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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历史归档 >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信息公开专栏 > 案件交办查处情况

钦州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6月24日)

2018-06-24 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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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

情况

责任人

被处理

情况

1

D450000201806160011

邓家先养殖户,在其养猪、养鱼、养鸡、养鸭的过程中将污水直排入鱼塘里,鱼塘的水又渗到饮用水源,造成饮用水源无法饮用;2.福禹石场爆破时震裂了村民的房子。已跟当地政府反映过,但是未得到有效解决

钦州市灵山县

水污染

经核查,群众举报问题部分属实。1.邓家先养殖场位于新圩镇秧地塘村委黄叶塘村,有3座猪舍(其中1座已建好、2座正在建设,每座猪舍面积约100平方米,建设有三级化粪池),现场调查发现猪存栏共7头,狗3只,没有发现污水排入鱼塘现象及渗到饮用水源的现象。
2.新圩镇福禹石场位于新圩镇秧地塘村委黄叶塘村西侧,为露天开采花岗岩石场,目前建有碎石生产线1条,主要生产建筑用碎石、片石,矿山设置1个采矿工作面,分成3个台阶开采,年开采、加工花岗岩约20万吨,属于小型矿山,采矿许可证已经过期(有效期限2015年5月22日至2018年5月22日),灵山县国土局已于2018年5月25日下达《责令违反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该石场停止采矿活动;自5月25日起该石场已停止采矿作业。

部分属实

1.邓家先养殖场已于6月19日全部搬迁走存栏的7头猪,并对猪舍进行清理。灵山县人民政府责令新圩镇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同时要求灵山县水产畜牧兽医、环保等部门推进“节水控污栏舍+益生菌”生态养殖和经营管理模式,完善相关环保设施、进一步强化养殖污染治理。
2.责令灵山县国土资源部门指导该石场开展安全隐患和污染源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污染问题督促该石场进行整改,同时牵头组织黄叶塘群众与石场方进行核查,必要时委托第三方评估房屋是否因为石场爆破震裂作出专业鉴定。

2

D450000201806160012、D450000201806160023

群众举报反映火车经过阳光之春附件鸣笛噪音扰民,第10、14、16、17栋自建房施工过程噪音大,小区对面50米饲料厂异味大问题

钦州市
钦北区

噪音污染
大气污染

经现场调查核实,投诉情况部分属实。
1.经现场调查核实,阳光之春小区位于子材街道金华路与泥桥路的交界处,火车经过铁路桥(阳光之春小区后)时均启动安全警示鸣笛,鸣笛声产生的噪音存在扰民现象,群众举报情况属实。
2.群众举报反映的该小区10栋、14栋、16栋、17栋自建房施工噪音问题,楼顶加建部分是13户顶层业主在顶层屋面进行的违法建设产生噪音影响其他住户,群众举报内容属实。
3.阳光之春小区对面饲料厂为钦州市钦新饲料厂,该厂2017年8月停产至今,已办理用电销户手续,厂区仓库已腾空,现场已无明显异味。该厂已退出钦州市场,不再生产。群众举报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1.火车鸣笛噪音扰民问题,由交通运输部门书面发函至广西沿海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请求协调处理,尽量减少火车鸣笛噪音,至今尚未回复。
2.小区违建问题,由钦南区住建部门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联合市城监支队对17栋1503号房依法拆除。协调市相关部门暂缓办理阳光之春违建楼竣工验收手续,责令业主立即停止违建行为,责令开发商、物业服务单位督促业主整改,责成小区物业服务单位加强物业管理,及时处理小区内的噪音源。
3.继续关注饲料厂场地经营问题,如发现有新的环保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3

D450000201806160025、
重复编号D450000201806160026
,重复第十一批编号D450000201806170078
、第十五批编号D450000201806210071

广西和富物业有限公司在大风江抽砂,超过采砂区域,属于过量采砂,破坏生态,鸡王岛因抽沙以被抽取三分之一,红树林被破坏几百亩,导致滩涂塌陷。塘庄村防洪堤坝崩裂,养蚝河排被弄坏,该公司还有涉黑性质。该公司晚上在大风江一带抽砂,运往325国道旁向外售卖。和富公司近4年在大风江采砂,一天采约一万方。有的村民阻止该公司采砂,被黑社会殴打。向当地相关部门反映,未得到解决。广西和富物业有限公司在大风江(白马头到犀牛湾段)非法采砂了四年,损坏了塘庄村3公里的防洪坝,并破坏了江两岸的红树林滩涂。曾向有关部门反映,一直未解决。

