在有越界开采行为。
(四)非法开采行为是80年代开始,以家庭为单位曾存在偷采行为,自2012年县委县政府组织炸矿窿之后,巡查没有发现非法偷采行为。

部分属实

关停取缔

103

X450000201806140018

北流市城西二路0115号住宅楼顶安装使用多个通讯基站,存在信号基站辐射污染问题。2016年8月2号玉林日报刊登《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严肃查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办环境污染问题的通报(第八、九、十期)》,该基站被要求整改。但当地电信公司和移动公司不执行环保部门的处理令,未要求进行整改。

玉林市

辐射

举报件反映的三个通讯基站,分别为移动GSM基站、移动3G\\4G基站(3G\\4G基站共址建设)和电信CDMA\\LTE基站。移动公司北流分公司的GSM、3G\\4G基站已取得环保审批、验收手续,GSM、4G正常使用,3G基站未投入使用;电信公司北流分公司的CDMA\\LTE基站为新建基站正常使用,该电信公司基站建设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但未取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于2018年6月14日已打下电源闸刀停止使用。

不属实

限期整改

104

X450000201806140023

玉林铁路火车头噪声大,排放的废气污染环境。玉林站选址不合理,站前广场噪声大,堆放大量垃圾.

玉林市

噪音,土壤

一、调查情况:
(一)玉林铁路火车头噪音大,排放的废气污染环境问题。
1.玉林铁路火车头噪音大主要是内燃机车运行的震动声和列车鸣笛声。2018年1月1日起黎湛线玉林至湛江、茂名正式使用电力机车贯通牵引列车,目前仅剩益湛线每天约有30台内燃机车牵引,比原来100台内燃机车牵引减少了70%,运行震动噪音大幅减少。列车在区间鸣笛主要是警示作用,《铁路技术管理规定》(铁总科技〔2017〕221号)明确了列车鸣笛的若干方式。列车运行接近道口、桥梁、隧道、视线不良地点及发现线路上有行人时,进行预警鸣笛。目前,玉林铁路现运行的列车已禁鸣汽笛,改鸣风笛,鸣笛产生的分贝已大幅下降。
2.排放的废气污染环境主要为内燃机车运行产生的废气。2018年1月1日起,玉林铁路运行的内燃车由100台减为30台,已减少70%的尾气排放量;玉林站场内使用内燃专调机车3台。
内燃机车运行的震动声、列车鸣笛声及内燃机运行产生尾气排放属于客观情况,但符合行业标准,经现场调研,玉林铁路火车头噪音及排放的废气已比原来大幅下降。
(二)玉林站选址不合理问题。玉林站在上世纪50年代建成使用,2014年中国铁路总公司批复同意在原址基础上改扩建,不存在选址不合理问题。
(三)站前广场噪声大,堆放大量垃圾问题。站前广场噪声、垃圾主要为广场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垃圾及站前广场部分工程未竣工项目施工噪音及垃圾两方面。火车站客流量大,而且地段繁华,人流密集,在人员集中上下车时会产生一定的噪音和垃圾;站前广场部分工程未竣工,机械施工时有一定的噪音产生,施工过程中会产生部分施工垃圾。根据现场调研,自2017年7月15日玉林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接管玉林火车站站前广场的清扫保洁工作以来,该处都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和玉林市相关的清扫保洁标准进行保洁,旅客进出火车站有序,基本不存在站前广场噪声大,堆放大量垃圾问题。目前,站前广场部分正在施工,施工范围内存在个别堆放施工工具情况,施工方基本能按文明施工措施做好文明施工。
二、处理情况
(一)要求南宁机务段严格限制机车鸣笛,不得无故鸣笛,减少鸣笛对居民的影响;要严格按照国家、铁路总公司的有关技术标准对内燃机车加强检修和维护保养,确保内燃机车运行和尾气排放符合国家标准,将环境污染减少到最低程度。
(二)要求玉林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继续加强玉林火车站站前广场的清扫保洁工作,确保火车站站前广场卫生整洁。
(三)要求站前广场及玉林市火车站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单位和玉林地区行车公寓及公安用房工程项目部严格按照批复时间内施工,做好文明施工,建筑垃圾、工具及材料有序堆放,落实专人定时清扫施工垃圾。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