钦州市
钦南区

生态污染

经调查,2014年12月,和富公司在大风江采砂权拍卖中中标,允许采砂范围为钦南区白马头至牛麓窝河段共计5.25公里,具有《河道采砂许可证》。经第三方现场调查核实,那丽镇芦荻竹村委鸡王岛被人为破坏林地面积2.6958公顷,导致部分滩涂塌陷。群众所反映红树林被破坏几百亩,事实被夸大。东场镇塘庄村村民私自以30万元的价格将中标标段上游3公里以外的河段采砂权卖给和富公司开采,导致塘庄村河段防洪堤和沿江虾塘边出现崩裂。因广西和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非法购买塘庄村采砂权,构成超范围非法采砂。6月16日至17日,我市取缔该公司位于钦州市钦南区那丽镇325国道旁的11个非法堆沙点并清运了现场所有河沙。目前,我市组织国土钦南分局和公安钦南分局对该公司超范围非法采砂问题和是否涉黑问题进行调查。

部分属实

(一)关于广西和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超区域采砂和涉黑问题。我市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打击大风江非法采砂行为。6月6日,我市依法对该公司下发了《整改通知》,要求严格按河道采砂许可证允许范围进行采砂,严禁超范围采砂。6月13日,对该公司发出了《关于规范广西和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依法依规采砂及按规定运输砂的函》,责令该公司不能在有红树林河域附近采砂,不能在海堤管理范围内采砂,不能在群众虾塘附近采砂。从2018年6月13日起每天安排2艘执法船在大风江水上进行巡查,河岸上也相应安排执法人员进行监督,严肃整治和处理越界采砂行为。
(二)关于大风江鸡王岛红树林遭破坏问题,我市积极做好恢复红树林面积异地种植工作方案,在康熙岭镇团和村异地种植红树林2.8公顷,确保红树林面积不减少。
(三)关于和富公司抽砂运往325国道旁售卖的处理。2018年6月16日至17日,我市已组织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当地镇政府等单位对该公司位于钦州市钦南区那丽镇325国道旁的堆沙点进行了全面排查整治,取缔了11个堆沙点并清运了现场所有河沙。
6月21日,我市成立了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指挥长的打击非法采砂行动指挥部,出台《钦州市打击非法采砂行动方案》。下一步,将按方案依法开展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切实规范采砂行为。

4

D450000201806160031

龙门港镇南村有人(苏桂钦)在镇南村委会附近填海建房子。

钦州市
钦南区

生态污染

龙门港镇镇南村村民苏桂钦填海建房情况属实。现场检查发现:龙门港镇村民苏桂钦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自2018年5月17日开始在龙门港镇南村三角地附近海域实施工程建设,违法填海建房。

属实

2018年5月18日,中国海监钦南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规定,对龙门港镇南村村民苏桂钦填海建房违法行为,给苏桂钦下发了《钦州市海洋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钦海执责〔2018〕32号),责令苏桂钦立即停止违法用海行为。
2018年6月20日,钦南区住建局、海洋钦南分局和龙门港镇政府再次到现场开展工作,苏桂钦已停止填海建房违法行为。目前,钦南国土资源分局正在核查该宅基地于2010年办理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钦集用(2010)第B0102号)是否与海域滩涂使用规划一致。
下一步,钦南区将根据该宅基地2010年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钦集用(2010)第B0102号)的具体核查情况,进一步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5

D450000201806160039

长鑫公司砖厂占地约300亩,其中占用50多亩农田。该砖厂无采矿证任何证件,违建非法生产。于2016年被要求整改,但未按要求整改。至今仍在生产。

钦州市
浦北县

其他污染

经现场调查核实,投诉情况部分属实。
1.长鑫公司无视国家法规,未经浦北县国土局、大成镇人民政府的许可,违规用地建厂建房,情况属实。
2.群众举报长鑫公司没有任何证件问题不属实。
3.群众举报长鑫公司无采矿许可证问题属实
4.“于2016年被要求整改,但未按要求整改。至今仍再生产”问题情况属实。


部分属实

1.立即停产。2018年6月17日下午,浦北县政府组织工作组,对长鑫砖厂生产车间实施了断电关停处理,对该砖厂实施停产。2018年6月19日浦北县国土资源局已将长鑫公司生产车间的配电设备进行了查封,要求三天内对轨道窑内的砖全部处理完毕。
2.责成浦北县对该公司违规用地建厂建房,仍能取得一系列批文的情况进行核查,并查明“不按要求整改,仍能继续生产”的原因。

6

第十批D450000201806160086,重复第十二批D450000201806180101

1、天盛煤炭码头装运煤炭时将煤炭露天堆放码头,产生的煤灰飘到厚福沙村所有屋顶房子内影响居住环境。
2、宏达生物有限公司,通过排水沟直排黑色工业污水,空气中有异味。(1、2为重复投诉内容)
3、中石管油管经过该村太近,很危险。
4、政府征用该村土地时未组织村民搬迁,导致村民生活在工业区中。

钦州市
钦州港

大气污染
水污染
其他

一、钦州港管委于6月18日组织工作组对天盛公司进行调查,当日无货物调度任务装卸作业,但环保设施均运行正常,现场散货均覆盖,堆场及道路湿润,整个码头堆场未发现扬尘现象。为做好大风气象条件下停止作业,该公司安装了4台风速测量仪。经查阅该公司的管理档案,发现天盛公司环保制度齐备,制度明确规定了风速达4级时停止作业,有因风速达到四级而停产的交接班等记录,但由于码头作业属于动态生产过程,在企业管理不到位以及违反码头生产作业规范的情况下,容易有煤灰飘落情况。
二、经钦州港工作组现场勘察,鸿达生物有限公司该项目周边未发现有非法建设污水排放沟或污水管网。该司按标准设置有一条污水计量槽,并安装有在线监测系统,污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以及市政污水管网纳管标准后送至胜科污水处理厂。该司生产过程中,物料中的蛋白质在厌氧罐微生物分解代谢过程中产生的气体会有类似酒精味道,针对此,该司建有封闭式除臭塔等除臭处理装置专门用于废气处理,联合小组实地检查时未明显发现空气中有臭味或其他异味。
三、钦州港区安监部门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实测,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厂外管廊与距离最近的厚福沙村2栋民房及1处新建养殖棚的距离分别为29.5米、34米、25.5米。以上建构筑物与管廊距离均在25米之外。举报内容不属实。
四、厚福沙村属钦州港果子山社区管辖,位于钦州港果鹰大道旁。但征地后由于钦州港总体规划多次调整等各种原因,一直未有相关项目进驻用地建设,导致该社区的群众未能实施搬迁安置。但由于开发区已定位为临海工业园区,目前所有的群众都是在工业园区内居住。根据开发区中长期的搬迁安置规划,果子山社区列入第三批次的搬迁安置计划中,预计在2020年底前实施,若有项目进驻以项目需要拆迁的时间为准。

部分
属实

一、要求天盛公司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严格按照码头生产作业规范开展工作,切实落实环境保护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扬尘防治等工作,在风力达到四级的情况下必须全面停止任何方面的生产作业。
二、要求鸿达生物有限公司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固废等“三废”的收集、处置,杜绝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三、做好果子山社区永久安置前的各项补助的核实发放;协调加快永久安置房建设工作;深入群众,做好搬迁安置前各项思想教育和说服工作;在未有项目进驻或其他建设需要搬迁前,采取各种方式引导群众通过正确渠道督促相关企业落实环保措施,改善环境居住条件;继续征求修订和完善符合开发区实际的搬迁、就业安置规划和政策。

7

X450000201806160011

钦江糖厂烟囱污染,废气扰民,严重影响学生的身体健康。

钦州市
钦北区

大气污染

经对广西钦州市钦江欧亚糖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举报内容不属实。目前,该公司有营业执照、环保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507007537265515001P)、土地证、环评批复等手续。该公司于2018年3月11日停产,现处于季节性停产状态,生产期间废气及排水均安装有在线监控,保障达标排放。