105

X450000201806140028

反映玉林市陆川县良田镇石垌村白石胫队的万锦石和万锦锡于2014年在民宅基地建设养猪场,但未办理环评非法养猪500头猪。养猪污水和排泄物未经过处理,直接用管道排到村河沟里,最终进入九州江,对村民饮水、井水、河水造成污染。向陆川县环保局反映多次,无人过问。

玉林市

据6月14日陆川县卫计局调查报告显示,万学森户水质样品达标,万华魁户pH值偏低。因两户水井位置处于小溪边,水井水质容易被地表水和各种污染源渗透污染,以陆川县水质分析结果相比,属于正常现象。
6月15日,陆川县再次成立专门工作组,由县环保局牵头,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县九洲江办、良田镇政府等部门联合成立的调查小组到举报人反映的养猪场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核查,举报件反映的猪场实为万锦禧和万锦硕两家猪场,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一)万锦禧猪场距离石垌河约350米,猪栏面积约68平方米,目前养猪36头(其中母猪2头),猪场废水经管道排入储液池(约4立方米),检查时发现污水处理设施简陋,储液池未见废水外排。
(二)万锦硕猪场猪栏离良田镇石垌河约350米,现场检查未能提供任何手续,猪栏面积约66平方米,目前养猪16头(其中小猪7头),猪场废水经管道排入储粪池(共用),检查时储粪池没有废水外排,污水处理设施简陋。
对于举报内容“向陆川县环保局反映多次,无人过问”,经核实,在中央第五环境督察组进驻广西之前,陆川县环保局未接到过有关万锦禧和万锦硕两家猪场污染案件的举报。

部分属实

关停取缔

106

X450000201806140034

投诉人来信反映:逍遥嶂因采石场的开采致使自然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投诉人称2016年督查时已寄信反映过该情况,玉林日报刊登调查情况也说明情况属实,但是至今陆川县却没有按照要求进行整改。投诉人提出:1.修复被破坏的山林、植被。农田、水利;2.对破坏逍遥嶂的采石场老板涉及事件中的贪污受贿、弄虚作假的有关人追究责任;3.陆川县人民政府必须有专人办理此案,限时办结,不能再拖延。

玉林市

生态

2018年6月15日由陆川县国土局会同监察委、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进行了实地调查核实。根据2017年12月15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下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陆川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的批复》(桂国土资函〔2017〕2527号)和2017年12月18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下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陆川县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2016-2020年)的批复》(桂国土资函〔2017〕2542号),陆川县人民政府于2018年1月批准实施以上两个规划。陆川县乌石龙化罗贵坑石场因不符合以上两个规划故不再纳入允许开采区域范围,不再予以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手续。从2016年7月28日至现在为止,矿山一直没有进行过生产。
陆川县监察委已对投诉人所说的贪污情况进行调查,目前没有发现贪污线索。
采石场对乌石镇逍遥嶂的自然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破坏,目前被破坏的山林、植被还未修复,故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停产整改

107

X450000201806140038

畜禽批发市场臭气冲天,污水横流,导致周边居民苦不堪言,多年来向当地政府投诉无果。十年前政府承诺搬迁,直至今日无下文,反而市场在不断扩大且未采取任何的环保措施,污染越来越严重了。

玉林市

(1)反映的“禽畜批发市场臭气冲天,污水横流,导致周边居民苦不堪言”这部分问题属实。2018年6月16日上午,玉州区南江街道由分管领导钟超军和包村领导韦建华到现场进行了调查,现场确有一定的异味散发情况,对市场周围住户造成一定影响;6月16日玉州区环保局到现场进行调查,禽畜批发市场由玉林市江南市场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物业租赁、维护,该公司未有环评审批手续,未办有《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有《营业执照》,经营产生的污染物为屠宰鸡鸭产生的废水、鸡鸭粪便产生的臭气。(2)反映的“多年来向当地政府投诉无果。十年前政府承诺搬迁,直至今日无下文,反而市场在不断扩大且未采取任务环保措施,污染越来越严重了”这部分不属实。据调查,(1)“多年来向当地政府投诉无果”和“未采取任务环保措施,污染越来越严重了”,据调查2016年由玉林市工商局中工分局牵头对禽畜市场进行了督促整改,整改措施有:1、对市场经营户进行门前包干制,经营户每天要对自己的摊点进行打扫干净,并定期冲洗地面。2、继续加强对保洁员的监督管理。要检查保洁员的每天出勤情况,每天要对市场的公共卫生、通道、水沟、厕所打扫情况进行记录。3、要定期开展“大清扫”工作,建议每月组织1-2次市场大清扫工作。4、定期检查经营者对死鸡、死鸭的无化处理。(2)“十年前政府承诺搬迁,直至今日无下文”,目前暂未能找到相关证据材料。(3)反映“反而市场在不断扩大”,据玉林市工商局中工分局提供的证明:禽畜批发市场一直在旧址上,1998年开办的禽畜批发市场当时占地约38亩,在2010年划出8亩用于开办冻库及幼儿园,市场面积是减少不是扩大。