不属实

(一)做好群众工作,切实提高群众环保意识和大局意识。
(二)督促业主落实好主体责任,确保对周边影响达到最低。
(三)各职能部门加强监督管理。

8

X450000201806160014

康熙岭镇有很多小工厂没有营业执照或环保证书,经常冒浓烟,噪声很大,将废渣或废沙堆在路边。例如:1、康熙岭镇石头坑村钦州市新星学校往北500高架桥下面有三家小工厂;2、康熙岭镇新村往北500米高架桥下面有一小选厂,新村公路南面路面有一个小冶炼厂;3、由钦州市往康熙岭方向,距离康熙岭镇500米处右手边,有一个小工厂和水泥砖厂;4、康熙岭镇往亭子方向100米处的原康熙岭镇农机厂。

钦州市
钦南区

大气污染
土壤污染
噪音污染

钦南区康熙岭镇石头坑村钦州市新星学校往北500高架桥下面有3家小工厂,这3家小工厂经查实,都是位于高沙村委会的黑砂选矿点;康熙岭镇新村往北500米高架桥下面有1个小选厂,是位于新平村委大路村的黑砂选矿厂;新村公路南面路面有1个小冶炼厂,是位于钦防路边的浩源矿品冶炼厂;由钦州市往康熙岭方向,距离康熙岭镇500米处右手边,有1个小工厂和水泥砖厂,是位于板坪村委屯窝村的黑砂选矿点和环保空心水泥砖厂;康熙岭镇往亭子方向100米处的原康熙岭镇农机厂,是位于康熙岭镇农机厂的1家黑砂选矿厂,厂名是广西钦州市旺达矿业有限公司。以上6个黑砂选矿厂(点)都已于2018年4月份停业停产,水泥砖厂于2018年5月停止生产,生产设备都已拆除;浩源矿品冶炼厂已于2018年6月12日拆除所有生产设备,已无浓烟,噪声,废渣、废砂等污染问题。

部分属实

已责令6家黑砂选矿厂(点)于2018年6月20日前自行拆除所有生产设备。截止2018年6月20日18:00,以上6个黑砂选矿厂都已全部拆除生产设备,不再具备生产的条件。

9

X450000201806160022

钦州闽建实业有限公司在黄屋屯西鸦大岭(黄屋屯镇料连村附近)长期采石,大挖大填,毁坏山林,随意堆放泥土,产生水土流失导致下游水沟淤积严重,遇洪水淹没下游农田,数百亩农田基本不能耕种。该石场实际开挖范围大大超出其采矿许可证的范围,目前该石场仍在运营开采。

钦州市
钦南区

生态污染
土壤污染

根据林地和森林资源变更调查成果,其开采范围不属于林地。经现场核查,其擅自改变林业用途,石场弃土堆放占用黄屋屯镇料连村1林班1、7小班林地0.171公顷,造成原有植被被破坏、水土流失。因排水系统建设不完善,雨水冲刷导致泥土淤积以及下游水沟泥土淤积,如遇洪水下游农田会有淹没现象。
对于石场是否大挖大填,实际开挖范围大大超出其采矿许可证的范围,但该石场仍在运营开采的问题,钦南区已委托第三方广西金科不动产登记代理有限公司现场进行测绘,待其出具数据依据后方能确定,石场于今年4月份停产,不运营开采。

部分属实

1.对于擅自改变林业用途,石场弃土堆放占用林地,造成原有植被被破坏、水土流失问题,立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查处(详见附件5.其他佐证材料:钦南林立字〔2018〕第25号林业行政处罚立案登记表)。
2.责令钦州闽建实业有限公司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及其他环保相关手续前,不得复产。
3.加快确定水沟淤积公里数以及淹没农田面积。
4.责令钦州闽建实业有限公司对下游淤积水沟进行疏通。
5.加快确定石场开采范围。
6.责令钦州闽建实业有限公司尽快恢复泥土堆放地的绿植。

10

X450000201806170001

钦南区黄屋屯镇平流街55号、68号为家庭作坊,专门打磨制造船用螺旋桨,打磨声音刺耳扰民。

钦州市
钦南区

噪音污染

经调查,钦州市钦南区黄屋屯镇平流街55号、68号作坊,均有打磨机各1台,日均打磨1-2个螺旋桨,打磨螺旋桨产生的噪音影响了周边居民。
群众投诉问题属实。

属实

2018年6月18日,钦南区组织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了处理,责令梁吉胜作坊进行整改,明确上午11点至下午3点、晚上11点至次日早上7点不得打磨作业,以免产生噪音影响周边居民。下一步,钦南区将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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