部分属实

1、责令立即改正
2、限期整改

108

X450000201806140041

玉林经济开发区畅泰彩印厂经常半夜喷黑烟,异味大,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已跟玉林环保局投诉过,该局反馈说该厂已停产,不存在排烟。事实并不是,该厂只有晚上排烟。认为玉林环保局不作为。

玉林市

大气

一、调查情况
该公司位于玉林经济开发区内,2005年动工建设,2006年下半年正式投产。经现场调查,该公司有环评审批手续,办有工商营业执照,2017年办有排污许可证,2018年已申领排污许可证,但尚未取得。该公司主要产品是瓦楞纸板、纸箱。生产车间、锅炉处于停止生产状态;该公司近年来一般是白天生产,由于市场原因,2018年5月22日起锅炉停止使用,2018年6月1日起已停产放假。生产车间未见有工人,机器有尘埃。该公司有型号6147规模4t/h锅炉1台,烟囱高度约35米,配有麻石水膜除尘器1台,锅炉原料已于2017年11月份由木糠改为生物质颗粒。经查,去年下半年以来,玉东新区环保局及玉林市环境污染信访投诉平台均未接到过有关该公司锅炉烟气污染环境的投诉事项。
二、处理情况
根据调查情况,鉴于该公司2018年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区环保局于2018年6月16日下达了《关于责令玉林市畅泰彩印有限公司停产整治的通知》(玉东环通〔2018〕6号),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治,停产期间按申办排污许可证的要求进行整改,待整改完成经环保等部门验收合格,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方可恢复生产。

不属实

停产整改

109

X450000201806140044

反映华润新能源(容县)风能有限责任公司的北流隆盛风电场(二期)项目位于广西容县黎村镇六胜村,严重破坏当地生态环境,请求依法叫停在该村的风电场项目。该项目存在问题:1.黎村镇六胜村是自治区及生态村,该项目建设风力发电装置和开设专用道路推掉了几十座山,破坏当地青山绿水,引发水土流失。2.项目未经该村多数村民同意,未经过严格的环境评估,环评结论中“距离居民较远、风机运行时的光影和噪声影响较小”失实。3.项目建成后将影响新兴、六腩和旺将冲等多条村饮水水源。4.项目建设高压输电线路及风车噪声、光影对人、畜和农业生产带来诸多隐患。5.华润新能源(容县)风能有限责任公司在广西发改委文件桂发改能源﹝2016﹞491号文件失效后开始施工,严重违法改文件有关精神。

玉林市

生态

项目于2015年12月10日获得玉林市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玉环项管〔2015〕117号),该项目环评经过专家论证和公众评议。
新兴、六腩和旺将冲存在村民取水点,采取由村民选址,自行施工,铺设水管、建水池等措施,由项目部承担解决村民饮用问题所需的全部费用,以及时解决村民饮用问题。
华润新能源(容县)风能有限责任公司的北流隆盛风电场(二期)项目桂发改能源﹝2016﹞491号文件,已经获得延长批复,文号桂发改能源﹝2018﹞679号
该项目使用林地已经取得自治区林业厅审核批准同意。经调查核实,该项目在使用林地中存在以下问题:
1.不执行经审核批准的道路施工方案,未将挖掘道路的弃土、弃渣集中运输到批准使用的弃土场堆放,擅自将挖掘道路的弃土、弃渣倾倒在道路下边坡,造成部分林地植被被覆盖;
2.擅自设置弃土场堆放部分弃土、弃渣;
3.部分已使用林地应恢复森林植被进度缓慢。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110

X450000201806140043

反映百色市国资委领导干部卢元恩家翻新建豪宅建成后堵住了德保县城关镇新隆南二街的排污水沟,造成附近居民排水不畅,特别是雨天内涝严重。

百色市

群众反映的排水沟较为老旧,确实存在严重淤泥淤积,地面有青苔,但未发现有污水流入房屋情况,也未发现有房屋因内涝造成地基下陷或墙体开裂的情况。卢元恩户确有在排水沟上搭建违法建(构)筑物现象,且该户所在老旧排水沟段存在淤泥淤积严重,排水功能不佳的情况。
综上举报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111

X450000201806140019

黄田镇姑婆山大道常兴石场未配套除尘设备,产生的尘土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石场在石山上取原料未按照国家标准规定进行复垦。为避开白天的扬尘治理工作,晚上7点多至凌晨四五点该厂的车辆不停往返运送原材料,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希望石场搬离。

贺州市

大气,生态

经平桂区核查,群众举报部分属实。
黄田镇姑婆山大道常兴石场存在除尘设备配套不够完善,夜间运输物料的现象。1.常兴石场工艺流程为表层植被表土剥离、凿岩钻孔、爆破、机械破碎、采装、运输至破碎场。针对生产工艺过程当中爆破、破碎环节产生的噪声、粉尘,常兴石场生产设备采取密闭、围挡喷淋方式进行减振、降噪降尘,破碎机配套安装雾化喷淋装置,爆破采用乳化炸药多孔微差爆破,分筛机配套安装除尘器并密封分选,输送带已采取用帆布密封,且在出料口处配有喷淋装置,场地内有2台喷淋雾炮,场区通往主干道道路已硬化,配有1台洒水车对爆破、钻孔、运输等易产生扬尘环节采取洒水、喷雾方式降尘。物料基本落实遮盖。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石场立行立改,正在开展运输车辆冲洗平台整改,由原来过水槽配合人工冲洗改为自动冲洗平台冲洗。2.该石场于2015年4月23日取得自治区林业厅以“桂林审政字〔2015〕232号”批复,同意征占林地4.9443公顷,石场在审批范围内使用林地,不作复绿要求。根据该石场2017年12月编制并获贺州市国土资源局批复的《贺州市常兴建筑石材有限公司贺州市平桂区黄田镇安山村常兴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该石场的生产期为2018年1月-2019年8月,复垦期为2019年8月-2020年8月。目前,该石场正处于生产期,未到复垦期。3.针对群众反映的“常兴石场为避开白天的扬尘治理工作,晚上7点多至凌晨四五点该厂的车辆不停往返运送原材料,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现象,列入2017年、2018年平桂区大气扬尘整治重点监管事项,交通、交警部门加强对周边道路、交通枢纽的巡查,重点查处超重超高违规运输,夜间运输,未按要求遮盖运输泥土、材料等行为,从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6月3日,在姑婆山大道主要道路查处两部未密闭运输的车辆,罚款总计4万元。

部分属实

限期整改

112

X450000201806140024

广西贺州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违规建设自备燃煤机。文件《关于印发2017年份省煤电停建和缓建项目名单的通知》明确要求该项目停建,但该公司现未实施仍在建设。

贺州市

大气

2017年10月12日,桂东电力及桂旭公司在接到贺州市发改委、自治区发改委转发国家发改委等三部门《关于印发2017年份省煤电停建和缓建项目名单的通知》(桂发改能源〔2017〕1237号)后,针对需停建缓建的贺州市铝电子产业项目动力车间项目,桂东电力及桂旭公司严格贯彻通知要求,立即落实项目停工相关工作,协调各方合理有序安排人员撤离,确保稳定。
2018年6月16日,贺投集团组成联合排查督查组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进行实地核查,贺州市铝电子产业项目动力车间项目未见施工现象,并责令桂旭能源公司及施工单位在未取得复工通知前,除做好现场安全维护外不得进行任何工程施工。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

113

X450000201806140031

20002年罗成么佬族自治县东门镇弄达村尧武屯约1525亩集体土地被县政府非法转让给时任桥头镇党委副书记覃松,覃松砍伐原来大片生态林和飞播的松柏林,种植巨尾桉,破坏生态,造成该村水源枯竭、河流断流。尧武砖厂非法占用该屯集体土地,非法开挖填埋农田、破坏水利设施,排放烟气污染环境。

河池市

生态,大气

经核查,群众举报问题部分属实。1.“非法转让集体土地,砍伐生态林、飞播林”的问题,不属实。林地权属属于尧武屯和新老烟屯集体所有的1525.9亩马尾松飞播林拍卖给覃松时完全按照《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飞播林区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罗政发〔1999〕49号)规定的程序进行,首先优先尧武屯和新老烟屯集体购买,尧武屯和新老烟屯集体召开群众会后于2001年10月29日出具书面材料声明不购买且集体内的群众个人也不购买后才由覃松购买的,覃松购买后按规定向县林业局交清了林木转让费11704元(11元/亩),当时为了能顺利推进此项工作,会议精神也鼓励干部职工带头购买。因此,这一片飞播林拍卖给覃松是符合当时的历史背景的。2.“覃松砍伐原来大片生态林和飞播的松柏林”的问题,不属实。覃松购买林地权属属于尧武屯和新老烟屯的1525.9亩林木是飞播造林的马尾松林,属于商品林,无生态林,不存在“覃松砍伐原来大片生态林”的问题,不属实。2018年6月16日县林业局到实地调查的结果显示,此范围内的沟潮边的天然杂木灌木林保持完好。覃松把飞播林转让给银联坤后银联坤把低效的马尾松飞播林改造种植桉树,已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不存在乱砍滥伐行为。3.“种植巨尾桉,破坏生态,造成该村水源枯竭、河流断流”的问题,不属实。2018年6月16日县林业局调查工作组到实地调查并拍摄的照片充分证实,这1525.9亩范围内的小山沟虽久无雨,但溪流涓涓、清澈透底,山上的呇水依然可供伐木工人接管饮用。4.“尧武砖厂非法占用该屯集体土地,非法开挖填埋农田、破坏水利设施”的问题,部分属实。一是关于尧武砖厂非法占用尧武屯集体土地的问题,不属实。经核查,尧武砖厂所用土地为荒坡,已跟东门镇尧武屯签订有租赁协议,而且办理有临时用地许可证,不存在违法占用集体土地的问题。二是关于尧武砖厂非法开挖填埋农田的问题,部分属实。2008年6月,县国土局给砖厂采料场发放了采矿许可证(证书号:C4512252010127130088045),矿区面积为0.0372平方公里,使用地类为荒地,有效期至2011年6月止。采矿许可证到期后,该砖厂申请办理延期登记手续,由于县人民政府2011年7年开始对全县页岩矿进行专项整治,全县暂停办理页岩矿采矿许可证,并于2013年3月出台了《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炭质页岩采矿管理暂行规定》,该砖厂申请材料不符合《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炭质页岩采矿管理暂行规定》要求,至今未办理新的采矿许可证。采矿证到期后,县国土部门向砖厂下达限期治理矿山地质环境和土地复垦通知书,要求砖厂及时履行治理义务。但该厂至今未按要求对原开采炭质页岩产生的矿坑及矿渣堆放场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破坏了生态环境。期间从未发现该砖厂违法违规盗挖乱采及填埋农田的行为。三是关于破坏水利设施的问题,不属实。尧武砖厂周边区域未发现有河流,厂区周边多为荒坡荒地,未建设有水利渠道只有小水沟,但由于当地群众未清淤小水沟,水沟内杂草丛生,未发挥灌溉功能。5.“尧武砖厂排放烟气污染环境”的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尧武红砖厂2008年11月至2016年12月期间,断断续续进行生产活动,烟气经过喷淋除尘后通过75m高的红砖浆砌烟囱排放。2016年之前由于烟气治理设施较为简单,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2016年2月22日县环保局要求砖厂进行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2017年1月起停产整改至今,2018年6月15日县环保局现场核查时该砖厂不具备生产条件,也未发现有生产痕迹,不存在排放烟气污染环境的问题。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

114

X450000201806140036

长村水库承包给人养鱼后,承包人为了快速获取利益,往水库里投放大量化肥(尿素、碳铵、绿泥),造成水库水无法饮用且变得越来越黑伴有异味,只能靠打井进行取水饮用,但是村民身体状况还是大不如前,村民认为水井也受了水库养鱼的污染,近年来一直向当地政府反映,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来宾市

经调查认定该举报问题为部分属实。
一是投诉案中称“长村水库承包给人养鱼后,承包人为了快速获取利益,往水库里投放大量化肥(尿素、碳铵、滤泥)”,经查属实。长村水库正在养鱼,未见水面浮有明显杂物,水库大库西面排洪道一侧有一个灌溉用水放水口。
二是投诉案中称“造成水库水无法饮用且变得越来越黑伴有异味,只能靠打井进行取水饮用”,经查部分属实。水库水面呈绿色,有异味。长村水库存水主要用于农业灌溉,不作为饮用水,因此不能直接饮用。周边村屯均实施了农村人畜饮水安全工程。经广西中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监测分析,监测数据结果显示符合农业灌溉水质标准。
三是投诉案中称“但是村民身体状况还是大不如前,村民认为水井也受了水库养鱼的污染,近年来一直向当地政府反映,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经查不属实。经县卫计局对距离水库排水灌溉渠距离较近的大、小长村取水点(村旁一口泉水)进行采样检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区域水质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其他项目合格。此外,罗秀镇和大乐镇人民政府未接到相关群众针对长村水库问题的反映和投诉。

部分属实

(一)加强库区巡查,由水库管理人员每日开展2次以上库区巡查,做好巡查记录,确保库区无污染。
(二)落实生态养殖,责成水库管理单位禁止承包人投化肥和饵料养殖,水库管理单位做好引水入库调度,有效补充水库水量。
(三)编制保护方案。加快水库“一库一策”保护方案编制,根据水库的现状和主要径流范围,划定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库区管理保护机制,全面改善水库水环境、恢复水库自然生态。

115

X450000201806150001

山圩镇那利村大栏屯李贵林与林天琪夫妻未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在广西崇左白叶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试验区内私设养猪场。2016年被中央督查责令进行整改,已积极采用各项环保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后效果良好。现中央督查进行“回头看”,有关部门将该养猪场列入拆除范围。存在以下异议:1.该养猪场符合设施农用地办理条件应予以妥善处理,而不是采用一刀切。2.自然保护区内是可以进行小型规模生猪养殖的,养猪户认为养猪未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恳请聘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综合评价,而不是进行一刀切。3.在2016年督查中排查人员歪曲事实恶意定性。有关部门要求的整改有失公平,在同属保护区内凌仕志经营的农家项目,也被列入整改范围,同样区域,同样地类,何凌仕志的农家项目可以办理农用地相关手续,而李贵林夫妇家的养猪场却被面临拆除。4.李贵林家的养猪场改良低效荒地取得良好成效,并带领贫困户走出贫困。5.强制拆除养猪场将给市场带来严重后果。

崇左市

其他污染

1.经核实,该处养殖点为白头叶猴自然保护区内涉及违法违规的养殖点。扶绥县委、县政府印发的《通知》中已明确了关于那利村大栏屯李贵林养猪场整治工作要求:2018年底前完成全部搬迁工作,拆除猪栏及其附属设施,并恢复原貌。
2.经对照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广西期间转交我县的信访材料,未发现有该养猪场被群众举报的信访案件。
3.该养猪场从2015年初建设猪舍等构筑物饲养生猪至今未到扶绥县国土局申请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同时业主也未能提供其它相关的证件。
4.凌仕志的农家项目确实有3处建筑物位于保护区实验区范围内,也属于广西崇左市白头叶猴国家级保护区存在问题(生态环境部卫星动态遥感监测)整改内容之一。其中一处是凌仕志的农家项目的厨房,该处建筑物业主已于2018年6月15日拆除复耕到位,另两处建筑的主要用途是作为白头叶猴的科普知识宣传基地,具体功能是保护区科普走廊和活动展示房,符合自然保护条例的使用规定,不用整改和拆除。因此不存在整改有失公平的情况。
5.该生猪养殖点已列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项目点。近期对该养殖点实施搬迁,并恢复原貌是合法合规的。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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